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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我认识祂
十月十一日 我们行为的考验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箴16:3)。{TMK 290.1}

  但愿我们因有权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交托上帝而存感谢的心。我们要记住自己不是无生命的机器,而是有智力的生灵,能本着无亏的良心和纯洁的宗旨择善拒恶。我们所行的一切,都当前后一致。{TMK 290.2}

  我们应当将所行的一切都交托与主,用祂监察人心的律法予以检验。“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诗34:5)。我们若行不义,就不能将自己的事交托上帝。“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66:18)。当我们想将自己的事交托给主时,我们当彻底省察自己的心,除尽一切的罪恶,使基督能以祂的义充满我们的心。我们要藉着祈祷寻求主,在祈求的开始要悔罪。……{TMK 290.3}

  上帝的律法是检测我们行为的准则。祂的慧眼洞悉每一行为,细察内心的深处,探明一切隐藏的自欺和伪善。凡事在那与我们有关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然而祂却愿意悦纳本着悔改的心和真诚的宗旨离弃一切罪过而到祂那里去的人。……{TMK 290.4}

在我们的一切业务交易中,在每一言行上,我们必须保持纯洁的宗旨和无亏的良心。我们要将自己所作的交托上帝,然后将之全部放在祂的手中。我们所作的要本着最严格的正直。不可依恋任何不能带进天庭的东西。我们在工作时应祈求上帝的帮助,认识到惟有如此才能保持我们的行为摆脱自私。……要十分诚恳地向上仰望,因为你需要不住地呼吸天国清新的空气。我们需要不断地与我们的天父交往。……你履行职责应当像是在圣洁的上帝眼前。(《信函》1906年第406号){TMK 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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