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临信徒忽视律法


复临信徒忽视律法

    复临信徒忽视了律法。在我作为复临信徒的四十年中,我发现,虽然我们被称为律法主义者,我们最大的失败之一却正是对上帝律法的忽视。更令人惊骇的事实是,律法特别被那些有强调上帝律法倾向的人所忽视。我发现那些讲上帝的律法讲得最多的人常常正是那些最忽视上帝之律法的人。
作为复临信徒,我们热爱上帝的律法,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因诸如诫命、律例、典章之类的东西而激动不已。此外,当我们发现自己在末时预言中与上帝的诫命紧密相连时,我们便无可厚非地充满了喜悦。我们从启示录12:17读到:“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这是一节给力的经文,特别是把它放在1260天(启12:14)预言的大背景之下的时候。
    我们又读到:“圣徒(那些继续等候耶稣降临的人)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有耶稣信心的”(启14:12原文可译为‘信心’)。这节经文仍然是在预言的历史应验中被解读的。以这种方式,我们解读了第一、第二、第三位天使的信息,以及接下来世界末了大收割的信息。复临信徒因将他们自己视为末时遵守上帝诫命的子民而获得真正的安慰。

律法的精义相对于律法的字句
    是的,复临信徒们已经爱慕了上帝的诫命、律例、法度、典章,然而我们却经常在语言和实践两个方面忽视了上帝的律法。正如1888年,在美国的明尼阿波利斯(Mimneapolis)全球总会代表大会上,人们为捍卫上帝的律法而彼此残酷相待。怀爱伦对此非常不悦,她对代表们说,如果这就是他们的神学所带给他们的,她只想尽可能地远离它。
    作为复临信徒,我们经常忽视上帝的律法。就如同我们对详细列举罪行和详细列举善行更感兴趣一样,我们更感兴趣于详细列举上帝律法的字句,而非上帝的律法的精义。也许我们部分的问题在于,复临信徒们在上帝律法的性质上是困惑的。
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发现十条诫命并不是真正的永恒不变之律法时,我所经验到的震惊。实际上,在贯穿永恒的宇宙历史背景下,十条诫命应该被看成是一项较晚的发展。从银河系的角度来看,人不必用很长时间和花很大精力去思考,就能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十条诫命中所表述的律法的字句既不是永恒的,也不是宇宙性的。以第四条诫命为例。它清楚地陈述了安息日乃是作为我们这个行星地球被造的纪念而赐给我们的。甚至摩西十诫中安息日律法的决定因素就是二十四小时的七日循环所指的地球和太阳系的创造。然而,摩西十诫中的安息日律法的确阐明了一个从根本上支持它的宇宙性的永恒原则的具体应用。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出埃及记20章中的其它诫命。
    怀爱伦与我所提出的思路是一致的。她写道:“上帝的律法在人类被造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天使们也处于上帝律法的管理之下。撒但堕落了,因为他违反了上帝施政的原则。……亚当犯罪和堕落之后,上帝的律法没有任何删减。十条诫命的原则在堕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并且是以适合圣洁生灵的状况为特征的。”
    让我们回到这段引言,我们需要充分理解它,以使我们可以对完全的特质有更好的领悟。(请了解我所使用的搭积木方式。第一章我涉及了罪,这一章谈到了律法。它们是相互关联的,就像硬币的正反两面。我们仍须得救   ——那是第三章。我们仍须走向十字架——那是第四章。我们仍须变成无罪和完全的——那是我们的最后两章。)救恩,十字架和完全的神学概念乃是最基本的概念。罪和律法乃是这些概念中的两个,它们是正确理解善恶斗争的根本。
    我要重述怀爱伦的话:“十条诫命的原则在堕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并且是以一种适合圣洁生灵状况为特征存在的。堕落之后,律法的原则并没有改变,但上帝赐下了另外的条例以适应人堕落的情形。”她又说:“上帝的律法在人类被造以先就已经存在了。它是适合圣洁生灵的情形的,甚至天使也在它的管理之中。堕落之后,公义的原则并没有改变。”可是,怀爱伦写了另外的一点,亚当违背了律法的原则后,“律法被明确地整理和表述出来以适合堕落之人的情形。”
    堕落后对律法重新的“表述”和“整理”毫无疑问地包括了仪文的方面,也包括了律法的否定形式。你能设想上帝到圣洁的天使跟前说:“你要当心,不要和你的邻舍犯奸淫的罪?”我甚至无法确定天使具有身体上犯奸淫的能力。你认为上帝会对天使们说:“你们要谨慎,不可对你邻舍的妻子有非分之想,一定不可以偷他或她的东西,注意尊敬你的父亲和母亲?”告诉我,天使有父亲和母亲吗?
    天使们在对律法无意识的情况下遵守着律法,因为律法就写在他们的心中。我们可以比较,“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借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林后3:3)。怀爱伦写道:“爱是伟大的原则,驱动着没有堕落的生灵。”天使不需要被告知:“不可杀人”或“不可偷盗”,因为他们的心是由积极的因素推动着去互相关心的。只有当罪带着它替换了焦点的爱进来之后,从爱上帝和他人转移到爱自己,律法就不得不以否定形式的条文重新表述,以适应被自私和消极的因素驱使和推动的人了。
对律法背后的精义有正确的认识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任何对公义和完全的准确讨论都依赖于对上帝律法精义的正确理解。
    旧约圣经至少有三种律法——道德律法、民事律法、及仪文律法。除此之外,摩西的经卷,甚至全部的旧约圣经都被当作“律法”。这样,圣经中的“律法”一词就有了许多的意义。
    然而,在新约圣经中,耶稣使十条诫命背后的律法之精义的性质显得非常清晰。当被问及关于最大的诫命时,耶稣回答:“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
保罗和雅各与耶稣是一致的,他们更进一步把律法归纳为一个基本的教训。这样保罗就可以说:“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雅各不但与保罗保持一致,而且表达了律法的终极和谐。他写道:“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8,10)。

律法的特性
    这些关于新约圣经中律法的讨论,其基本概念有几个方面。第一,律法是统一的。并不是有许多的原则形成律法的基础,而是只有一个。在其最基础的层面上,律法可以被概括为一个字——“爱”。请留意,“爱”也是约翰用来概括上帝品格的同一个字。在约翰一书4:8,我们看到:“上帝就是爱。”如果律法是上帝品格的一种反映,那就有很美好的意义了。要记得,在基督教界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反映上帝的品格,毫无疑问,在复临信徒中它也是极重要的问题。当我们在第六章研究完全的性质时,这些概念会对我们很有用的。要记住,律法反映了上帝的品格,并且上帝的品格着重表现在关爱他人这一特性上,即使这些人并不配得。
    圣经并没有止于仅仅使律法、爱、及上帝的品格相等同。它还清楚地说明爱的含意,这样人类和其他被造的生灵能在具体的情形中看出其含意来。对未堕落的生灵而言,可以认为必要的律法具有两个部分——爱上帝和爱彼此。然而,堕落之后,因着人类的退化,律法需要进一步的说明。在创世记和出埃及记前面的一部分中,有丰富的证据显示,西乃山颁布十诫之前,包含于十条诫命中的律法的原则就已经存在了。当上帝建立以色列民族作为祂立约的子民时,就决定正式以十条诫命的形式,详细说明永恒律法的两个大原则。
    前面的四条诫命乃是说明爱上帝的原则,而后面的六条则是详细说明爱邻舍的特别方式。律法从一项律法到两条律法再到十条律法的进程,可以阐明如下:

律法的原则律法的条例

上帝有一项基本的律法。从这项律法的原则产生了诸般的律法条例。这和我们上一章中所说的关于罪的根本导致了罪行是紧密关联的:

罪的根本罪行

并且内心的义导致外在义行:

内心的义外在的义行

    当记住的要点是:善恶斗争所针对的不是罪行、律法的条例、或义行的层面上的,而是处在罪的根本、律法原则、和内心的义的层面上的。善恶斗争中的行为,针对罪,它是指误导了的爱,针对律法,它是指上帝品格的伟大原则,针对义,它是要人在基督里的生活与上帝国度的伟大原则相和谐。
    由此,我们注意到《先袓与先知》开始的五个字和《善恶之争》的最后五个字,之间有三千多页,是同样的五个字。之前你有没有注意到呢?当我写《我对上帝的抱怨》—— 一本聚焦于十字架的书时,我第一次认识到这个事实。怀爱伦用“上帝就是爱”这五个字开始和结束历代之争的丛书。那是善恶斗争的中心问题;那是需要向全宇宙证明的问题;那是上帝品格的核心;那是所有正直品格的核心。
    新约圣经中法利赛人的根本问题之一乃是把罪分解成一系列的行为。对罪的分解直接关系到对律法和义的分化。如果基督徒们要对救恩和完全有合乎圣经的理解,他们就应该理解罪行、律法、及义行的性质,他们也必须领会罪的根本、律法、及内心的义。因为古时的法利赛人不明白罪的根本和律法,他们就不可能正确理解内心的义。全部的新约圣经都在反对他们的理解。
    除了统一性之外,圣经律法的第二个方面乃在于它从本质上讲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耶稣曾清晰地说明消极的信仰是不够的。耶稣讲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将他的里面打扫干净并修饰好了,但依然是空的,没有生命力。那人后来的光景比以前更加不如了(太12:43〜45)。
    圣经律法本质上积极的特性也可以从耶稣向那个到祂跟前来的富有的少年官的话语中看出来。少年官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耶稣就少年官自己的问题说:“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少年官回答:“啊哈,所有你说的这些事情我都已经不再做了。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吗?”耶稣说:“好吧,如果你真是认真对待这件事的,如果你真是想成为完全的,那么去变卖你所有的并全然服事你的邻舍吧。”
    少年官没有料到会有这种答案。他喜欢义的“限制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停止做一些事。耶稣向他指出义的“持续发展领域”,在此领域中对他人的真正关怀没有限制和终止,正在此时少年官畏缩了。
    在消极的十条之外,耶稣指出了积极的爱的律法。当然,那远远超出了少年官所预想的委身程度。相对而言,消极的律法使他感到舒服。在不做这个和不做那个的事情上,他表现得不错,但他没有预备好在自己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里毫无限制地去遵守上帝的律法(太19:16〜22)。
    对耶稣所解释的这个作基督徒的概念,我从个人的角度感到很不舒服。就本性说我是一个法利赛人。对待律法的消极方法令我非常愉快,因为我喜欢知道界限在哪里。当我可以看见自己义务的范围时,我会感到更舒服一些。这带我来学习马太福音18章中彼得的功课。
    彼得很关心应该饶恕他的邻舍多少次。彼得没有虚假的东西,他知道拉比们在这个主题上所说的。他们读了阿摩司书,并得出结论说,上帝饶恕人三次,但第四次罪人必须自己承担。拉比的逻辑认为,你不能比上帝更加慷慨。因此他们总结:三次应该是人类饶恕的底线。
    现在彼得意识到耶稣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者,所以他将拉比的三次饶恕翻倍,并另外加上一次,得到的结论是七次饶恕是相当慷慨的了。如果你来想一想,就知道那是许多次的饶恕。假如我在接下来的七天里七次在教会的停车场撞了你的车,你会想七次或许是太多了些。但基督使可怜的彼得很狼狈。主说:“彼得,彼得,不是七次,乃是490次。”什么时候试试看。当你饶恕到490次的时候,你会失去你的车,你也会连数字都搞不清楚了(太18:21,22)。
    实际上,彼得不是在问:“我可以给我的邻舍多少爱?”而是“什么时候我可以停止对邻舍的爱?”这是一个非常人性的问题。我喜欢这个问题。什么时候我可以停止对邻舍的爱?作为普通人这正是我们的光景。何时我才可以从所有这些美好的事物中退职,并且给予别人他应得的报应?我不喜欢恩典。恩典是给予别人他所不配得的。我不介意得到恩典,但我并不真正喜欢给别人恩典。
    作为对彼得什么时候才可以停止对邻舍的爱的回答,耶稣的答案是一个关于两位负债者的可怕故事。一个欠了十两银子,另一个人欠了一千万两银子。十两银子等于一百天的工资。那是一笔费劲的债务,但不是不可能偿还的。作为对照,一千万两银子的债务绝对是无法偿还的。实际上,如果一个人一周工作七天,那笔债得用将近20多万年来偿还。出于恩典,王免去了这巨大的债务。但是这个蒙赦免的人却拒绝赦免欠他十两银子的伺伴。结果,王的赦免撤回了。故事的关键语乃是:蒙赦免了不可能偿还之债务的罪人们必须将上帝的怜悯转施给他们的同伴,就如同上帝给予他们同情一样。这样彼得就认识到,永远不会有一个时刻,他可以停止对邻舍的爱,或停止给予他人上帝的恩典(太18:23〜35)。那个非常的事实就是:基督徒的爱没有限制。
像彼得一样,对待律法的消极方式比积极方式更令我们感到舒服。我们想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完成我们良善的限额,这样我们便能放松一下,回到正常的自我状态。消极方式限制了公义的范围,且容易被人处理和完成。这样,不同种类的律法主义者必然地要聚焦在“你不可”和“小罪行”上。对所有的仇敌持续的爱乃是一个超出人所能及的范围之外的目标。
    律法主义者喜爱谈论消极的和细微末节的行为。这个思想使我想起布鲁斯蒋森(Bruce Johnston,前北太平洋联合会会长)有一次遇到的一个妇女。他们正在讨论大卫的罪,她说:“一些人是有那个问题,我的问题是在两顿饭之间吃麦片。”从某个观点看,她几乎已经达到完全了。不幸的是,那种对待律法的消极方式远远达不到新约圣经的理想。
    有一种类型的公义,就是在细微末节的行为上挑剔。新约圣经则相反。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就是从两条伟大诫命中总结出来的,在关爱上帝和同胞上表现出无止境的公义。这公义让少年官对自己的义感到完全的受挫,并最终选择从基督跟前逃走。
    但是我们却喜欢把罪定义成一些小的不良行为,因为这样更容易,任何人都能战胜一种习惯,只要他或她足够刻苦努力。另一方面,我们不可能有时间始终爱所有的邻舍。我们可以战胜奶酪、花生酱,或“两餐之间的麦片”。可是,要始终爱我们所有的邻舍却得接受上帝的恩典才行,特别是当我们的邻舍是耶稣所定义的,包括了仇敌时。这只有通过接受上帝赐人能力的恩典才可能做到。
    我们想要知道爱的界限和基督徒生活的界限,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何时我们已经达到了完全。人的扭曲使人只喜爱消极地对待律法,因为它限定了公义的范围,并使之成为人力可以完成的一件件事。奇怪的是,许多人认为强调两条最大的诫命是对基督徒每日生活的要求打了折扣。基督再三地表明事实正相反。我们从《信息选粹》中读到,在那两条命令中“上帝律法的长阔高深都包括在其中了。”
    在福山宝训中,耶稣详细解释了上帝律法的原则,且说明了律法内在的更深远含意。怀爱伦写道,“律法的原则永远都是公义的伟大标准。”消极对待宗教的方式起源于消极对待律法的方式。世界上有着太多的消极宗教。有个年轻的牧师曾告诉我,对许多人来说,成为一个基督徒的主要条件乃是可以说“不”的能力。不幸的是,这种讽刺的说法用来描述许多切望抓住一个更高标准为救命稻草的人而言真是太确切了。对我来说,不偷盗,不杀人或不奸淫相较于爱我所有的邻舍如同爱我自己这类无止境的挑战要省事多了。
    十条诫命中的消极教导的确使我明白了一些关于爱上帝和爱邻舍的具体表现,但和它们同样重要的是,它们只不过是律法原则的外在表现而已。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通过守安息日或不偷盗而得救,或成为完全。实际上,没有人会因他或她不曾去做什么而得救。基督教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
    无论你喜欢或不喜欢(古时的法利赛人无疑是不喜欢的),耶稣已将公义的标准放在高于“平常人”留意去达到的高度上。大多数律法主义者都是平常人。实际上,他们的重点乃是在人的成就上,这就证明了他们的平常。他们只不过是将自己的骄傲从属世进取中人的成就转移到属灵事物中人的成就而已。

日常生活中的律法
    好,你可能在想,你已经使人理解了你关于律法乃是积极的和统一的这个论点。你所说的不错,也很有帮助,但这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我本以为你不会问这个问题,但我很高兴你问了,因为对这一思想的实践应用才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
    每位基督徒该怎样对待到律法,这一问题重要且复杂。保罗说:“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他这样就暗示了:如果律法用得不恰当,那它就不是那么好。我想提议,基督徒面对的最大危险之一就是误用上帝的律法。当然,我希望我们都知道人不能通过守律法得到上帝的拯救。我们也知道上帝律法的功用乃是指出我们的罪(我们的赤身露体)从而领我们归向基督,以获得赦免和遮盖。除此之外,我们还意识到一个事实,就是律法为我们提供日常生活的标准和上帝审判的标准。我们通常未能认识到,我们可以十分热心地遵守上帝律法的字句,同时却完全彻底地没有遵守上帝律法的精义。
    让我通过问你一个问题来阐述我的观点:复临信徒在哪个日子感到欢喜?是星期五的日落还是星期六的日落?我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问聚会的复临信徒们这个问题,我总是听到同样的回答—— 一种温和的低声轻笑,他们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们当中太多的人守安息日的状态像是在接受一种处罚,而不是一周中最开心的时刻。我们拥有正确的日子,但多数时候我们却丢失了那爱的律法的原则,也丢失了与爱的上帝之间的关系,而正是祂使这一日有了意义。结果安息日变成了每周的重担,而非每周的喜乐。
    我想,在1890年代,琼斯(A.T. Jones)论及基督徒与敬拜日的关系时,他说得很对。他说有三种类型的基督徒,他们是守星期日的,守星期六的,和守安息日的。了解后两者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守星期六的,毕竟,那是一个正确的日子。但成为守安息日的人却必须得到圣灵的充满。只有与宇宙之主处在一种爱的关系里,我们才能发现安息日的真正含意。守星期六是正确的,但守安息日却是属灵的。
换一种方式表述我的观点,就是当上帝律法的精义在我们心里时,遵守上帝的许多律法的字句就成了自然而然的平常之事。可是颠倒过来就不对了。一个人可能遵守上帝律法的许多字句,却仍然没有遵守上帝律法的精义。那就是一个人或许有外在表面的顺从,却可能没有上帝的爱在他或她的心里。也可以说,一个人可以持守正确的日子,却仍然像魔鬼一样刻薄。
    外在表面的顺从伴随着内在缺少基督的精神,这样的困境是我们可能进入的最危险的属灵状况之一。因为,在这一点上受迷惑的人可能在属灵方面对他们自己感到相当的满意,毕竟他们正在做的都是正确的。如同浪子的哥哥一样,他们可能永远不会“醒悟”,看看他们自己的真实景况。
    古时法利赛人的问题就是如此。永远不要忘记他们真诚地守律法的字句,却干犯了律法的精义,并将基督钉在了十字架上。在历史上那些聚焦于律法的字句,而非聚焦于律法精义的人都怀藏着一种刻薄的精神。这种刻薄特别地对准了那些在神学上与他们持不同意见的人,以及(或者)那些可能不像他们那样热心于某些特别的律例,规则,或典章的人。这种精神并不新鲜。耶稣曾不得不面对它。怀爱伦称之为:“法利赛精神”,“明尼阿波利斯精神”。
    上帝的呼吁是为了要我们摆好先后次序。祂想要我们遵守祂律法的精义,这样我们就可以真正地遵守祂的律法。正确的次序绝对是本质的和至关重要的。正确的次序使我们在对待救恩时,远离律法主义记账式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会使上帝重新回到一世纪法利赛人所创造的形象之中。必须记住的要点是,如果我们在耶稣里,祂将会在我们里面活出祂的生命来。那不仅意味着我们的爱会从我们自己身上移开,而重新聚焦于上帝和他人,也意味着上帝爱的泉源会巩固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
    基督教不只是对旧生命的改进,它是人在思想,行动和生活方式上完全的转变。基督徒不仅在基督里,而且基督也藉着圣灵的感化力在他或她的里面。当耶稣爱的原则成为我们生活的动机时,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耶稣里是稳妥的。关于这个主题,我最喜欢的经文是约翰福音13:35:
    • “你们若遵守安息日,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 “你们若按时交纳什一奉献,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 “你们若摄入适当的饮食,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有一次,我讲了那这段经文(如同上面所显示的,我歪曲了其中的部分来阐述我的观点)。之后,有一位新入教的复临信徒来找我,他惊讶地说:“我的圣经约翰福音13章不是这么写的!你说的经文在哪儿?”他没有察觉到我真正所要强调的乃是“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我如何对待我的邻舍才是基督教面临的严峻考验。复临信徒们将约翰福音14:15应用在十条诫命上已经太久了,“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阅读约翰福音13,14,和15章,看看经文的前后上下文关系。在这几章中,耶稣不断地说:“我命令你们彼此相爱”。
    从这个原则出发,并且只有从这里出发,才使得遵守上帝的律法有了意义。
    • 因为我爱我的邻舍,我就不偷他或她的东西。
    • 因为我爱我的邻舍,我就不觊觎我邻舍的汽车,房屋,妻子,或丈夫。
    • 因为我爱我的邻舍,我就不把他或她作为性的对象来愉悦自己。
    • 因为我爱我的邻舍,我就希望他或她去经历那在耶稣里稳妥的快乐。
    • 因为我爱我的邻舍,我就希望他或她与我分享安息日的喜悦。
    爱上帝和爱邻舍是基督教最主要的特征。它表现出那巩固律法字句的律法精义。就如我们将在本书接下来的部分所要看到的,邻舍之爱处于成圣、效法基督的品格、审判、及基督徒完全的中心。耶稣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思考重点
1、用20分钟对律法的精义做出陈述。用完整的句子列出你答案大纲的4或5个要点。
2、第1章和第2章已经证明了罪和律法都是爱。它们怎么能是同样的呢?如果它们都是爱,如何区分它们呢?
3、说十条诫命不是宇宙性的和永恒的显得武断吗?可以给出什么圣经根据来支持这样的宣称吗?
4、消极宗教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5、律法的目的是什么?律法有什么局限性?
5、解释一个守上帝律法的人如何仍然可以是一个“像魔鬼一样刻薄”的人?
7、为什么基督徒当然地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

□ 本书版权所有---乔治奈特(George R. Knight) 译 杨正 校 刘忆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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