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人对上帝的责任

1.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把上帝作为敬拜、敬爱和顺从的对象的一种体认。”——韦伯

2.其他的一些定义:

人类对其创造主当尽的职分,以及履行这些职分的方式。

人对上帝的信仰和顺从之间的个人关系即为宗教

3.在宗教事务上,我们只应称谁为父?

也不要称唿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23:9

4.当基督受到撒但的试探时是如何回答的?

撒但退去吧;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他。4:10

5.每个人在宗教事务上只应向谁交帐?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14:12

6.那些在宗教的事上要人向他们交帐的人所做的是什么?

把自己摆在上帝的地位上 (帖后2:3-4)

7.在信仰的事上,基督为什么说人不应被称为师尊?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唿,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23:10

:因此,任何人若在基督的教会里以师尊自居,或辖管上帝的产业(彼前5:3)就是取代基督。道释儒文化中的各位师祖都只能视为追求真理的人,而不是真理本身,是追求生命的人,而不是生命本身。因而不能受此称号。

8.作为仆人我们在信仰和敬拜的事上要对谁负责?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14:4

9.我们不是谁的奴仆?

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 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

撒但的方式总是趋于一个目的——让人成为人的奴仆。就此将他们与上帝分开,毁灭人对上帝的信心,使人置于试探和罪之中。基督的工作就是要将人从罪里释放,使人得自由,更新信心,引导人对上帝作甘心乐意的忠实顺从。路德说:在上帝的话和永恒的事情上,上帝不允许人服从于人,因为信心,顺从,谦卑是不可针对任何人的真正的崇拜,在关系到永生的事上信靠任何人,都意味着把当献给上帝的荣耀归给了世人。”──译自马丁路德致查理五世的信,1521428日。

10.最终所有人都必须在什么地方交帐?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注:既然宗教乃是个人的事务,每个人都要独自向上帝交帐,所以在信仰上来不得半点强制或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