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讲

【返回上级目录】

登山宝训——主祷文(六)

读经:太6:9-15,参考路11:1-4

内容:

一、详细分解

   (七)、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对比“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路11:4

1、赦免漫谈

我们都是好人,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强奸,我们需要赦免吗?或者我们虽然算不上好人,但起码算不上坏人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哪里需要赦免?这是非信徒常见的论调。也有一些信徒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神他老人家宽宏大量,不会跟我们斤斤计较的。所以,不要苛求自己,没有必要动不动就觉得自己有罪,要求神的赦免!”

我们说,这样说的人,对罪和罪的后果还没有清楚的认识。

讲到“罪”,非信徒常常会很反感:“你们基督教怎么一开口就说人有罪呢?”所以我们有必要先弄清楚“罪”的在圣经当中的意思(这些内容在以前的分解当中已经有所涉及,务请结合起来学习)。

“罪”,在原文的意思是“箭没有射中靶心”,引申为“偏离”。就是神创造人的时候,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神是个灵,神没有物质的形象、样式,所以神的形象、样式指的是神的性情、品格,比如公义、慈爱、信实、圣洁)造人,本意是要人顺服神,活出神的形象和样式。但是人偏离了这个“靶心”,不顺服神,要自己做神。

在将圣经译成中文的时候,这个偏离的概念在中文没有合适的字眼,斟酌再三,最终选择了“罪”。而中国人一提到“罪”,就很容易想到是触犯法律,而且是触犯刑法。触犯民法,只能叫“违法”;至于说话骂人,不尊敬长辈,那只能是道德问题,法律是管不了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很多人对圣经当中“罪”的说法很反感的原因。

 

以上我们简单说了“罪”在原文的意思。我们再进一步说说“罪”带来的后果。

“罪”带来的后果是人与神隔绝;今生活在罪的捆绑当中,人生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没有安全感,空虚,迷茫;肉体死亡;灵魂落在地狱永远的火中受刑罚。

也许有人会觉得:神这样的刑罚未免“量刑太重”了,不就是亚当夏娃忍不住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吗?至于这样“下毒手”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何必这么严厉呢?创造,接着是毁灭,这样的创造又有什么价值?还不如不创造,或者创造人类的时候不给人选择的权利岂不更好?

猛一看,这样的质疑确实言之有理。是啊,虽然世界上罪恶横行,但是大部分人不是基本按照良心活着吗?神为什么这么“残暴”?

我们说,神这样的刑罚,一方面源自他的本性。他的圣洁不容许丝毫的偏离,他的公义必须对罪作出刑罚。一方面,我们也看到神的刑罚并不是“量刑太重”。无论是圣经记载的罪行,还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这样的刑罚一点也不过分。就看看近代的历史吧,看看希特勒对犹太人的暴行,看看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的暴行,还有斯大林对苏联人民及其他国家的暴行,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我们还能说神的“量刑太重”吗?如果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好好先生“,那么这样的“神”人间比比皆是!这样的“神”只能走向灭亡!

是的,大部分基本上按照良心活着,这是事实。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原因所在,就是来自政府的管理和法律的威慑。如果没有管理和威慑,是无政府的状态,就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有人说:“假如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宣布在24小时内取消法律的管束,就是说随便犯什么罪都不受法律的制裁,那么其后果就不堪设想。”就说说“文化大革命”吧,冯秉诚牧师在《游子吟》当中记载了一个暴行:北大的学生怀疑学校的门卫(一个老工友)是反革命分子,就揪出来批斗,叫他交待问题。这个老工友坚决不承认自己有罪。于是这些学生就折磨他,当时是冬天,他们就把老人的棉衣扒掉,先将滚开的水浇在老人身上,然后浇冰冷的水,然后再浇开水。这样开水和冷水交替浇下去。最后老人被折磨至死,身上的皮都脱落下来。而施暴的就是那些年轻学生,高等学府的大学生。

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神刑罚的目的不在刑罚本身,就是说神的创造不是为了毁灭,神不是君,专以刑罚为乐事。神刑罚的目的是严厉的警告,是震慑罪人,为的是促其反省悔改。因为神的本性当中还有慈爱。他的慈爱使得他在创造世界之前就预备救恩。就是三位一体当中的第二位圣子甘愿为世人的罪去死。伊甸园当中,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神发出第一个关于救恩的预言,而杀牲取皮就是救恩最早的预表(创315,21)。圣子在神预定的时候道成肉身,钉死十架,成就救恩。圣灵把神拣选的子民带到神的面前接受耶稣基督成就的救恩。如果神的创造就是为了毁灭的话,那么他大可不必预备救恩。

神在创造人类的时候,赋予自由选择的权利,是出于神的爱,并不是叫人去犯罪。神创造的没有选择权利的“人”很多,比如石头,树木,这样的创造有什么价值呢?神给人类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神不能给“绝对自由”,就是说毫无限制的自由。就连神自己也没有这种“绝对自由”,因为神不能违背自己的本性。就好比交通规则,对于交通的畅通运行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没有交通规则,或者大家都不遵守交通规则,随心所欲,那么只能是车祸频频。因此“绝对自由”就是“绝对灾难”的代名词,也就是“绝对不自由”。

至于说神的创造是个错误,这样说的人已经是在亵渎神。这样的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那么,既然罪的后果是如此严重,人类想不承受罪的后果,就必须得到赦免。赦免是人类的必需,不是神的必需。就好比一个死刑犯竟然得到赦免,这个死刑犯是欢天喜地;而法官可能却无动于衷。因为渴求赦免的是罪犯,而不是法官。

但是,按照神的公义必须对罪进行刑罚,“若不流血,罪就得不到赦免”(来9:22)。除非人类不犯罪,而这是不可能的。那么,除非有人代死,这个人必须自身无罪,而且足以背负全人类的罪的担子。这样,因着慈爱,圣子道成肉身,为拯救罪人钉死十字架。神的公义得到满足。所有信耶稣的人,因着耶稣的代死罪得到赦免,被神称义(“称义”原是法庭名词,就是宣判无罪释放),“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2、两种赦免

一种赦免,就是重生的赦免。就是罪人在圣灵引导下来到神的面前,接受耶稣的救恩。耶稣的宝血洗净罪人的所有的罪。这种赦免是一次性的,因为重生也是一次性的。

一种赦免,是重生之后不断的赦免。罪人虽然因信耶稣罪得赦免,里面有了新生命,圣灵也内住,但是旧人还没有死,虽然不再掌权了。旧人到我们离开世界才能彻底死掉。这样,重生的人还会偶尔的犯罪。这就需要神不断的赦免。一个生命不断成长的信徒,会在神的光照下不断看见自己的败坏、污秽;在祈求神不断赦免的同时,也不断深入感受到神的恩典是多么的长阔高深!

主祷文这一条祈求当中的“赦免”属于后一种赦免,因为登山宝训针对的对象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信徒。

 

这里,顺便把困扰许多信徒的一个问题解释一下。

有人根据《约翰一书》3:9节“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教导说:“这样,重生的信徒就不会犯罪;犯罪的就没有重生。所以可以用这个方法判别自己重生与否。”当然按照这样的理解,就不可能有人可以重生,因为没有不犯罪的人。这样很多信徒就非常困惑。也有许多人趁机教导说圣灵给了他们特别的恩赐,跟从他们就不会再犯罪,得到真正的重生。

我们不妨先看看《约翰一书》的两处经文:

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比较同一卷书的两处经文,都有犯罪。前面说信徒如果犯罪,要向主认罪对付,后面说信徒是不会犯罪的。似乎自相矛盾。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前面约翰讲的信徒是挂名的信徒,后面讲的是重生得救的真信徒。错,约翰前面所讲的小子们(对所牧养的教会的信徒的爱称),都是指的真信徒。

是否两处的犯罪的意思是一样呢?不是。两处虽然是同一个动词犯罪,但时态不同,表达的意思也不同。2:1所用的犯罪,在原文用的是动词的过去分词(hamarle),表示的意思是偶然的行为,非持续性的习惯,就是说偶然的犯罪;3:9(包括3:46,8)所用的是动词的现在式(hamarlanei),意思是习惯性的、持续性的行为,就是说习惯性的犯罪。

这样两处并不矛盾。39告诉我们,重生得救的信徒,神的生命进来,圣灵内住,就不会习惯性的犯罪,以犯罪为乐;2:1告诉我们,虽然重生得救的信徒里面有新生命,但是旧人(与生俱来的败坏的性情,犯罪的倾向)虽然不再掌权,但并没有死,所以还是会偶然的犯罪。但是犯罪的时候,里面会有强烈的责备,催促,叫信徒赶紧认罪对付。

不妨列个表格比较一下:

生命光景

   

掌权者

     

重生之前

习惯犯罪,以犯罪为乐

罪、旧人

旧人的本性

重生之后

偶尔犯罪,里面有责备

神,圣灵内住

旧人还没有死,圣灵的催促

 

3、“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对照路11:4节“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我们大致知道“人的债”,指的是别人对我们的“亏欠”。这节不太好理解。

解释一:求主按他自己的美意,因基督宝血的缘故,不将我们这可怜罪人的诸多过犯,以及那仍旧沾在我们身上的败坏,归在我们身上。正如我们在自己心里感觉到以及有了他恩典的这一确据,就是立定心志饶恕我们的邻舍一般。

解释二:神的心意是乐于赦免人的债(亏欠);祂既饶恕我们的债,当然盼望我们也能像祂一样,饶恕别人的债。

解释三:马太本节后半句的免了看似正确的写法,尽管许多手抄本都改用了现在时式(路加亦然),以避免一种误解,好像神是否饶恕我们取决于我们是否先饶恕别人似的。其实,关键并不在于饶恕的先后,而在于一个不饶恕别人的门徒却祈求饶恕,这种祷告怎能说是真诚的呢?

解释四:这里是指如果我们要与神保持良好的相交关系,便要像父母宽恕我们般宽恕别人。如果信徒不愿宽恕得罪他们的人,又怎能期望可以与那位完全宽恕他们,免了他们过犯的父相交?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里主耶稣用日常生活当中具体可见的饶恕别人的事例来描述抽象的被神赦免。主耶稣这样讲为的是便于我们容易理解。当然人饶恕人与神的赦免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是为着肉身的需要祈求神;“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是为着灵魂的需要祈求神。就是说,我们可以为着我们一切的需要向神祈求。感谢神的怜悯。当然相比较而言,灵魂的需要远远超过肉身的需要。正如圣经所说“人活著,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8:3)。食物可以维持我们的生命,却不能保证我们不走向灭亡。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苦口婆心分解的“罪得赦免”,对于一个还没有看见自己满身是罪,没有认识到罪的可怕后果的非信徒或者挂名的信徒而言,只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知识。求神怜悯这些还看不见自己的人,使他们可以在神的光照下看见自己满身的污秽,明白罪的可怕后果,认罪悔改,接受耶稣为救主和人生的主,成为神的儿女,“不至灭亡,反得永生”。阿门。

三、反思反省

1、你需要神的赦免吗?你看见自己满身的罪了吗?你确定你已经是重生得救的人吗?你需要神不断的赦免吗?

2、罪是什么?罪有什么可怕的后果吗?

3、重生的信徒就不犯罪了吗?如果有人教导只有信他的教训,就可以不犯罪,可以得到真正的重生,你会怎么办?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