宗教少数群体自治的边界在哪里?
日前,英国伦敦北部犹太教极端正统派的一支——贝尔兹哈西德派因一纸禁止母亲开车送孩子到学校的通知而被卷入舆论的漩涡。该派在伦敦北部斯坦福德山创办了两所私立小学。多年来,这两所学校一直运行良好,曾被地方教育督查员赞誉“有效地践行了英国价值观”,英国教育标准局甚至对这两所学校的评估结果一直是“良好”。
5月下旬,学校向学生家长发出通知,要求从8月开始,母亲不得开车送孩子上学,母亲送来的孩子将不让进学校。通知说,这一规定是根据在以色列的贝尔兹哈西德派的精神领袖萨迦·多夫·罗克奇拉比的建议做出的。通知还说,如果一个母亲没有其他选择——比如健康上的原因,只能开车送孩子去学校,那么她应该向一个特别的委员会提交申请,委员会将考虑她的请求。
英国教育部长尼基·摩根也谴责了这一禁令,她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予以解决.........。贝尔兹哈西德派私立学校的禁令风波反映的不仅仅是宗教信仰自由与性别平等、教育权利等其他权利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是宗教社群的自治界限问题。
在一个现代国家,宗教社群的自治绝不是意味着“我的地盘我做主”,它需要同时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个是同国家公共权力的关系,另一个是同自身内部成员的关系。在前一个关系中,宗教社群的自治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共利益。在后一个关系中,宗教社群不得侵犯内部成员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处理好这两个关系的前提下,宗教少数群体有权利为保存自己的传统和价值而实施一定程度的自治。
当然,在处理这两种关系方面,并不存在一个天然理想的模式,它需要国家和宗教少数群体在各自的利益诉求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妥协。就这次事件来说,如果禁令没有对宗教社群成员产生实质意义上的限制或强迫效果,国家就无须再采取实质性的措施去改变它。
(编辑:司静)
此内容刊登单位有:中国民族报;宗教周刊;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宗教民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