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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和文稿(1912年)
《文稿》1897 43a号

  工人是值得聘用的 {Ms33-1912.23}

  我蒙指示,看到那些尽力救灵归向耶稣基督之工人们的一些情况。传道人的工作得到了工资,这是对的。如果主把工作的责任交给了丈夫,也交给了妻子。如果她奉献时间和精力挨家探访,传讲圣经,她虽然未经按立,依然是在从事传道工作。难道可以无视她的工作,她丈夫的薪金难道不应超过那些妻子不从事圣工、留在家里照顾家庭的上帝仆人吗? {Ms33-1912.24}

  我在美国的时候,曾得到这方面的亮光。我蒙指示:有些问题需要考虑。一些妇女象她们的丈夫一样尽心作工,上帝认为传道工作也需要她们,像需要他们的丈夫一样,但她们有时却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付工资给男性工人,而不给与他们同劳的妻子,这种做法不符合上帝所规定的计划。这样就产生了不公正,犯下了错误。主不喜悦这个计划。 我们的各区会若这样做,就会使我们的姊妹灰心,而不预备自己参加她们所应该从事的工作。 {Ms33-1912.25}

  将工作的重担全部留给传道人是一种错误。这样制定计划肯定不是出于上帝的心意。有些妇女正在教导年轻女性作为探访员和查经员而成功地作工。从事上帝圣工的妇女应当得到与她们用在工作上的时间相称的工资。上帝是公平的上帝。若是传道人作工受薪,他妻子也同样无私地献身于圣工,作上帝的同工,即或她们不要求工资,也当在她丈夫所得的以外,另付给她们。当忠心的传道人和他的妻子从事工作的时候,他们应当得到相当于两个工人的工资。使他们可以有收入以用在看为合适的圣工上。主已降下祂的圣灵在他们两个人身上。如果丈夫死了,留下他的妻子,她可以继续从事上帝的圣工,领取她工作当得的工资。{Ms33-1912.26}

  安息日复临信徒绝不应轻视妇女的工作。如果一位妇女把家务交给一位忠心、谨慎的助手,孩子也得到悉心的照顾,而她自己去从事工作,区会就应当有智慧认明,她领工资是合乎情理的。{Ms33-1912.27}

  妇女藉着与主联合作工帮助我们的救主。大使徒保罗写道:“我所亲爱所想念的弟兄们,你们就是我的喜乐,我的冠冕。我亲爱的弟兄,你们应当靠主站立得稳。我劝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里同心。我也求你这真实同负一轭的,帮助这两个女人,因为她们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同作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1-3)。 {Ms33-1912.28}

  如果妇女们在做的,是许多劳苦传道教导人的人最不喜欢做的工作,而且她们的工作证明她们正在完成一项显然一直被忽略的工作,难道这种工作不应被看作与正式传道人的工作一样有丰硕的成果吗?难道工人不该得工资吗?这样的工人不付给他们工资,难道不是欺诈他们吗? {Ms33-1912.29}

  这个问题不是由人来解决的。主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你们要对从事福音工作的妇女尽你们的本分。她们的工作证明她们在把真理传入各家庭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她们的工作正是必须做的。{Ms33-1912.30}

  在许多方面,妇女能把知识传授给她的姐妹,是男人做不到的。如果没有妇女的这种工作,圣工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主再三地指示我,非常需要女教师去做祂指定她们去做的工作,与男性一样。她们不应当被别人的情感和规则所迫使,去依靠捐赠作为酬劳,正如传道人不应该以捐赠为工资一样。{Ms33-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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