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帝是如何向他的百姓宣布他的律法的?
“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凡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申4:12-13
“你也降临在西乃山,从天上与他们说话,赐给他们正直的典章,真实的律法,美好的条例与诫命。又使他们知道你的安息圣日,并藉你仆人摩西传给他们诫命、条例、律法。”尼9:13-14(十条诫命详见出20:2-7)
2.上帝律法的性质是什么?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7:12.14)
注:基督在评述第六条,第七条诫命时,(太5:21-28)阐明了律法的属灵性质,指出律法不仅与外在行为相关,而且还与人的心思意念息息相联。(见来4:12)十诫禁诫情欲,禁诫一切不法的欲望。(罗7:7)因此,对于诫命的顺从,不仅要求外在的服从,而且还必须是真心无伪的事奉。这只有重生之心灵方能做到。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19:7)“有没有完备之律法呢?一切出自于上帝的,尽都全备。我们所思想的律法,出自耶和华的手。却在我们手中玷污了。我们任意删减和加增,结果就变得不完全了。然而,在真正的意义上,上帝的律法是上帝本性的表现。律法的完全程度不可能低于上帝的完全程度”--《奥格斯堡主日学教师用书》(路德宗)1937年8月, 第63卷,No8. 第483面。
3.这些诫命的完整性如何?
“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当尽的本分”。传12:13
注:上帝的律法是上帝神圣、圣洁、属灵而完全的。一切想在律法中挑毛病,或者在最低程度上轻视律法的人,都不明白律法设立的目的,对律法本身没有正确的观念。保罗说,“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我们在论及因信称义时的一切讲论,从未想降低我们的听众对律法的看法,因为律法是上帝最神圣的工作之一。诫命也不多,也不少,是无与伦比的。它的完备性正是其上帝圣性的明证。人类的立法者不可能订出一部象十诫的律法。它是完备之律法,因为一切正义的人间法,都可以在这简明扼要的纲要中找到,正确处理人与上帝,人与人的关系”--司布真(Spurgeon, Charles Haddon1834-1892)《讲道集》第2辑(1857)第280面。
4.上帝律法最根本之原则是什么?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上帝律法的两条总纲是什么?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
注:你若尽心爱上帝,你就必遵守前四条之诫命;你若爱人如已,就必守后六条诫命。
5.为什么要敬畏上帝并守他的诫命?
“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传12:13-14。
6.审判的标准是什么?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雅2:12
7.罪是什么?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8.必须犯几条诫命才可算是犯了律法?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注:“十条诫命并不是十个不同律法;而是一个律法。如果我被一根由十个吊环组成的链子吊在空中,我若拆断其中任何一个环,都会掉到地上来,正如同十个环都拆断了一样。如果我被禁止,不得走出一个圈子,那么,我无论从哪一点冲出去,都没有任何区别。”--穆迪,《称量与亏欠》(1898版)第119面。
“西乃山上的十条律法;并不是十条分立的诫命,而是上帝的同一律法的十个方面。”--坎倍尔·摩根(George Campbell
Morgan,1863-1945)《论十诫》(1901版)第11面。
“如果一个卫理公会信徒爱上帝,那他就必须守他的诫命;不是一些,或大部分,而是全部,从最小的到最大的”。他不会满足于“遵守全律法,只在一条上跌倒”;而是要在众条上,“对上帝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卫理会信徒的品德》,见著作集第8卷,(1803版)第334面。
9.基督斥责法利赛人什么?
“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上帝的诫命呢?上帝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藉着遗传,废了上帝的诫命。’” 太15:3-6
10.基督怎样看待他们的敬拜呢?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11.人可否认识上帝,却不必守他的诫命呢?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2:4
注:圣经以是否守上帝的诫命作为辨别人是否诚实的标准。而不是以人的自我感觉为标准。人可能真心诚意地觉得自己认识上帝,但在上帝的眼中,只有遵守他的诫命的人,才是真正认识他的诚实的人。
12.基督对上帝的旨意或律法持什么态度?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中。”诗40:7-8(见来10:5-7)
13.对不守律法的人,基督有何反应?
“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诗119:136
14.基督说人废除上帝律法便是什么的时候?
“这是耶和华降罚的时候,因人废了你的律法。”诗119:126
15.基督说什么样的人可以进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太7:21
16.人从何处可知上帝的旨意?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罗2:18
注:上帝的律法是公义与是非的标准,十诫乃是上帝旨意的宣示,是照亮世界的光。“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6:23。没有上帝的律法与诫命,人生就无指路明灯,乃是在黑暗里行。
17.在对待十诫的不同态度上,是怎样确定人的等次的?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9
注:“十条诫命是上帝要求于人的义务的总结。这些诫命是人间伦理生活的根基。他们对今日之基督徒的约束力,与希伯来人第一次接受十诫时对他们的约束力同等。”--《史诺敦道格拉斯主日学》,麦克米兰公司1945年版,第17面。
有人以为“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一句,是说这种废掉上帝诫命的人仍能进天国,只是所得的赐赏最小。殊不知,这种人根本没有进天国的资格。因为犯了一条就等于犯了众条,而违背律法就是罪。人类失去天国就是因为犯背上帝律法的罪,不可能以靠违法而重入天国。 “救恩远离恶人,因为他们不寻求你的律例。”诗119:155。只有因信称义的,遵守上帝诫命的,才得进入上帝的天国。
18.为什么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19.没有基督的帮助,人自己能遵守律法吗?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参见罗7:14-19)
20.为了让我们能遵守上帝的律法而赐给了我们什么?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
21.新造的人是怎样对待上帝的律法的呢?
“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5:3
22.遵守上帝诫命的人有何福乐?
“况且你的仆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诗19:11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2
23.以色列人若是听从了上帝的话会怎样?
“甚愿你素来听从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义就如海浪。”赛48:18
24.遵守上帝诫命还有何福惠?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聪明人。”诗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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