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1897年84号
J.H.凯洛格
1897年8月29日于澳洲库兰邦森尼赛德
亲爱的弟兄:
我想对你说,我的总体健康状况良好。不过,我的左颧骨和左眼却疼痛难忍。三年前我摔了一跤。当时我弯腰在挑选橙子准备送给麦卡恩弟兄,突然眼前一黑。我手里拿着牛奶罐站了起来。当时那块地正在清理,旁边有一大堆参差不齐的树桩。我站起来时就知道自己会直接摔在那些尖锐的树桩上,于是急忙向上帝祈祷,然后重重地摔了下去。牛奶罐撞到了树桩,又猛地弹到我的颧骨上,力道之大,几乎把罐子的边都撞弯了。罐子正好撞在我的颧骨上,离眼睛很近,只是眼睛侥幸躲过一劫。我的眼睛一直以来都比较弱,但最近颧骨疼痛,还有些肿胀。昨晚我疼得厉害,几乎没怎么睡。但我向上帝祈祷,祈求祂赐予我恢复的力量,治愈我的病痛。{Lt84-1897.1}
我自己也不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可能不得不放弃写作,但我相信上帝还有工作要我去做。{Lt84-1897.2}
我给你寄去一封写给太平洋出版社的信的副本。现在我想发表一个声明。当我订购任何保健食品时,你可以记在我的账上。当塞门斯弟兄订购保健食品时,除非我下了订单,否则不要记在我的账上。塞门斯弟兄经验不多,我一直在帮他,以至于为他家购置家具欠下了 128 美元的账,还有其他债务。我从伊斯雷尔弟兄那里买了我们在他家使用的东西,这使得账单金额更高了。我租了一间房,每周付一美元。我布置得很简陋,但我不能同意为我从未订购过的东西负责,哪怕是一两百美元。{Lt84-1897.3}
我认为,从塞门斯弟兄的话来看,他认为这些物品是捐给健康之家的;这让我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要么记在他账上,要么记在我账上。我订购的东西,你可以记在我的账上,但除非我下了订单,否则不要给我记账。这些在紧急情况下牵扯到我的责任,对很多人来说很方便,但我却觉得非常不愉快和不方便。{Lt84-1897.4}
寄送健康用品时,请务必清楚地标明是给谁的。寄给塞门斯弟兄的,就写明是给他的;寄给威利的,就写明是给他的;寄给我的,就写明是给我的。这样,所有令人不快的事情都可以避免。我不反对以我的名义寄送物品,但要明白,物品的价格以及运送到这里的费用不应由我来支付。绝不能把事情搞混。不要寄送没有特别说明的物品,这样就不会出错了。{Lt84-1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