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 两等崇拜者

根据经文:路18:9-14

    金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

    (一)两种人(路18:9-10)

    基督教本是心灵的宗教,正本才能清源,所以耶稣对那些询问上帝的国什么时候来到的人说:“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17:21)。如果心中没有天国的临格,企盼将来荣耀的天国只是一种幻想。谁欢迎心中有天国的临格呢?耶稣在他们中间,正是天国在他们中间,谁接受耶稣的教导相信他为救主呢?凡心中觉得需要的人才会敞开心门,而这等人大多是所谓的“坏人”。拒绝耶稣救恩的大多为所谓的“好人”。耶稣就以此为背景讲了以下的比喻。“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人,设一个比喻。”在当时的犹太民族中,明显的分为两种人,一种是自以为有本钱进天国的人,认为自己律法守得好,行为很完全,奉献热情慷慨,祷告、禁食等礼仪都已实行的“好人”。总之,没有人比他们更热心、更明白真理了。法利赛人就是典型的代表。另一种人是被称为下层的人,如税吏、娼妓之类,在众人心目中,是罪人中的罪人,可谓社会渣滓,是最被人轻视的“坏人”。

    但救主却有另一种眼光,他从来不是以出身、地位、外表的行为,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这个比喻的目的就是将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骄傲自大的病态信仰和谦卑懊悔痛心认罪的正确态度作一番对比说明,单凭外表的行动绝对不能调换永生。这位大医师深知人灵性的病因,他看到自以为义乃是人类所患一切灵病中最为严重的病,能致人于死地。外面的一点好行为正是使人洋洋得意,造成远离救恩的祸患。凡不是基督住在心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点好,都能使人走向骄傲,并藐视别人;相反,被藐视的罪人,因自觉罪重,正需要寻求基督来帮助他。

    (二)两种精神(路18:11-13)

    “有两个人上殿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这两个人代表两种人,他们有不同的精神状态。因为法利赛人心中充满骄傲与自义,他到上帝殿中祷告时,是“自言自语地祷告”一通,在上帝面前也要自我称赞一番,说话的口气丝毫不是出于心灵的需要,如同对平常的人讲话一样,无敬畏,不严肃。

    上帝将祷告的特权赐给人,是让人软弱有所需求的心和上帝的完全和能力相系,这是一条生命的管道,只有心灵相交才能保持畅通。“自言自语”是法利赛人祷告的态度,这不是和上帝说话的态度,他人虽然在殿中,心却没有来到上帝面前。以赛亚先知见了上帝的面,就呼喊:“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而法利赛人这种傲慢的神态就说明完全没有进入神圣的交通和圣洁的氛围中。

    但税吏进入圣殿时,他自觉不配,连举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胸求主怜悯,因为他们都藐视他,他也知道自己毫无功劳可以讨上帝喜悦,所以心中非常痛苦地呼求上帝。他的自卑正好与法利赛人的骄傲形成明显的对比。

    (三)两种祷告(路18:11-13)

    这时,法利赛人与税吏俩恰好都上圣殿祷告,法利赛人不时斜着眼看看这个税吏,他庆幸自己今天找到了一个对比物,这个对比物就在他旁边,而且是一个税吏,遭众人唾弃的罪人。法利赛人通过他越发看出自己是多么的非凡圣洁,他以轻视的目光,看着税吏那种低头捶胸的样子,心中越发自豪。于是昂首阔步到上帝面前,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他不是在那里祷告,而是为自己下评语,表扬自己的品格,他是拿别人来比较,不是以上帝的圣德为标准。言词中饱含藐视别人,评判别人的精神。他向上帝是在述说自己的善行:“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已满足于外表的宗教,不觉心灵上的需要,他正在自己的义上自夸。

    最可怕的骄傲,就是所谓是“属灵”的骄傲。本来应该说,属灵的人不会骄傲,骄傲的人不是属灵。为何会存在属灵的骄傲呢?原来,这话并不是说这个骄傲的人是属灵的,乃是说这个人拿属灵的事物来作为自己的骄傲本钱。比如说,有人以自己信主多年为骄傲;有人以自己几代相信而骄傲;有人以为自己是某一个优越的教会而骄傲;有人以自己在教内担任某一职分而骄傲。老底嘉教会的信徒骄傲就更多了:“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也许他们可以这样祷告:“上帝啊,我感谢你,因为你特别爱我们,使我们有别人所没有的亮光,给我们这样丰富的知识,那些人陷在无知之中,真是多么可怜啊!”岂不知正当我们求上帝可怜别人的时候,自己是最可怜的人吗?内心的生命不知在什么地方?

    这个税吏,他在极度的绝望中哀求:“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没有将自己与别人比较,他既觉罪担沉重,唯一的希望,就是想得到赦罪与平安。他也自认为不能与这法利赛人比较,他看到的是上帝,他的对比物是圣洁而怜悯的主上帝,所以他不敢抬头,因税吏自知罪孽深重,也无法遮盖,只有求上帝赦免,他祷告的动机是要恢复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至于旁边那傲慢又公然藐视他的法利赛人,他并没有受打击或为自己分辨,他的心只是面对上帝。

    (四)两种信仰(加3:14-14)

    以信为本与以律法为本是两种不同的信仰,亚伯和该隐是两个代表人物,亚伯凭羔羊的血来到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自觉不配。该隐不认罪,自以为义,不用羔羊的血,所以他不需要怜悯。“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这个虚心不是指有人生来就虚心,有人生来就骄傲,是指我们肯不肯承认自己的无能无力,要不要主来拯救。

    以信为本就是一切都是通过信靠基督与基督交通而实现的。一切的好行为也都是从基督来的,所以不会自夸,或藐视别人。只注意自己的灵性是否正常,他的视线只看基督,将自己与基督相比,便发现相差甚远,每日继续求进步。保罗就是如此,他以基督的生命、基督的完全为人生追求的标竿,因而便感觉自己每日都是残缺的,若不追求,天天有危险。他说:“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腓3:13-14)。只有基督和他的生命是无限的,认识这一无限,才会发现自己的渺小。

    以律法为本是凭自己的努力来遵守律法,尽量想靠守好律法来得救。每一件他自认为的好行为都是立下一次功德,增添骄傲和自夸的本钱。行善便会吹号,祷告要到十字路口,禁食要将脸故意弄难看,剖析其信仰,充满了自私和虚伪。上帝的国没有在他心里,基督不是他所仰慕,他也不是以基督的生命为人生的追求,只是所谓的功德善行为进天国的凭据,内心毫无改变。

    (五)两种果效(路18:14)

    俩人回去,救主说税吏倒比这法利赛人为义。在人看来,法利赛人至少已有一点外表的义,而税吏只在圣殿中祷告过,并没有行过义,过去却有许多的罪,为何回去后反比法利赛人为义呢?因为法利赛人到圣殿去,根本不是向上帝祷告,只是向周围的人显扬自己,寻求骄傲心理上的满足。这在上帝面前根本不是义,只是更显明污秽破烂的衣服(赛64:6;亚3:3)。有什么方法能使洁净之物从污秽中出来呢(伯14:4)?心里不洁净,动机不端正,那产生的行为怎么能算为洁净呢?法利赛人回去以后只不过更为自夸和骄傲积累了一些资本。

    税吏到圣殿去是心灵有所求,他真诚的认罪,求上帝开恩怜悯,这正是罪人的惟一指望,税吏找到了,他的心按着上帝的意思忧愁,这种为自己而哀恸的人,必获赦免的平安。他只要恢复了与上帝的关系,心灵源头就洁净更新,生活中自然有公义的果子。救主所说的,就是因信而得的义,因他投靠主,已得称义的条件,信徒们应当住在主里面,有主的义表现出来。

    (六)两种对比(路18:14)

    救主也用一句话来总结这个比喻:“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这是天国的定律。自高的人不肯听圣灵的指教,墨守陈规,自以为一切都完美到顶点了,再不需要教导、启示、结果终被丢弃。

    “自卑”是一个认识主的人对自己人生的正确估量,“自高”是一个人不认识主的人狂妄心态。水电站以水流的上下落差产生能量,没有落差也就没有能量可言。一个自卑的人将自己置于与生命之主最大的落差上自然也就有能力的充沛降临。上帝赐恩给谦卑的人,却阻挡骄傲的,自高的人根本不需要上帝的能力,上帝将让他们弯下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