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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与先知
第36章 在旷野里

    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湮没无闻,达四十年之久。摩西说:“自从离开加低斯巴尼亚,到过了撒烈溪的时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从营中灭尽,正如耶和华向他们所起的誓。耶和华的手也攻击他们,将他们从营中除灭,直到灭尽”(申2:14-15)。{PP 406.1}

 

    在这些年中,百姓时常想着自己是在上帝的谴责之下。他们在加低斯的背叛中弃绝了上帝;所以上帝也一时弃绝了他们。他们既然不忠于祂的约,所以他们就没有受那约的记号,就是割礼。他们要回到为奴之地去的愿望,证明他们还不配得自由,所以他们也不得遵守那纪念蒙拯救脱离奴役的逾越节典礼。{PP 406.2}

 

    然而会幕里的礼节还是继续举行,表明上帝没有完全弃绝祂的子民。而且祂仍然养活他们。摩西在叙述他们旷野飘流的历史时说:“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已赐福与你;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上帝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申2: 7)。 尼希米所记录的利未人诗歌生动地形容上帝对于以色列人的照顾,即使在这些被弃绝和流浪的年代也是如此。“祢还是大施怜悯,在旷野不丢弃他们;白昼,云柱不离开他们,仍引导他们行路;黑夜,火柱也不离开他们,仍照亮他们当行的路。祢也赐下祢良善的灵教训他们,未尝不赐吗哪使他们糊口,并赐水解他们渴。在旷野四十年,祢养育他们,他们……衣服没有穿破,脚也没有肿”(尼9:19-21)。{PP 406.3}

 

    以色列人在旷野的飘流,不但是上帝所定作为降在叛逆和发怨言之人身上的刑罚,也是作为后起之世代的教训,为他们进入应许之地作准备。摩西对他们说:“耶和华你上帝管教你,好象人管教儿子一样,”“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内心如何,肯守祂的诫命不肯。祂……任你饥饿,将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8: 5;2-3)。{PP 407.1}

 

    “耶和华遇见他在旷野荒凉野兽吼叫之地;就环绕他,看顾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并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他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古时的日子,常保抱他们,怀搋他们”(申32:10;赛63:9)。{PP 407.2}

 

    然而以色列旷野生活所留下的记录,只是几件背叛耶和华的事。可拉的叛乱,曾使以色列中一万四千余人灭亡。此外还有一些个别的事件,同样表现出他们轻视上帝权威的精神。{PP 407.3}

 

    有一次,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是同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的闲杂人之一。这个儿子离开自己扎营的地方,到以色列人的营盘那里,声称自己有权利在那里支搭他的帐棚。这是上帝的律法所不允许的。因为埃及人的后裔到第三代子孙才可以进入耶和华的会。于是他与一个以色列人争论起来。这件事就呈到审判官那里。审判官断定这埃及人的儿子为有罪。{PP 407.4}

 

他对于这个判决大为愤怒,就咒骂审判官,而且在盛怒之下亵渎了上帝的名。于是就有人立刻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上帝曾命令说:“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 但对于这个案件还没有规定应如何处理。这个人所犯的罪是那么严重,所以大家觉得需要向上帝求问特别的指示。他们就把那人收在监里,等到探明耶和华的旨意。上帝亲自宣布了判决。他们就照着上帝的指示把那亵渎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那些听见他亵渎的人都按手在他头上,严肃地证实那控告他的罪。他们要先拿石头打他,然后其他的人一起下手执行他的死刑。{PP 407.5}

 

    这事以后,上帝宣布了一条律法来应付这一类的罪:“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上帝的,必担当他的罪。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24:15-16)。{PP 408.1}

 

    有一些人或许要为一个人在盛怒之下所说的话受到那么厉害的刑罚,而对上帝的慈爱和公义发生怀疑。但是上帝的慈爱和公义都必须声明这一点:就是那出于恨恶上帝而说的话乃是大罪。那降在第一个罪人身上的报应可以作为他人的鉴戒,使上帝的名受到尊敬。但上帝若放过这人的罪而不予以惩罚,则他人也必效尤而败坏风纪,结果难免牺牲许多人的性命。{PP 408.2}

 

那些与以色列人一同从埃及出来的闲杂人,一直是使以色列人受试探遭患难的祸根。这些人自称已经放弃偶像,敬拜真神;但是他们早年的教育和训练已塑成他们的习惯和品格,所以他们或多或少地都因拜偶像和不尊敬上帝的罪而败坏了。时常惹起争论的就是这些人。最先发怨言的也是他们。而且他们拜偶像的风气以及向上帝所发的怨言常蔓延到以色列全营。{PP 408.3}

 

    以色列人回到旷野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一件干犯安息日的事。在当时的环境之下,这件事显得特别严重。耶和华所宣布要弃绝以色列的话曾引起百姓叛逆的情绪。百姓中间有一个人因为上帝不让他进入迦南而发怒,并决意要表示公然反抗上帝的律法。他竟敢在安息日出去捡柴,公开违犯第四条诫命。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的时期,第七天生火乃是严为禁止的。可是这禁令在他们进入迦南之后,就不再生效。因为那里的天气寒冷,人往往必须生火取暖。但是在旷野中天气温暖,就没有这个需要。这个人的行为,乃是故意违犯第四条诫命,──他的罪不是出于疏忽或无知,而是出于胆大妄为。{PP 408.4}

 

    他正在捡柴的时候被人拿住,带到摩西面前。违犯安息日必被治死的律法是早已宣布了的。 至于如何执行,则还未指明。于是摩西把这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就吩咐他说:“总要把那人治死;全会众要在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民15:35)。亵渎的罪和故意违犯安息日的罪受到同样的惩罚,因为二者都是藐视上帝权威的表现。{PP 409.1}

 

在我们的日子,有许多人拒绝纪念创造的安息日,认为这是犹太人的制度,并竭力主张,如果安息日必须遵守,那么违犯这日的人就必须处以死刑。但我们知道亵渎的罪象违犯安息日一样受到惩罚,难道我们因此就得出结论说,第三条诫命也因为只适用于犹太人而必须废除吗?然而人根据以上死刑所得的结论原可应用在第三条,第五条,实在说来,几乎可以应用在十诫中的每一条上,正如第四诫一样。虽然上帝今日没有以肉体的死刑来惩罚违犯祂律法的人,但祂已宣布罪的工价乃是死;而且在最后执行审判的时候,必可看到死就是那些违犯祂圣律法之人的命分。{PP 409.2}

 

    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的全部时期中,因着降吗哪的神迹,他们每周都可想起他们对于安息日的神圣本份。可惜就是这个神迹也没有使他们达到顺从的地步。在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之后,他们虽然没有那么公开而大胆地违犯律法,可是他们在遵守第四条诫命上,仍有很大的疏忽。上帝借着祂的先知说:“他们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结20:13-24)。这就是第一代的人不能进入应许之地的原因之一。然而他们的儿女并没有从其中学得教训。他们在四十年的飘流之中,对安息日依然不够重视。上帝虽然没有因此而不准他们进入迦南,但祂曾宣布:在他们居留在应许之地以后,还要分散到外邦人中。{PP 409.3}

 

    以色列人从加低斯回到旷野之后,他们在旷野飘流的时期终于结束了。“以色列全会众到了寻的旷野,就住在加低斯”(民20:1)。{PP 410.1}

 

    米利暗死在这里,也葬在这里。从红海边上欢乐的景象,就是当以色列的妇女出来唱歌跳舞庆祝耶和华的胜利时起,直到旷野的坟墓结束了她一生的飘流为止,──这也就是千千万万抱着大希望从埃及出来之人的命运。罪恶把他们嘴边的福杯夺走。第二代的人将能从此学到教训吗?{PP 410.2}

 

    “虽是这样,他们仍旧犯罪,不信祂奇妙的作为。……祂杀他们的时候,他们才求问祂;回心转意,切切的寻求上帝。他们也追念上帝是他们的磐石,至高的上帝,是他们的救赎主。”然而他们没有诚心归向上帝。他们在遭仇敌苦害的时候,虽曾寻求那惟一能拯救他们之主的帮助,可是“他们的心向祂不正,在祂的约上,也不忠心。但祂有怜悯,赦免他们的罪孽,不灭绝他们;而且屡次消祂的怒气,……祂想到他们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诗78:32-35;37-39)。{PP 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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