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参 孙

根据经文:士13-16章


金句:“我的仇敌阿,不要向我夸耀。我虽跌倒,却要起来;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7:8

 一、不平凡的预备(士13章)

    士师时代共经历了四百多年。这段时间里,以色列人的历史充满了被压迫的苦难。米所波大米人、摩押人、迦南人、米甸人、亚捫人都曾将以色列人制服。到后一段时间,非利士人兴起,压制以色列人四十年之久,是受压迫时间最长的一次。在拯救日子到来之前,上帝要先预备一个人来担负这项任务,他要在母腹中就被预备。参孙的出生就明显表示是出于上帝的安排他的母亲如圣经中提到的撒拉、利百加、哈拿、以利沙伯等女人一样,是不生育的。上帝的使者向她显现,告诉她将要怀孕的好消息,由于这将出生的孩子有特殊的使命,连饮食方面他母亲枞怀孕起便要遵守特殊的习惯:清酒浓酒不可喝,不洁之物不可吃,葡萄树的果子不可吃。出生的孩子永远归上帝作拿细耳人,不可用剃刀剃他的头。这长头发就是他献身归主的外在记号。拿细耳是“离俗”或“分别出来”的意思。参孙既然是拿细耳人,他就必须在生活、饮食上都保持克己、节制、自治的习惯。参孙父母为他起的这个名字是“太阳”或“光明”的意思,盼望他成为一个“强壮”和“超越”的人,为处于幽暗中的以色列带来希望。孩子在父母的细心照顾下渐渐长大,上帝的灵常感动他。


    二、不合宜的婚姻(士14章)


    参孙居住的琐拉城靠近非利士地,参孙与非利士人常有来往,交了朋友,并爱上了亭拿镇上的一个女子,准备娶她发妻。他父母尽力想要劝阻,但参孙却说:“我喜悦好她 。”最后,父母还是拗不过他的意思。

    圣经说:“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这并不是说上帝的旨意要参孙娶非利士的女子为妻,而是说参孙既然作了这个选择,上帝就藉着他的这个选择来成就上帝救以色列民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的计划。正如上帝藉着约瑟被兄弟出卖为奴,后来拯救全家人的性命一样。耶稣被人置于死地却成就了救赎的计划,也是上帝使坏事转化成积极作用的一种安排。

    当时近东地方,流行两种婚姻方式,一种是普通的婚姻方式,即新郎迎娶新娘回家,另一种是“夫访式”婚娶,婚筵在女子家中举行,妻子也留在父家,丈夫经常去看望妻子,参孙这次的婚姻属于后者。

    在结婚的筵席末散之前,参孙就发现妻子没有信义,没有忠心。用假情假意骗取参孙的迷底,向非利士人泄露,置参孙受亏损而不顾。参孙非常生气,便暂时离开她回琐拉去了。谁知道待他过些日子再去时,却见她已改嫁别人了。

三、不一般的力量(士15章)

    上帝用参孙惩罚非利士人的工作开始了。参孙出于义怒,将一百五十对狐狸尾巴上捆上火把,点燃起来,焚毁了非利士人的庄稼和田园,并大大地击杀非利士人。不久前,上帝的灵感动他,他赤手空拳杀死一只少壮狮子,并击杀了三十个亚实基伦人。说明他有非常大的力气。非利士人为了复仇,出动大批队伍来包围参孙,大敌当前,犹太人非常害怕。他们敌我不分,不但没有对参孙英勇杀敌表示支持和敬意,反而派了一个三千人的游说团,责备参孙冒然行事,牵累大家。为了平息非利士人的怒气,接受敌方的要求,竟卑鄙地同意将参孙带来交给他们。参孙成竹在胸,认为也是上帝给他预备的机会,便同意让他们捆绑着解去见非利士人。正当仇敌大声喧嚷,准备庆祝胜利的时候,“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挣断了新绳,像火烧的麻一样。他拾起一块未干的驴腮骨,杀死一千非利士人,余者仓惶逃命。参孙因争战猛烈,极其干渴,求上帝赐泉水解渴。上帝使利希地的洼处裂开,水从其中涌出,参孙喝了精神马上复原。这泉取名“隐哈歌利”,就是“求告者之泉”的意思。这股泉水,主今日也到处为我们预备,当我们的生命干渴,心灵需要,向上帝求帮助时,主的应许就在我们身旁及时预备,满足生命的需求。

    参孙力大无穷,并不是因为他筋肉坚实,乃是因他作拿细耳人,没有剃过头发。上帝的能力在这约献身的记号上表显在他身上。经上多次提到“耶和华的灵大大地感动参孙”(士14:6,19:14)。他在工作之前,经上记着说: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士13:25)。可见他每一次的胜利都离不开主的使用和同在。参孙获胜以后,以色列人立他作士师,治理以色列有二十年之久。

四、不应该的失败(士16:1-20)

    就体力来说参孙是地上极强壮的人;但在节制、忠贞、和坚稳上他却是人间最软弱的,他容易被感情左右,以致人生显得很黯淡。

    参孙不记得第一次婚姻的教训,任士师后冒然去迦萨地亲近一个妓女。他受了一场惊吓,结果总算平安无事。此后,他又到梭烈谷,爱上了一位外貌美丽而内心导恶的妇人大利拉。非利士人知道了,派了一个各首首领组成的代表团,去贿买大利拉,叫她打听参孙力大的秘密,好治死参孙。参孙对大利拉有所提防,并没有告诉她力气大的真正秘密,如此三次,大利拉捆绑参孙的阴谋都告失败。虽然参孙三次受大利拉的捆绑,明知大利拉陷害他,但经大利拉的甜言蜜语一说,又丧失了警惕。第四次,竟出场了心中的秘密,向情欲屈服。他对大利拉说:“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上帝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如获至宝,使出浑身解数,当参孙枕着她的膝睡正深时,及剃刀剃了他的头发。于是上帝也离开了他(士16:20),因他头上的七根发绺已被剃掉。大利拉(这名字是“奉献”之意,她可能是一庙妓,奉献给生育之神)这女人竟克制了世上一位勇士。

    其实,参孙力量的源头不是头发。头发只是一个象征,上帝与他立约的记号。而他与上帝内在的关系才是力量的源头。当参孙违背誓言,失去拿细耳人的特征,让一个女人将他在母腹中就象征着与上帝之间立约詗的头发剃掉。这时上帝离开了他,力气也离开了他。

    五、不表面的悔改(士16:21-)

    参孙落入无比痛苦的环境中,非利士人将他作为一个比牲畜都不如的工具来侮辱他,可喜的是,挖掉眼睛,铜链的捆拘,痛苦和屈辱,使参孙比过去更清楚自己的软弱。他所受的苦难使他痛悔前非,瞎眼的生活使他心眼明亮了。参孙头发渐渐长起,力气也渐渐恢复。撒旦虽然想用罪恶来压死参孙,但参孙在主的宝血中得胜仇敌,靠着救恩夸胜。这个灵性软弱的人重获新生。

    六、不简单的殉难(士16:23-31)

非利士人把捉住参孙的胜利归给假神,他们拣选了日子,在大衮庙里举行庆祝仪式(大衮是非利士人所崇拜的农神)。他们把参孙作为战利品带到庙里,准备狂欢取乐。参孙耳闻如此情景,便作最后的准备,他要以智慧和能力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为以色列民族的利益献身。参孙摸到支撑大衮庙的两根主梁柱祷告说:“上帝阿!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并毫无畏惧地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说完,尽力屈身将柱子一抱,房顶轰然塌下,压死所有的人,参孙也同时殉身。“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人的还多。”

《希伯来书》将参孙与基甸、大卫、撒母耳等同列,描写他最后的胜利的一面。因信称义的光照中,参孙靠主所赐的大能,以致“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见来11:32-33)。参孙是以色列历史是第一个为国捐躯的信心英雄。

参孙的一生明显的告诉我们,当一个人自行其是,不听主命的时候,其人生是何等可怜,一切的软弱失败都源于与主分离。但一个人回心转意、悔改一切,上帝的帮助又是多么及时和伟大,与基督联合的人生是得胜的,勇敢的,大有成就的!在撒旦的全军中,没有任何力量能胜过一个专心信靠并将自己交托上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