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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手册
第十八章 教会领导

  教会的宗旨是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国,击退邪恶的势力,同时指望在基督复临的最后胜利时上帝国度的完全实现。教会既然以此为其存在的理由,就不会的静止的,而是积极成长与运动的。教会有将来的异像和工作的指南。任何一个协同工作的团体,都需要有领导来保障有凝聚力地达到其目标。牧师在教会里就是被任命和期待担任这种领袖的。

  牧师被委派到一个教会,就承担起这个教会的主要领导责任。这样的任命使牧者有权履行教牧工作的各方面职责,或者亲自执行,或者授权和监督其他教会领袖执行。“圣工的各部门都是属于传道人的”(《证言》卷五375页)。这并不是说他必须亲自处理教会的全部事工,但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在他的监督之下。他应当负责指导并鼓励各个部门和项目,同时与当地长老和其他正式选举的教会职员合作。

  仆人式的领导——基督教的领导是仆人式的领导。健康成长的教会通常拥有坚强有效的教牧领导。“坚强”并不是指统治或操纵式的领导。“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太20:25-28)。

  个性和领导方式与传道人的自然倾向有密切的关系,然而领导人应当适应不同的环境和他们服务对象的需要。仆人式的领导需要有适应性和灵活性。使徒保罗是这种适应性的典范。他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3)。

  理想——教会对自己的使命和未来如果没有理想,就会僵化,刻板地重复过去的行为。但是将来的理想并不忽略过去。教会必须思考现状和应有的状态。教牧领导所要求的思考不仅针对教会应有的状态,还要鼓励信徒也抱有这个目标。通过有力地宣讲圣经,和对信徒的积极动员,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组织——教会要从现在的景况进步到所期望的境地,需要有意识地组织其资源和人员,去完成特殊的计划和任务。教会如果没有具备技能和兴趣的人实行计划,制订计划就毫无价值。这就需要招募和培训人员和致力于工作。

  委托——教会的大量工作能够而且应该由信徒们来做。仆人式的领导不害怕与人分享权利。教会的领导没有委托别人分担责任,往往是以为他们自己做比招募、鼓励、训练领导人员更加容易。如果教会的主要任务是办妥工作,这个观点还算合理。但教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信徒的属灵成长和幸福。参与教会工作的信徒最有可能在教会里保持属灵的强健。

  监督——工作一经委托,就要予以监督,但不是采用干涉和微观管理的方式,而是用支持鼓励和评估表现的方法。要嘉奖和表扬优良的工作。在需要时要予以支援和帮助。工作若做得好,就要乐意让别人得到荣誉。

  确定目标

  目标能显示教会需要做什么,信徒如何计划完成它。每年至少一次、最好每季一次,教会要审查为自己所确定的目标,看看进展如何。审查原定目标、制订新目标的最重要时刻,是在选举教会职员,组建教会新团队的时候。选举领导人和组织委员会,不应只依据过去的成绩,还要依据将来的计划。目标最好经会众的讨论产生。牧师和教会执行委员会应向会众了解大家的需要和愿望,从而吸收他们的意见。

  可以达到的目标——要确定可以达到的目标。推进不现实的经济计划不仅会冒负债的风险,还会造成信徒中间的失望。同样,推进不合实际的信徒增长和教会成就的目标,也会造成失望和参加人数的减少。

  可以衡量的目标——教会生活和属灵状况的各个方面并非都是容易衡量的。没有衡量就很难确定成败,所以要找到方法权衡目标是否已经达到。

  委员会

  使徒保罗用人的身体来比喻教会的功能。身体或教会各部分的和谐合作,是成功的保障。教会像人体一样,不是只有一个部分或一种意见,而是通过委员会制度使不同的功能和意见汇集成一个和谐有成效的整体。“在商讨推进圣工之时,不可让任何人取得控制权,也不容只有一人代表全体发言。一切提供的方法和计划,都应予以慎重的考虑,以便凡出席的弟兄都有机会权衡这些方法与计划的得失,然后决定取舍”(《证言》卷七259页)。

  教会的运作像人体一样,有赖于集体的参与。 “无智谋,民就败落;谋士多,人便安居”(箴11:14)。我们大家一起,定比我们中间任何一个人更加智慧。

  委员会的结构——教会事工会议是地方教会的最高权威。教会事工会议“可以根据教会的需要,每月或每季举行一次”(《教会规程》)。此外,在安息日礼拜时,也常常就委员资格问题进行表决。

  在地方教会的委员会体系中,教会执行委员会是仅次于事工会议的最高权威。牧师通常主持教会执行委员会,但也可以把这个职责转给教会的其他成员。除了这两个岗位之外,牧师要避免担任其他众多委员会的主席。但牧师和任命的长老应为各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要为教会各委员会的工作确定办理事务的人数。

  决策的层次——要由最合适的委员会作出决定。每一个委员会都应有明确规定的职责和权威,并在这些范围内运作。鉴于各委员会之间决策职责的重叠会导致浪费时间和精力,各委员会都应知道自己工作范围,以及它可以执行、或提交另一个团体核准其建议的权力。

  主持委员会会议——委员会的委员如果了解委员会的宗旨和议程,就能使委员会发挥最好的作用。下面是委员会准备和运作的建议:

  预备议程——议程单列出讨论事项供委员们考虑,并就此采取行动。每位委员都应该收到一份议程单。倘若可行,此事最好在开会的日期之前办妥,使委员们可以有备而来。根据委员会商定的规则,委员可以增加议题。如果议程是预先定好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

  准时——委员会要有准确的时间表。准时开始和结束会提高委员的出席率。费力耗神的委员会会议往往作不出好的决议。“为了作出决定,他们把会议开到深夜。……如果大脑得到一段时间适宜的休息,思想就必清晰敏锐,事情就会迅速处理了”(《证言》卷七256页)。

  合作——要激发委员会成员团结合作的精神。主席在激发这种精神中能起很大的作用。交谈应该坦率而直接。要了解和至少稍加关注议会程序的规则,以便意识到公平和民主的工作方法。

  参与——要确保参与的广泛性,鼓励每一个人加入讨论。要避免让任何个人或集团支配讨论的过程。要特别征询那些较为羞怯之人的看法。

  尊重各种意见——主席要力求保持公正中立。有时若想直接参与讨论,请人代行主席职责乃为上策。要提倡和实行委员会的保密制度。敏感问题的坦率讨论不可泄露到委员会之外。

  聚焦主题——有时委员会的注意力会偏离正在考虑的题目,去讨论不相关的问题。主席必须着手把委员会拉回到原来的题目上。

  总结——要复述和归纳讨论,以期达成一致。当各方面都予以考虑之后,通常能就一个问题达成协议。表决不是为了结束讨论,而是为了就一个决定获得一致意见。

  会议记录的处理和保存——会议记录要在下一次委员会会议上宣读和取得认可。记录应予以保存,以提示会后需要采取什么行动,完成什么任务,并作为评估委员会及其决议之效果的一个依据。

  支持决议——一旦作出决议,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就有责任予以支持,不管他们是赞成还是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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