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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2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吗?

4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可以得胜。”

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6断乎不是!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7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8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9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1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12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满口是咒骂苦毒。”

15“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他们眼中不怕 神。”

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24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7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所以(注: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30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1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提要:1-2,犹太人的长处。3-8,这种长处他们并没有失去。9-19,律法仍定他们的罪。20-27,属血气的,没有一个人能靠律法称义。28-30,所有的人毫无例外地只能凭着信心。31,但律法并没有废去。


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本会注释】

“有什么长处?”犹太人比外邦人有什么特权和好处呢?既然从里面作犹太人才是真犹太人,选民又有什么好处呢?既然未受割礼但能实行律法要求的外邦人被算为受过割礼(2:26),那么受割礼又有什么用处呢?


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

 【本会注释】

“首先”:保罗在这一段里只提一样好处,没有再提其他的。在罗9:4,5中他更加全面地回答这个问题。

“上帝的圣言”:原文Logia在新约中只出现四次(见徒7:38;来5:12;彼前4:11)。根据上下文,保罗这里显然是指旧约圣经,但也可能专门指上帝赐给祂百姓的应许和命令。犹太人的第一个好处就是有上帝对于人类旨意的直接启示交托他们。这是很大的荣誉和特权,同时他们也负有相应的责任,就是把上帝的这个启示分给世界上其他的人(见申4:6-8)。如果犹太人认识并且珍惜这项特权以及随之而承担的责任,上帝就会通过他们为拯救世人而工作(见本书卷四26页)。


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

 【本会注释】

“不信的”:这里无疑指对上帝的启示,尤其是所应许的救主耶稣缺乏信心。也可能指犹太人中一般的不信现象。他们没有遵行托给他们的知识和教诲。保罗没有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是不信的。“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见罗11:17注)。但“有几根”可以代表大多数(参来3:16)。

“不信”,即缺乏信心。

“废掉”,即“使……无效”(katargeo)。保罗在书信中常用这词(罗3:31;林前1:28;13:11;弗2:15;加5:11等)。犹太人的失败不能说明上帝没有履行对于他们的诺言.救恩的应许仍然是有效的,但始终只是对那些有信心的人而言(罗1:16)。在我们的时代,一些人可能受到试探,认为基督再来的长期推迟是上帝没有履行对祂子民的诺言。但是上帝的应许是有条件的(见结12:27注)。是我们的罪和缺乏信心使上帝不能实现祂快来的应许。这些同样的罪过去曾把以以色列人关在迦南地以外,现在也推迟了当代以色列人进入天上的迦南。“在这两件事上都不是上帝的应许失效,而是自命为上帝子民中间的不信、世俗化、缺乏献身、纷争、把我们留在这个痛苦和罪恶的世界中这么多年”(《布道论》696页)。见本书卷四30-34页。

“上帝的信”,即上帝对于祂诺言的信守。关于上帝的信实,见提后2:13;来10:23;11:11;约壹1:9。


4 断乎不能!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本会注释】

“断乎不能” (me genoito)意为“绝不能让它发生”。这个词组保罗共用了十四次,都是表示一种强烈的反对。该词相应的希伯来语意为“亵渎的,可恶的,不可思议的事情”(见撒上20:2注)。

“上帝是真实的”,即“上帝还是真实的”。即使世人不讲信用,上帝还是应当被看为真实的。

“人都是虚谎的”。同七十士译本诗116:11。

“如经上所记”:引自七十士译本诗51:4。在这首诗中,大卫对于自己与拔示巴所犯的罪深表痛悔,承认上帝的判决和惩罚是公正的。保罗引用这段话来支持他在第3节中的论点,即世人的虚谎并不能取消上帝的信实,反而证实了上帝的公义。

“显为公义”:即“被承认为公义”。这是该词能用于公义上帝的唯一含义。

“被人议论”:即“打官司”(见林前6:1,6)。保罗在这里可能是指善恶大斗争的中心议题。上帝的品格和公义似乎在世人和全宇宙面前受到诘问(见罗3:25,26)。

“得胜”,原文有时用于法庭审判,意为“胜诉”。


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上帝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上帝降怒,是他不义吗?

 【本会注释】

“显出”,该词及其相关形式在新约中有两个意思。(1)、“称赞”(林后12:11);(2)、“确立”,“证明”(罗5:8;加2:18)。本节可能取后一种意思。保罗正准备应付反对的意见,即:如果人的罪能够证明上帝的公义,为什么罪要受到惩罚呢?

“上帝的义”(:见罗1:17注)这里保罗似乎主要强调的是上帝品格的完全。

“我们可以怎么说呢?”保罗的著作中常用这句话(4:1;6:1等)。

“上帝降怒”:即上帝对罪表示不悦(罗1:18注)。

“是祂不义吗?”原文提问的方式要求作否定回答。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请与罗6:19和加3:17对照。保罗对神的敬畏似乎令他觉得应为自己冒然把上帝的事和人的事进行类比表示歉意。


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

 【本会注释】

“断乎不是”:见4节注。

“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上帝将要审判世界,这件事是不需要证据的。保罗肯定不必指教犹太人这个基本的真理(如传12:14)。既然一般人都赞同上帝会审判世界,第五节中祂惩罚罪孽是不公正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了。如果因为罪间接地证明了上帝的义,就说祂惩罚罪不公正,那么上帝怎么能实施审判呢?


7 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象罪人呢?

 【本会注释】

“上帝的真实”,即上帝的信实,祂对自己诺言的信守。

“我的虚谎”:即我不忠实于上帝的要求和自己的良心。我特别是藉着拒绝祂通过基督所提供的救恩,而在实际上否认了上帝应许的真实性。保罗重复了第四节的对比,但这次也许是为了辩论的缘故,以反对者的口吻说话(参林前4:6)。

“越发显出祂的荣耀”:上帝的信实是不能再增添了,但祂的荣耀却是能更加充分地显示出来。

“受审判”:即被定罪(见2:1注)。即然我的不信和虚谎用来证明上帝的信实,为什么还把我定为罪人呢?增进上帝荣耀的行为怎能看作罪呢?如果这种反对成立,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在罪中,以产生更多的善果呢?保罗并没有停下来解释这种推论的明显谬误,及其对道德规范的破坏性。很明显,罪人对于违背他自己本愿的,因他的罪而反证的义是没有什么功劳可言的。


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本会注释】

“毁谤我们”,或“辱骂我们”,这种毁谤就是严重歪曲了保罗的信仰和道理,却又说以上的话是使徒讲的。那些说保罗和一般基督徒传播上述错误的指控,显然是从以下的教训中误推出来的:人称义是因着信,不是靠行律法(3:20,28),“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保罗在第六章中充分驳斥了这种指控。

“定罪”不请楚着是指诽谤者,还是那些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的人,或是那些根据有害的原则说话行事的人。后一种解释看来比较适合本文,因为保罗只是在5-8节中顺便提到诽谤者为他的主要目的服务,以破除犹太人每一条要免受上帝审判的理由。


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本会注释】

“这却怎么样呢?”这个问题表达了保罗议论的过渡。这里回顾了第一和第二节的内容。

“我们比他们强吗?”有人译为“我们比他们弱吗?”不过上下文似乎与后一种译法相悖。保罗已在第二节中宣称犹太人与外邦人相比有很大的好处。但较大的特权牵涉到较多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来,蒙受光照的犹太人应该比未蒙光照的外邦人受更严厉的惩罚(路12:47,48)。这一节的下面部分说明,不管有没有优惠的条件,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需要被称义。

“决不是的”,即一点儿也不是的。

“已经证明”,1:18-32指出了外邦人的罪;2:1-29指出了犹太人的罪。

“希腊人”,这里指外邦人(见1:16注)

“在罪恶之下”,即在罪的权势和控制之下。所有未被上帝的恩典所更新,处于天然状态的人,其生活均受罪的权势所控制(见罗7:14;加3:22)。


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本会注释】

“就如经上所记”:保罗现在用圣经来证明他关于众人都犯了罪的指控。这种指控他已经有了其他的根据。这里圣经的证据特别强调即使是选民,也和别人一样需要公义。以下经文引自诗14:1-3或53:1-3;5:9;140:3;10:7;赛59:7;诗36:1。引文与七十士译本大体一致,但稍有差异。保罗没有注明这些引文的出处,他显然认为他的犹太读者十分熟悉旧约圣经,他在罗9:25-28;11:26,27,34,35;12:19,20;林后6:16-18中也运用了类似的多重引文。

“没有义人”:引自诗14:1或53:1。保罗不说“没有行义的人”而说“没有义人”,虽然意思一样,但其形式更适合于他因信称义的整个论点。这句话是以下各句的概括。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本会注释】

“没有明白的”,引自诗14:2。通过对原句的改写,保罗正确地表达了原句的否定含义。罪恶蒙蔽和败坏了人的智力,致使普遍缺乏知识(罗1:31)。不肯悔改的人竟把有关上帝的事看作愚拙(林前2:14;参弗4:18)。保罗所引用的诗篇上面一句是这样开始的:“愚昧人心里说,没有上帝”(诗14:1)。

“没有寻求上帝的”,指没有认识上帝的属灵愿望和努力(参1:28)。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本会注释】

“偏离正路”,引自诗14:3,与七十士译本一致。

“变为无用”该词组在诗篇中希伯来语的对应词意思“变为污秽”。希腊语意为“变为无用”(见诗14:3注)。

“行善的”希腊文chrestotes。在新约中只出现在保罗的著作中.在弗2:7中和西3:12中译为“恩慈”,在加5:22中也译为“恩慈”,列为圣灵的果子。该词的定义是对邻居仁慈的性情。当人没有认识上帝的愿望,思想变为蒙昧时,就没有这种仁慈的性情(见罗1:28-31)。

“连一个也没有”:有人会争辩说,圣经和历史记录了许多行义,敬畏上帝的高贵男女的生活。诗人在讲了这句话也提到了“义人的族类”(诗14:5)。保罗自己的门徒和同工路加(见徒16:10注)也曾毫不犹豫地说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二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6)。但是“义人的族类”很快会同意保罗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他们并没有被排除在保罗关于大家都有罪的论述之外。他们将第一个承认,他们受罪恶所辖制,他们现在所有的义是因信从上帝那里来的。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本会注释】

“敞开的坟墓”:正如敞开的坟墓不久就装满死尸败骨,恶人的喉咙一张开,就充满腐败致命的谎言。请对照耶5:16,把迦勒底人的箭袋比作敞开的坟墓。有些人解释说这个比喻的意思是恶人说话象新打开之坟墓发出的臭气(见约11:39)。

“弄诡诈”,原文用进行时态,表示一种持久的行为。希伯来语诗5:9的原意是:“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变得油滑,”即他们用油滑、谄媚的话语。

“虺蛇的毒气”:这句话与七十士译本诗140:3一致。谎言的毒气象蛇毒一样是致命的。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本会注释】

“满口”:见诗10:7。“喉咙”、“舌头”、“嘴唇”(罗3:13)可以看作是说活发声相应的部位,而“口”把上面三个器官都包括在内了。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本会注释】

“他们的脚”:15-17节是根据赛59:7-8改写的。先知原先描写的是他那个时代犹太民族的品格。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本会注释】

不怕上帝”:引自诗36:1。保罗在这一系列引文的开始总的讲述了众人都是有罪的,然后提到罪的一些具体表现,最后所引的话指出了罪的根源。罪是来源于不敬畏上帝,对于上帝的品格,权威和尊严既不敬重,就任意作恶了(又见罗1:32)。

保罗引用上述旧约经文支持自己的论点。众人都犯了罪,犹太人也绝不例外。根据他对于犹太人状况的上述描写,犹太人决不可能单单凭自己的国藉得救。那些拥有各种特权和好处的选民。尚且是这样的品格,少蒙光照的外邦人情形又是如何呢?所以我们不难相信,《罗马书》第一章关于异教世界的可怕描述了。全世界确实都卷入了罪恶之中,所有的居民都是腐化、败落,无法自助的。要不是慈悲的上帝同情我们的可怜景况,制订了一项计划让堕落失丧的人类可以享受“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的福”(2:7),这种败落的情形早就令人绝望了。


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本会注释】

“我们晓得”:这是保罗在提到一些公认的事时常用的话(见2:2注;见7:14;8:22等)。

“律法”:原文有冠词(见罗2:12注),一般认为是指旧约圣经。保罗上述引文就取自旧约圣经。旧约圣经分成三个部分:律法书、先知书和诗篇或圣文集(见本书卷一37页)。但很少象路24:44那样采用其全部名称。“律法和先知”可以用来指所有这三部分圣经(罗3:21;参太5:17;22:40),或仅称之为“律法”(见约10:34注)。为了让犹太人更加直接地明白圣经的证据,防止他们把目标从自己转到外邦人身上,保罗指出,他所引用的旧约圣经是特别针对它所赐之人的。犹太人承认旧约出于上帝的启示,而旧约圣经特地谴责了犹太民族的罪,所以他们无法规避保罗所下的结论:世人都犯了罪,他们和外邦人都一样。

“话”、“说”:“话”译自希腊语 lego,着重于所说的题材。“说”译自希腊语 laleo,指律法的颁布。前者侧重于律法的内容,后者侧重于律法的颁布,所以译为“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

“律法之下”:即服从律法的权威。

“塞住各人的口”:鉴于所提供的证据,人是没有什么借口的。

“普世的人”:指犹太人和外邦人.保罗在1:20,32中宣布了外邦人的罪责。

“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hupodikos):新约中仅出现这一次.七十士译本中无此词。在古希腊语中该词意为“容易起诉”,接下去可以提到受违犯的法律,或受到伤害的一方即合法的原告人。本句可译为“向上帝交帐”或“对上帝负责”。上帝和罪人被说成是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见耶25:31).保罗这里可能是说上帝不仅是受到伤害的一方,也是审判者(罗2:5,6,16)。


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本会注释】

“所以”,可以译为“因为”,下面所说的是塞住各人的口,让普世人伏在审判之下的原因。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即没有任何人。保罗无疑引用了诗143:2。

“因行律法”:即律法所规定的行为。在希腊文中,律法此处不加冠词(见2:12注)。保罗是在说明一个普遍的真理,既适用于外邦人,也适用于犹太人。靠行律法称义是一切虚假宗教制度的基础,也成了犹太教的原则(《历代愿望》35,36页)。但是服从任何律法的行为,不管是来自理智良心的律法,还是来自启示的律法,都不能使罪人在上帝面前称义(加3:21)。保罗已经说明了外邦人违犯了显示在他们本性和良心中的律法(罗1)。他也证明犹太人违犯了旧约中,特别是十诫中所显示的律法(罗2)。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需要称义。但是律法不具备称义的能力。它只能揭露罪的本来面目,只有一种称义的办法。

2:13所说“是行律法的称义”,和本节“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称义”并不矛盾。前者强调的是,只有那些完全把自己献给上帝,乐意顺从祂的任何命令,而不只是“听律法”的人才能称义。后者强调的是顺从的善行不能用来购买救恩,最多只是赖以称义之信心的凭据。

“称义”(dikaioo):该词在新约中出现39次,有27次是在保罗的著作中,把它译成“称义”有点费解。在希腊语中 dikaioo(称义,使……为义)。dikaios(公义的)和 dikaisume(公义)属同一词根,三者之间的关系显而易见。

“称义”一词在新约中用在人身上,是指使人与上帝有合宜关系的举动。通过这个举动,上帝宣判犯罪的人为义,或把不义的人当作义人看待。这就是说,在天国的法庭中,撤消了对于相信之人的指控。“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祂,接受祂为你的救主,你的生活虽有罪孽,为了祂的缘故你就被算为义了(《喜乐的泉源》62页,见3:28注;4:25;5:1)。

“律法”,原文无冠词(见2:12注)

“知”(epignosis):指清楚而准确地知道(见罗1:28;10:2;弗4:13)。而不是一般的知道(gnosis)。律法是公义的标准,凡不符合律法的都是罪,因为罪就是不顺从律法(约壹3:4)。一个人越熟悉律法,他对罪就越敏感。所以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就称义而言,律法的功用就是使罪人发出以下的呼声:“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见罗7:24注)。律法举起镜子照出过犯,但不能除去过犯。

本节和保罗所说律法是引我们归向基督的话(加3:24),清楚地说明了律法与福音的关系。福音绝不取消律法的必要功能。因信称义的道理“把律法和福音结合成一个完美的整体”(《给传道人的证言》94页)。


21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本会注释】

“如今”:该词可以从时间上理解为“目前”,也可以从逻辑上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后一种意思,请比较罗7:17;林前13:13。保罗已经说明所有的人都需要公义(罗1:18-3:20)。现在他不再从反面,而是从正面阐述1:17的主题。

“上帝的义”:见1:17注。保罗阐述了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靠行律法又得不到公义,接着他论述上帝的义与之对照。上帝准备把这种义送给一切信耶稣基督的人。

“在律法以外”,律法原文无冠词(见2:12注)。“在律法以外“与”因行律法“相对照(3:20),强调了上帝的义已经显示出来,与律法无关。即:上帝的义已经显示出来与整个律法的原则和把守律法作为获得公义之办法的整个观念无关,与犹太人作为公义基础的法律体系无关。

“显明出来”:该词暗示过去是隐藏的,现在才显明出来(见罗16:25,26;西1:26)。虽然上帝的义在旧约时代已有一定程度的显示,祂的公义在基督身上才得到充分的显示(见《先祖与先知》373页)。

“律法和先知”,指旧经圣经(见19节注)。原文的“律法”有冠词(见2:12注)。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并不矛盾。虽然上帝公义的显示与律法无关,但与律法与先知并无冲突。相反,律法和先知都曾预言到上帝的义(见约5:39)。旧约圣经实际上已预言到上帝的公义将显示在基督身上,并且因信而被人接受,正如新约圣经所记载的(见徒10:43;彼前1:10,11)。保罗曾引用哈巴谷2:4“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在整部《罗马书》中,保罗经常引用旧约圣经来支持自己因信称义的观点(见第四章;10:6,11)。仪文律法的主旨是教训人说:人称义不是靠顺从道德律法,而是因信将来的救赎主(见《先祖与先知》367页)。

“为证”:作见证。


22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本会注释】

“因信耶稣基督”:参可11:22;徒3:16;罗3:16;启14:12;《给传道人的证言》58页。

有人认为“信耶稣”的信指的是耶稣自己所运用的信心,祂的信实,祂所过圣洁的生活,以及祂所表现完全的品格,这一切祂要白白赐给一切信祂的人(见《历代愿望》762页)。请对比“上帝的信”(见罗3:3注)。此外,祂的“信”还包括祂信守诺言自愿代人受死(见罗3:25,26;参腓2:8)。

在称义问题是,人的信和上帝的信都在起作用。“耶稣的信”使上帝显“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信耶稣”则是人获得称义福气的通道(见罗4:3-5怀爱伦注释)。

但是公义的领受并不是我们相信基督的报酬。信心只是我们获取公义的方法。当信耶稣的人怀着爱心和感激,让自己毫无保留地服从祂的怜悯和旨意时,称义的义就输入他身上。当他每天继续这样信靠、降服、交往时,他的信心就增加了,他就能领受越来越多成圣之义。

信心好象是罪人伸出来的手,用以接受上帝怜悯白白的“恩赐”(5:15)。上帝一直等着要把这种恩赐赐给我们,不是作为我们任何行为的报酬,而只是因为祂自己无限的爱。这个恩赐是要我们“因信”去领受的。

“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相信”即“有信心”。

“并没有分别”:救恩的方法既适用于犹太人也适用于外邦人。没有分别的原因是他们在需要上没有分别(23节)。


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本会注释】

“世人都犯了罪”:亚当的罪污损了人身上上帝的形象(见5:12注,参《传道良助》80页)。自从人类堕落以后,所有亚当的子孙都亏负于上帝的形象和荣耀(见“荣耀”条释义)。保罗在恳劝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认识到以下重要的事实,经验和历史的所有证据都证明堕落的人类靠着自己败坏的本性,根本无法满足上帝律法的要求,确立自己的义。获得公义的唯一办法就是藉着信靠耶稣基督。靠着这种信心,人类与上帝恢复了正常的关系(3:24)。有新的心在他们里面造出来。使他们因信重新过顺从上帝律法的生活(见5:1注)。

“亏缺”(hustereo):腓4:12译为“缺乏”,来11:37为“穷乏”,路15:14为“穷苦”。在迦拿婚宴的记载中,该词表示“没有”酒了(约2:3)。原文的含义是罪人仍继续亏欠。其动词的形式不仅表示亏欠的事实,而且表示亏欠的意识。如果这样,动词可以译为“有意识地继续亏欠。”这种亏欠感使各地的人没法用行律法来建立自己的义。

“荣耀”(doxa):该词在圣经中有两中不同的含义和用法。它们都是依据希腊文的原意“意见”“意义”“名声”。它常用来表示“尊荣”“名声”(约5:44;7:18等)。这个含义的反义词是“羞辱”(林前11:14,15;15:43:林后6:8)。根据这个含义,“荣耀”可以“追求”(约5:44;7:18;帖前2:6),“接受”(约5:41,44),“给予“(路17:18;约9:24),”“归给”上帝(路2:14;启1:6)。

如果保罗在罗3:23中采用“荣耀”的这个含义的话,“上帝的荣耀”就是指上帝所赐而世人所亏欠的尊荣,赞美和嘉纳。既然保罗在本段中讲的是世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下一节讲的是称义,以及世人重得上帝悦纳的方法,本文的“荣耀”宜取上述含义。

“荣耀”在圣经中还可以表示“光明”,“引人注目的光明景象”(见太4:8;路12:27;徒22:11;)。该词有时与“形象”、“外貌”并列使用(见罗1:23;参七十士译本民12:8,该处用doxa表示“形象”)。向摩西显示的荣耀(邮33:18,22)乃是上帝的品格——恩慈、怜悯和宽恕(见《传道良助》417页)。这种荣耀也可以从那些认识上帝、爱上帝并成长越来越象创造主的人身上反映出来。所以保罗讲到人“是上帝的形象和荣耀”(林前11:7)无疑人能够接受并反映上帝的荣耀,上帝荣耀和完全的充分显示乃是“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

当显在基督身上的上帝荣光,通过福音照到信徒的心中时,就会把他变成“主里面”的“光明”(弗5:8)。于是“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3:18)。基督徒的希望和抱负就是越来越充分地分享上帝的荣耀(见罗5:2;帖前;2:12;帖后2:14)。

如果本节“上帝的荣耀”侧重于后一种意思,那么“亏缺上帝的荣耀”就是亏欠上帝的完全,失去上帝的形象,有负于祂的形象。

也许这两种解释并不矛盾,都适用于本节。


24 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本会注释】

“恩典”(charis):在新约中出现150次.这个重要词汇,保罗用得比其他新约作者更多。他的书信中共用了100次左右。他的亲密同工路加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里用了25次,两人合起来所用的占总数六分之五。“恩典”不是使徒们所发明的新词,在七十士译本和古典及后期希腊文学中曾广泛使用,表示若干相关的词义。但新约圣经往往赋予“恩典”以特殊意义,是别处所不大有的。

“恩典”原来的意思是“给予欢乐”,表示给观看者带来欢乐的美,优雅和可爱之处。请与“在你嘴里满有恩惠”相比较(诗45:2七十士译本;参箴1:9;3:22)在新约的一些地方,“恩惠”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耶稣在拿撒勒讲道时,听众都“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路4:22)。保罗劝勉歌罗西的信徒“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恩惠)”(西4:6)

“恩典”还表示让他人感受到的美好适宜的情感,如仁慈、善意、好感。约瑟曾在法老眼前“得恩典”(徒7:10;参46节)。门徒们传道时“得众民的喜爱(恩惠)(徒2:47)。耶稣在小时候,“有上帝的恩在祂身上”(路2:40)。“恩惠”一词有时所采用的定义“不配得的宠爱”对本节显然不适合。“恩惠”应按路2:52的意义来理解:“上帝和人喜爱祂的心”。

作为表达“善意”之情感的词汇,“恩惠”也用来表示感谢。故“主人还谢谢他吗?”(路17:9)在字面上是“主人恩待仆人吗?”在“感谢上帝”(恩惠归给上帝)这个词组中,“恩惠”常用于此意(林前15:57;林后8:16;参罗6:17;林后2:14;9:15)。肯定不能说人献给上帝“不配得的宠爱”。

作为一个表达“善意”之实际行动的词汇,“恩惠”也用来表示礼物,好事,好处。犹太人曾到非斯都那里求他的“情”(恩惠)要告保罗(徒25:3)。保罗所讲到各地教会为耶路撒冷的穷人所筹集的捐款,原文也是“恩惠”(林前16:3;参林后8:4,6,7,19)。

上述用法与其他希腊文学上的词义没有什么不同。“恩惠”一词在新约中,尤其是在保罗著作中所表示的特殊含义是指上帝表现在耶稣基督身上的拯救之爱。显然,既然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这样的恩宠和仁慈是罪人所完全不配得的。人类在生活上厌恶和叛逆上帝(1:21,30,32)。歪曲了祂的真理(18,19节)。崇拜走兽和昆虫(23节),在自己的身体上玷污了上帝的形象(24-27节),亵渎了他的圣名(2:24),藐视了他的宽容和忍耐(4节)。最后,他们杀害了奉差遣拯救他们的上帝儿子(徒7:52)。尽管这样,上帝仍以爱心待人,显示祂恩慈引人悔改(罗2:4)。

这就是上帝的恩典在新约圣经中的特殊含义。它不仅指上帝喜爱那些可能配得祂悦纳的人,而且是祂对于罪人无限、广泛、改变人心的大爱。耶稣基督所表现的这个恩典的好消息就是“上帝”拯救“的大能”(1:16)。这种恩典不仅指上帝的怜悯和乐意宽恕人,而且指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改变人拯救人的能力。所以恩典可以充满一个人心中(约1:14),可以“赐予”(罗12:3),是“足够”的(林后12:9;参罗5:20),可以“作王”(罗5:21),可以“教训”人(提多2:11,12),可以“坚固”人心(来13:9)。在有些地方“恩惠”似乎等于“福音”(西1:6)和上帝一般的工作(徒11:23;彼前5:12)。“上帝的恩典是拯救能力的伟大要素”(《传道良助》70页)。“基督舍去了自己的性命,使人能够恢复上帝的形象,祂恩典的能力把人吸引在一起顺服真理”(《致教师的勉言》249页)。

“因耶稣基督”:耶稣是“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祂既是救赎主,又是赎价(多2:14;提前2:6)。怪不得保罗感叹道“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当使徒说他决心“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时,他并没有给自己规定狭窄的限制。因为充分地认识上帝,就是认识上帝恢复人类的整个计划。没有比这更大的智慧了。

“救赎” (apolutrosis):意为“赎出”“交赎金释放”。该希腊词由两部分构成.apo意为“从”。lutrosis指“赎金”即 lutron。lutron在草纸文稿中通常指释放奴隶的购价。该词用来指从捆绑,囚虏和任何不幸中解救出来,通常暗示支付赎金之意。英语的“救赎”(redeem)来自拉丁语动词“购回”。

在旧约中象征救赎的伟大事件是以色列人从埃及被救出来。救赎者耶和华应许说:“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救赎你们”(出6:6;参出15:13)。救赎的目的就是把以色列人分别出来事奉上帝(出6:7)。为了获得救赎,以色列人被要求做一件表示信心的事,就是吃逾越节的羔羊和抹血(出12)。

这些表号在救赎人脱离罪和死的事上应验了。耶稣是“被杀的羔羊”(启5:12;参约1:29;林前5;7;彼前1:18,19)。旧约圣经清楚地讲到了为救赎我们所付的赎价。耶稣自己曾经宣布说:“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保罗讲到基督“舍了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6),基督徒被说成是“买”来的(彼后2:1),或“用重价买来的”(林前6:20)。“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称义不是白白的。基督的受苦和牺牲曾为此付出了重大的代价。但对于我们来说是白白赐予的,因为其代价不是由我们来支付,而是由上帝的儿子自己支付的。

这种救赎工作把我们从罪中赎出来(弗1:7;西1:14;多2:14;来9:15;彼前1:18,19),从败坏和死亡中赎出来(罗8:13),最后把我们从目前的苦境中赎出,进入荣耀福乐之地(路21:28;弗4:30)。藉着称义,基督把我们从罪的刑罚中赎出,通过成圣,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下赎出,在复临和复活的时候,把我们从罪的环境中赎出。

正如以色列从埃及被救出来的时候一样,我们现在参加上帝赎罪的计划也需要运用信心;必须亲自承认和接受耶稣为我们的救赎主,以及这个步骤的全部含义。

“白白的”(dorean) :即“作为一种礼物,白白地”,请与太10:8;林后11:7;启21:6;22:17该词的用法比较。

“称义”:由于人没有什么功德可以与上帝和好,称义就必须是白白赐予的礼物。只有当一个人谦卑地承认自己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本身没有一点条件可以讨上帝喜悦,他才能凭信心接受称义为白白赐予的礼物。


25 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本会注释】

“设立” (protithemi):这个希腊语动词有两个互有联系的意义:一是“展出”,请对照“陈设饼”(见太2:26);第二个意思从“展出”引伸而来,意为“确定目的”,在罗1:13中译为“定意”。后一种意思与保罗在别处的教训一致(见弗3:11;提后1:9)。但根据上下文,本节似乎强调的是公开展示基督的牺牲。请对照“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加3:1),和“摩西在旷野里怎样举蛇,人子也照样被举起来”(约3:14)。

上帝公开展示基督牺牲的目的是“显明上帝的义”。上帝公义这种公开的展示不但是为了人类,也是为了全宇宙,使所有受试探怀疑上帝品格的生灵更加清楚地明白这场大斗争的问题(见《历代愿望》626,758,759页)。

“挽回祭” (hilasterion):许多解经家曾详细讨论了这个重要词汇,并作出各种解释。难处似乎不仅在于要知道希腊语的准确含义,而且要用恰当的词翻译出来。

hilasterion仅出现在这里和来9:5。该处显然用此词指约柜上称为“施恩座”的那一部分。该词在七十士译本是常作为希伯来语kapporeth的翻译,意为“约柜的盖子”。在赎罪日,血就是弹在这个金制的部位(利16:14,15)。“藉着救赎的功劳,有赦罪之恩从那里赐给悔改的罪人”(《先祖与先知》349页)。由于这个希伯来最神圣的仪式是预表基督的赎罪工作,探讨一下处于表号性赎罪仪式中心部位的名词——kapporeth的含义,可能有助于保罗用它来指基督牺牲的含义。

这个译为“施恩座”的希伯来词来自 kaphar,基本含义是“遮盖”,在旧约圣经中 kaphar这种简单的形式只出现一次,表示“遮盖”的普通含义(创6:14)。更多地它是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表示比喻性含义,意为“遮盖罪”,故有“赦免”、“怜悯”、“救赎”之义。马丁路得将 kapporeth译为 Gnadenstuhl(施恩座)。后来廷德尔转译了这个词,而许多主要的英语文本圣经,均采用他的译文。有人建议把它译成“赎罪处”以便更明确地表达在那里所进行救赎与和解的工作。

七十士译本的译者显然了解这个词的含义,故将它译为希腊语 hilasterion。将 hilasterion与旧约中其他几个相关的词相比较,就更能说明其含义。Hilasmos用在祈祷之中“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并用来描述耶稣“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来2:17)的工作。另一个相关的词 hilasmos出现两次,描述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4:10)。

本节的上文讲的是藉着基督所提供的称义的赎罪,故本节中 hilasterion(挽回祭)似乎表示 hilasteroion(施恩座)所预表之事的应验。耶稣藉着祂的牺牲已经表现为赎罪、赦免、和好的方法(见《历代愿望》469页,《喜乐的泉源》15页)。也许没有一个英语单词能恰当地表达其含义。即使是上述已被神学家们赋予一定意义的词也难表现赎罪的真正性质。所以在使用这些词的时候必须注意,以免在上面加上了没有根据的意思。

不论用哪一个词,有一点是清楚的,耶稣基督的牺牲已经承担了罪的处罚,使一切信基督的人都能得到赦免,与上帝和好。当然,这不能理解为基督的牺牲象异教的祭牲一样,献上来安抚被激怒的神明,劝他对罪人宽大一些。“基督所作的赎罪工作不是要促使上帝爱那些祂本来不爱的人,而是要表现已经存在于上帝心中的爱(《时兆》1895.5.30。参《喜乐的泉源》15页)。实际上,上帝为救赎人类在基督身上牺牲了自己。“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参《历代愿望762页》。

“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把这句话与本节其他部分联系起来,可有不同的解释。钦定本的意思是:耶稣的牺牲使那些信靠祂血的人罪得赦免,并与上帝和好。但也有可能“藉着人的信”和“凭着耶稣的血”各自与“挽回祭”联系在一起,因而理解为:“上帝藉着祂的流血设立祂为因信而成的挽回祭。”这两种解释在语法上都讲得通。在本节中,后者更能说明基督的牺牲作为成就赦罪的方法。赎罪牺牲藉着相应的信心发生效果。除非凭着信心接受所提供的赦免,救赎工作就无法在为之牺牲的人心中产生和好的效果。

新约圣经十分强调把基督的血和救赎的工作联系在一起。耶稣说到自己的血是“为多人所流”(可14:24)。我们是“靠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1:20)。那些从前“远离上帝的”,如今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教会是用祂的血“所买来的”(徒20:28)。祂“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启1:5)。

在旧约圣经中血被视为代表生命(见利17:11注)。上帝禁止人吃“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创9:4)。在圣所崇祀中,流血和洒血意味着取了祭牲的性命献上。同样,真体耶稣的流血,也意味着祂献上自己的生命为祭牲。基督的血代表祂奉献自己的生命,作为救赎世人罪孽的牺牲。

基督的血,代表耶稣为人类所献完美的生命,有赦罪,称义与和好的功能(罗3:25;5:9;弗2:13)“我们藉着领受那在髑髅地十字架为我们舍去的生命,能够过圣洁的生活”(《历代愿望》660页)。

“要显明上帝的义”:即显明祂自己的义,这样的显示是必要的,因为祂赦罪的工作是在过去成就的,其目的在26节中进一步解释。

“因为”:下面要说明上帝显示祂公义的原因。

“用忍耐的心” (anoche):该词在新约中仅出现在这里和罗2:4中(见该处注)。上帝凭着祂对于罪人的爱,根据祂要向宇宙中所有受造生灵更充分地显示祂爱心的计划,曾耐心而慈怜地保护罪人免尝他们犯罪的全部后果(见《历代愿望》764页)。这种明显的宽容曾引起人们对上帝品格的严重误解(见诗50:21;传8:11)。的确,死亡成了普遍的现象,上帝对罪的愤怒也已有所显示(罗1:18-32)。仪文制度也确已制订出来,以其祭牲预表上帝对罪恶可怕性质的处置,以及祂为赎人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所付的无限代价。不过耶稣的生和死则充分地显示上帝的公义和祂对罪的憎恶。上帝的忍耐不再被误会为对罪不在乎了。

上帝恩待罪人并不说明祂喜爱罪恶,因为祂已表示自己憎恶对祂儿子赎罪牺牲的这种玷污。祂接纳一度叛逆的罪人与自己和好,让他们进入天国,并不意味着祂悦纳罪人过去的行为和品格,因为祂赐下祂的儿子为他们受屈而死,证明祂是多么憎恨他们的罪。

“宽容”(paresis):该希腊词在新约中仅出现这一次。它与别处译为 remission(赦免,见太26:28等)的 aphesis不同。其原意不是“赦免”,而是“放过”、“不去看”。而在草纸文字中, paresis用来表示豁免处罚或债务。

“人先时所犯的”:在本文中保罗看来本不是讲人在悔改以前所犯的罪,而是基督赎罪牺牲以前世人所犯的罪。上帝曾允许外邦人“各行其道”(徒14:16)。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鉴察(徒17:30)。因此上帝的公义人不大清楚,需要公开的显示出来。“在今时”(罗3:26),基督的牺牲提供了这样的显示,请对照约15:22;徒17:30;雅4:17。

“罪” hamartema指个人犯罪不顺从的行为,有别于指抽象笼统之罪的 hamartia(参太18:15注;约壹3:4)。


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本会注释】

“在今时”,多世纪以来,上帝一直“不鉴察”(徒17:30)世人的罪,但“及至时候满足”(加4:4;弗1:10)祂差遣祂的儿子降世,显明了祂的公义。

“为义”:意为“可以看出上帝是公义的”。

“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只有那些接受耶稣所显示上帝的公义和慈爱,承认自己的失丧和沦亡,需要一位救赎主,在找到祂以后,全心信靠降服地承认祂的人才得以称义。

上述几节经文反映了善恶之争和救赎计划的中心议题(见4节注)。撒但曾宣称公义和怜悯是不可调和的,罪人一旦违犯了律法,就不可能得到赦免(《历代愿望》761页)。人类接二连三地叛逆和犯罪给撒但提供了进一步的机会,对上帝的品格和政权提出狂妄的指控。“他极力强调,如果上帝还向罪人施怜悯,他就不是公义的上帝”(《历代愿望》761页)。

几千年以来,上帝一直忍耐撒但的指控和世人的叛逆。在这段时间里,祂逐步展示祂奇妙的计划。这个计划不仅要赦免和恢复犯了罪的人,而且要永远显明祂品格的绝对公正,以及在上帝政权中公义和慈爱的完美结合。

旧约的表号,象征和预言都曾预示了这一切。但是最充分的显示还是由上帝儿子的道成肉身,生活,受苦和受死而作出的。现在,上帝在全宇宙面前证明,祂不鉴察人先前的罪,称信的人为义是正确的。耶稣的生和死永远证明上帝对罪的态度(林后5:19;参《历代愿望》762页)。永远证明上帝对受造之物无限的爱。这种爱不仅能宽恕,而且能赢得堕落的罪人降服、相信、完全的顺服。撒但的指控就是这样驳倒了。宇宙的安宁永远得到了保障。上帝的品格在宇宙面前证明为清白的。(《先祖与先知》68,69)


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本会注释】

“哪里能夸口呢?”既然众人都犯了罪,无法靠行律法确立自己的义,所有的人都得靠上帝的恩典称义,人显然就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夸口的了。这句话可能特别是针对犹太人的言辞。他们为自己所拥有的特权而自豪(见2:17,23)。

“用何法没有的呢?”即用什么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保罗在这里指的是律法的原则。

“是用立功之法吗?”即靠顺从律法而获得公义的原则。这样的原则是值得夸口的,因为人若能靠实行律法的要求获得公义,他就有骄傲自夸的理由了(见罗4:2;弗2:9),因为这与恩典无关。

“乃是用信主之法”,原文的“法”(律法)无冠词(见2:12注)。保罗这里指的是因信称义的福音原则。人以信心谦卑感激地接受上帝的恩典,自然就没有什么可夸的了。“什么是因信称义?就是上帝把人的荣耀放在尘埃之中,为他做他靠自己无法做到的事”(《给传道人的证言》456页)。


28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本会注释】

“所以”:也有译为“因为”。译为“因为”似乎更妥当一些。保罗是在进一步证实27节中信主之法排除了夸口理由的话。

“看定了” (logizomai):该词还有以下含义:“以为”(2:3);“算为”(4:3,4,6);“想”(8:18);“认为”(14:14)。本节的含义似为“认为”。

“人”( anthropos):这是一个广义的词,可指任何人。

“称义是因着信”,因信称义的含义,显然不止是罪人在上帝眼中法律地位被动的调整。信耶稣还牵涉到与救赎主个人的关系。它包括一种对救主所怀爱和感激之情,以回应祂对我们罪人的爱,其基础是深深地感佩耶稣的品格,真诚地希望更多地认识祂,变得象祂。它意味着毫无保留地信靠祂,乐意完全接受祂的话语,照祂的指引前进。

没有这样的信,人就不能称义。上帝所关心的不只是赦免过去的罪,祂所关心的主要是恢复人类。这种恢复工作只有通过这样信靠耶稣基督才能进行。所以称义不能与悔改、重生以及然后在圣洁里成长的经验分离开来。只有那种乐意接受和参予上帝恢复我们每一阶段计划的信心,才能使我们获得基督所赐的义(见22节注;4:25;5:1)。

“不在乎遵行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这一句的意思全章已经显明。一切虚假宗教体系的基础就是错误地以为靠着顺从律法能够获得公义。但是行律法不能赎过去的罪。称义不是靠赚来的,只能因信基督赎罪的牺牲而得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律法与称义无关。不靠行为称义意味着不靠我们自身的任何功劳称义。

当然这也不能解释为已经称义的人就不要顺从律法,不要有好行为了。令他称义的信会在顺从中表现出来。保罗曾一再强调好行为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地位(提前5:10;6:18;提后3:17;多2:7,14;3:8等)。但他也同样清楚地说明这些善行不能赚得称义(见罗4:2,6;9:32;11:6;加2:16;3:2,5,10;弗2:9;提后1:9)。


29 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

 【本会注释】

“只作犹太人的上帝”,既然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行律法,所以没有成文律法的外邦人和拥有更多特权的犹太人一样可以获得。向外邦人和犹太人提供救恩的条件是一样的。上帝赐下祂的儿子是因为祂爱“世人”(约3:16),而不只是犹太人。“祂愿万人得救”(提前2:4)。这种上帝爱普世人类的观念是不容易被早期基督教会中一些犹太的领袖所接受的。(见徒10:28,34;11:1-3,17,18;15:1,8-11)。上帝不偏待人(罗2:11)。


30 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本会注释】

“上帝既是一位”,保罗知道他的读者和他一样都确信上帝只有一位。但他用这种形式表达出来是为了使他的论点更具逻辑性。犹太人最基本的信仰就是:耶和华是唯一的神,是地上万国之神(申6:4;王上19:15;赛44:6;林前8:4-6;提前2:4-6)。“祂用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17:26),“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就是这一位独一真神愿意依据信心称所有的人为义,祂不“偏待人”。

“因信”:即前面所指的信心。使犹太人称义的是信心而不是割礼。同样,外邦人虽然没有受过割礼,仍能按照要求于犹太人的同样的信称义。

“受割礼的”:指犹太人。


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本会注释】

“废了”:意为“使……无效”。

“因信废了律法”:在希腊语中,这个“律法”没有冠词(见2:12注)。保罗前面已经说过,上帝的义已经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3:21),人称义是因信而不是靠行律法(28节)。保罗显然知道这些讲法会引人错误地以为信心废掉了律法的原则,所以就设了这个反问句,接着立即予以坚决的否定。保罗的确“废了”犹太人把律法当作获得公义之方法,并坚持外邦人也必须实行此方法的观念(徒15:1;加:2:16-19)。但是上帝所设立称罪人为义的方法是强调,而不是取消律法的真正功能(见罗3:28注)。

“断乎不是”:见罗3:4注。

“更是”:意为“相反地”。

“坚固律法”;保罗这里所强调的是律法作为一种原则的地位。这种原则在本章所讲的,系体现在旧约的成文律法之中。他已引用旧约为他那将要成为新约圣经的教训作见证(21节)。现在他声称,律法是上帝神圣旨意和永恒道德准则的显示。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的福音充分地维护和坚固了它。耶稣到地上来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参太5:17)。用祂完全顺服的生活证明,基督徒能够靠着上帝所赐的能力顺从祂的律法。因信称义的计划表明:上帝既要求并提供了赎罪的牺牲,就是尊重祂的律法。如果因信称义废了律法,就不需要基督的赎罪牺牲,才能救罪人离罪,使他与上帝和好了。

此外,真诚的信心本身就包括毫无保留地愿望过顺从祂律法的生活,实行祂的旨意(见罗3:28注)。真正的信心是以对救主全心的爱为基础的,只能引人顺服。基督为我们违犯上帝律法的罪忍受了这么多的痛苦,这是我们顺服最有力的动机。凡是会给我们地上的朋友蒙受巨大灾祸的行为,我们是不会轻易重犯的。同样,我们也一定会憎恶那些给我们最好的朋友耶稣带来这么多苦难的罪恶。救恩计划主要的荣耀之一就是一方面它能使罪人因信称义,另一方面会提供强大的感化力,在他心中产生顺从的愿望。

因信称义的计划把律法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律法的作用是使人知罪(20节),并显示公义的伟大标准。罪人在律法面前不仅看到自己的罪,而且看出自己缺乏善良的品质。律法就是这样引导他归向基督的福音(加3:24)。于是信心和爱心激发了对上帝律法新的顺从,这种顺从发源于信心(罗1:5;16:26),是一种爱的顺从(13:8,10)。

基督和撒但大斗争最后的冲突,就是关于上帝律法的权威和功能。撒但带到人间最后的大欺骗,就是说现在不再需要完全顺服律法的每一条规定了(启12:17;14:12;参《历代愿望》763页)。

一、卷名

保罗在写这封书信的时候,也许是没有题目的。这只是一封写给罗马信徒的信。最早的文本采用《罗马书》为卷名,后来扩大为《保罗达罗马人书》,一些英语译本仍采用这个卷名。


二、作者

《罗马书》为使徒保罗所著,对于这一点从未有人提出严重的异议。一些学者认为原来写给罗马信徒的信中可能不包括第16章,该章是保罗写给他曾经工作过一段时间的以弗所教会的另一封信。这种说法的主要依据是罗马书16章中长长的名单,以及保罗不大可能认识他从未去过的城市中那么多朋友的假想。然而,由于人们很自然地从帝国的各地前往罗马城,保罗在首都有许多朋友并不是不可能的。此外,所有最早的文本都包括16章。因此,保守的现代学者均一致认为《罗马书》是一封完整的书信。


三、历史背景

《罗马书》显然是保罗第三次外出传道,在哥林多逗留的三个月时间里写的(徒20:1-3)。许多学者认为这次行程是公元57-58年的冬季,也有些学者认为是更早一些。

《罗马书》写于哥林多的依据是,他提到了该犹(罗16:23,参林前1:14)和以拉都(罗16:23;参提后4:20),以及他推荐非比,说她在哥林多东部港口坚革哩教会中担任特殊的工作(罗16:1)。保罗写《罗马书》时,快要回巴勒斯坦去了。他携带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捐款,要送给耶路撒冷基督徒中的穷人(罗15:25,26;参徒19:21;徒20:3;徒24:17;林前16:1-5;林后8:1-4;林后9:1,2)。他想此行以后去罗马访问,然后再去西班牙(徒19:21;罗15:24,28)。他虽然一直想去访问罗马帝国首都的基督教会,却未能成行。他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在亚洲和希腊的传道工作,就急于往西去加强意大利的工作,并把基督教传到西班牙(罗15:19,23,见《使徒行述》373页)。为了完成后一个任务,保罗希望得到罗马信徒的祝福和合作。他预料到自己的这次访问,就给他们写了这封信,以清楚有力的言辞概述了福音的伟大原则(罗1:15;罗2:16)。


四、主题

《罗马书》的主题是人类都犯了罪,以及上帝普及全人类的恩典。它提供了一种方法,使罪人不仅能得蒙救赎,而且能恢复到完全和圣洁。这种方法就是信靠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祂曾死而复生,永远活着,从事调停和恢复的工作。

保罗在写《罗马书》的时候,心中所想的都是他与犹太教师所争论的问题。他把基本的问题都一一提了出来,然后广泛地阐述了罪,以及上帝应付罪的计划。对这一整个问题,他先说明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这是无可推诿的,因为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曾接受上帝旨意的启示(罗1:20;罗3:23),所以众人都被定了罪。罪人根本不可能摆脱这个命运,因为他们处在堕落的境况中是没有办法顺从上帝旨意的(罗8:7)。依靠律法的人试图顺从上帝的律法,不仅注定要失败,而且会表现出一种高傲自大,自以为义的精神,不肯承认人的软弱和需要一位救主。只有上帝能提供救法。祂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已经提供了救法。所求于堕落人类的只是运用信心,凭着信心接受遮盖他过去罪恶的恩惠,凭着信心接受过公义生活的力量。

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前几章所阐述的福音。《罗马书》后面几章谈论于福音实际应用于选民和教会信徒有关的若干问题。


五、纲要

(一)序言 罗1:1-15

1、祝福 罗1:1-7

2、述说自己的景况 罗1:8-15

(二)阐述圣道 罗1:16-11:36

1、因信称义的道理 罗1:16-5:21

1)因信称义 罗1:16,17

2)众人都没有公义 罗1:18-3:20

a.外邦人的罪恶 罗1:18-32

b.犹太人的罪恶 罗2:1-3:20

3)基督里所提供的义 罗3:21-31

4)旧约道理中的因信称义 罗4:1-25

5)因信称义的福气 罗5:1-11

6)称义的效果与亚当堕落的后果相对照 罗5:12-21

2、因信成圣的道理 罗6:1-8:39

1)向罪死,复活得新生命 罗6:1-11

2)摆脱律法和罪的束缚 罗6:12-23

3)律法使人知罪 罗7:1-13

4)灵和肉体的斗争 罗7:14-25

5)圣灵充满的生活 罗8:1-39

3、以色列人被拣选 罗9:1-11:36

1)保罗忧愁以色列人的拒绝真道 罗9:1-5

2)以色列人拒绝的原因 罗9:6-13

3)上帝不容怀疑 罗9:14-29

4)以色列拒绝是因为没有信心 罗9:30-10:21

5)以色列人的最后复兴 罗11:1-36

(三)因信称义道理的具体运用 罗12:1-15:13

1、基督徒的自我牺牲 罗12:1,2

2、基督徒作为教会成员 罗12:3-8

3、基督徒与别人的关系 罗12:9-21

4、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 罗13:1-7

5、基督徒的爱心 罗13:8-10

6、基督复临的临近 罗13:11-14

7、基督徒要彼此宽容 罗14:1-15:13

(四)结语 罗15:14-16:27

1、述说自己的情况 罗15:14-33

2、向各人问安 罗16:1-16

3、警告提防假师傅 罗16:17-20

4、保罗同伴和代笔者的问候 罗16:21-23

5、祝福和赞美 罗16:24-27

和合本罗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拼音版罗3:1 Zhèyàng shuō lái, Yóutaìrén yǒu shénme cháng chù, gēlǐ yǒu shénme yìchu ne.

吕振中罗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新译本罗3:1 这样说来,犹太人独特的地方在哪里呢?割礼又有什么益处呢?

现代译罗3:1 照这样说,犹太人有甚麽地方胜过外邦人呢?割礼又有甚麽价值呢?

当代译罗3:1 那麽,犹太人有甚麽利益呢?受割礼又有甚麽好处呢?

思高本罗3:1 那麽, 犹太人有什麽优点呢?割损又有什麽好处呢?

文理本罗3:1 然则犹太人何所长、割礼何所益乎、

修订本罗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比别人强呢?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KJV 英罗3:1 What advantage then hath the Jew? or what profit is there of circumcision?

NIV 英罗3:1 What advantage, then, is there in being a Jew, or what value is there in circumcision?

和合本罗3: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拼音版罗3:2 Fán shì dà yǒu hǎo chù. dì yī shì shén de shèng yán jiāo tuō tāmen.

吕振中罗3:2 各方面多着呢∶第一,上帝的神谕是托付了他们的。

新译本罗3:2 从各方面来说,的确很多。最重要的,是 神的圣言已经托付了他们。

现代译罗3:2 事实上各方面都有。第一,上帝把他的信息交托给犹太人。

当代译罗3:2 其实益处多得很,最明显的就是上帝把律法交给了犹太人。

思高本罗3:2 从各方面来说,很多:首先,天主的神谕是交托给了他们,

文理本罗3:2 曰、凡事多益、首则上帝之诏托之、

修订本罗3:2 很多,各方面都有。首先,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

KJV 英罗3:2 Much every way: chiefly, because that unto them were committed the oracles of God.

NIV 英罗3:2 Much in every way! First of all, they have been entrusted with the very words of God.

和合本罗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吗?

拼音版罗3:3 Jì biàn yǒu bú xìn de, zhè yǒu hè fáng ne. nándào tāmende bú xìn, jiù feìdiào shén de xìn má.

吕振中罗3:3 就使有取了不信态度的,能怎么样呢?难道他们之不信能废掉上帝之可信靠么?

新译本罗3:3 即使有人不信,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他们的不信会使 神的信实无效吗?

现代译罗3:3 即使他们当中有背信的,上帝就因此不信实了吗?

当代译罗3:3 虽然当中有不信的人,但那有甚麽关系呢?难道上帝的信实可靠会因他们的不信而改变吗?

思高本罗3:3 他们中纵使有些人不信,又有什麽关系呢?难道他们的不信,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吗?

文理本罗3:3 设有无信者何如耶、彼之无信、岂废上帝信乎、

修订本罗3:3 即使有不信的,这又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实吗?

KJV 英罗3:3 For what if some did not believe? shall their unbelief make the faith of God without effect?

NIV 英罗3:3 What if some did not have faith? Will their lack of faith nullify God's faithfulness?

和合本罗3:4 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拼音版罗3:4 Duànhū bùnéng. bú rú shuō, shén shì zhēn shí de, rén dōu shì xū huǎng de. rú jìng shàng suǒ jì, nǐ zébeì rén de shíhou, xiǎn wèi gōngyì. beì rén yìlùn de shíhou, keyǐ déshèng.

吕振中罗3:4 断乎不能;上帝总是真诚的,虽则人人都撒谎;正如经上所记∶「以玫你在你的判语上总得证为对,你在被论断时总必得胜。」

新译本罗3:4 绝不可能! 神总是诚实的,人却是虚谎的,正如经上所记:“你在话语上,显为公义;你被论断时,必然得胜。”

现代译罗3:4 当然不!甚至人人都虚谎,上帝还是真实的;正像圣经所说:你发言的时候,无懈可击,受指控的时候,必然胜诉。

当代译罗3:4 当然不会!纵然全世界都撒谎,上帝也是绝对可靠的!旧约圣经就是这样说:“你的言语证明你确是公义;你虽被人评论,终必胜利。”

思高本罗3:4 断乎不能! 天主总是诚实的! 众人虚诈不实,正如经上所载:『在你的言语上,你必显出正义;在你受审判时,你必获得胜利。』

文理本罗3:4 曰、非也、惟上帝诚、而人皆伪、如经云、俾尔于言见义、于鞫获胜、

修订本罗3:4 绝对不会!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而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 "以致你责备的时候显为公义; 你被指控的时候一定胜诉。"

KJV 英罗3:4 God forbid: yea, let God be true, but every man a liar; as it is written, That thou mightest be justified in thy sayings, and mightest overcome when thou art judged.

NIV 英罗3:4 Not at all! Let God be true, and every man a liar. As it is written: "So that you may be proved right when you speak and prevail when you judge."

和合本罗3: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拼音版罗3:5 Wǒ qie zhào zhe rén de cháng huà shuō, wǒmen de bú yì, ruò xiǎn chūshén de yì lái, wǒmen keyǐ zenme shuō ne. shén jiàng nù, shì tā bú yì má.

吕振中罗3:5 但是我们的不义倘若证明上帝的义来,那要怎么讲呢?难道说上帝显义怒是不义么?[我且照人的讲法说话吧]。

新译本罗3:5 我且照着人的见解来说,我们的不义若彰显 神的义,我们可以说什么呢?难道降怒的 神是不义的吗?

现代译罗3:5 如果我们的不义能够显明上帝的公义,我们要怎麽说呢?上帝惩罚我们,是他不义吗?(我是照人的想法讲的。)

当代译罗3:5 我姑且用人的话来说:“假如我们的不义可以反映上帝的公义,上帝却因此发怒,他岂不是不公正吗?”

思高本罗3:5 但如果有人说:我们的不义可彰显天主的正义。那麽我们可说什麽呢?难道能说天主发怒惩罚是不义吗?──这是我按俗见说的──

文理本罗3:5 我且依人之言而言、若我之不义彰上帝义、我将何言、上帝降怒为不义乎、

修订本罗3:5 我姑且照着人的看法来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上帝的义来,我们要怎么说呢?上帝降怒是他不义吗?

KJV 英罗3:5 But if our unrighteousness commend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what shall we say? Is God unrighteous who taketh vengeance? (I speak as a man)

NIV 英罗3:5 But if our unrighteousness brings out God's righteousness more clearly, what shall we say? That God is unjust in bringing his wrath on us? (I am using a human argument.)

和合本罗3: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拼音版罗3:6 Duànhū bú shì. ruò shì zhèyàng, shén zen néng shenpàn shìjiè ne.

吕振中罗3:6 断乎不是;如果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

新译本罗3:6 绝对不是!如果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现代译罗3:6 当然不是!如果上帝是不义的,他怎麽能审判世界呢?

当代译罗3:6 这说法十分荒谬!若是这样,上帝怎可以审判这世界呢?

思高本罗3:6 绝对不是! 如果天主不义, 他将怎样审判世界呢?

文理本罗3:6 曰、非也、若然、则上帝焉能鞫世耶、

修订本罗3:6 绝对不是!若是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

KJV 英罗3:6 God forbid: for then how shall God judge the world?

NIV 英罗3:6 Certainly not! If that were so, how could God judge the world?

和合本罗3:7 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拼音版罗3:7 Ruò shén de zhēn shí, yīn wǒde xū huǎng, yuèfā xiǎn chū tāde róngyào, wèishénme wǒ hái shòu shenpàn, hǎoxiàng zuì rén ne.

吕振中罗3:7 但上帝的真实如果因我的虚假越发彰显他的荣耀来,为什么我还被断为罪人呢?

新译本罗3:7 但是 神的诚实,如果因我的虚谎而更加显出他的荣耀来,为什么我还要像罪人一样受审判呢?

现代译罗3:7 如果我的虚谎能够使上帝的真实更加显明,更得荣耀,我要怎麽说呢?为甚麽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

当代译罗3:7 你们又说:“既然我们的虚谎能反映上帝的诚实,增加他的荣耀,为甚麽他还要把我们当作罪人审判呢?”

思高本罗3:7 如果天主的诚实可因我的虚诈越发彰显出来,为使他获得荣耀;那麽,为什麽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

文理本罗3:7 若上帝之诚、因我之伪而益致其荣、则我何仍见鞫如罪人乎、

修订本罗3:7 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像罪人一样受审判呢?

KJV 英罗3:7 For if the truth of God hath more abounded through my lie unto his glory; why yet am I also judged as a sinner?

NIV 英罗3:7 Someone might argue, "If my falsehood enhances God's truthfulness and so increases his glory, why am I still condemned as a sinner?"

和合本罗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拼音版罗3:8 Wèishénme bú shuō, wǒmen keyǐ zú e yǐ chéng shàn ne, zhè shì huǐbàng wǒmen de rén, shuō wǒmen yǒu zhè huà. zhè deng rén dìng zuì, shì gāi dàng de.

吕振中罗3:8 难道要说∶『让我们作恶,使善来到』么?[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有人说我们曾说了这话]∶这样辩论的人之受定罪、是该当的。

新译本罗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去作恶以成善吧!”(有人毁谤我们,说我们讲过这话。)这种人被定罪是理所当然的。

现代译罗3:8 为甚麽不说:「让我们作恶以成善呢?」有些人指控我说过这样的话;他们被定罪是应该的。

当代译罗3:8 如果你真的这样想,为甚麽你不乾脆说:“我们要作恶才可以成善”呢?事实上,真的有人这样毁谤我们,诬蔑我们传这种道理。这些人受刑罚是罪有应得的!

思高本罗3:8 为什麽我们不去作恶,为得到善果呢?──有人说我们说过这样的话,为诽谤我们──这样的人被惩罚是理当的。

文理本罗3:8 且何不为恶以致善乎、谤我者谓我侪有是言、其人服罪宜也、○

修订本罗3: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有人毁谤我们,说我们讲过这话;这等人被定罪是应该的。

KJV 英罗3:8 And not rather, (as we be slanderously reported, and as some affirm that we say,) Let us do evil, that good may come? whose damnation is just.

NIV 英罗3:8 Why not say--as we are being slanderously reported as saying and as some claim that we say--"Let us do evil that good may result"? Their condemnation is deserved.

和合本罗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拼音版罗3:9 Zhè què zenmeyàng ne. wǒmen bǐ tāmen jiàng má. jué bú shì de. yīnwei wǒmen yǐjing zhèngmíng, Yóutaìrén hé Xīlà rén dōu zaì zuìè zhī xià.

吕振中罗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犹太人比他们外国人强么?完全不是。我们已经起诉∶万人都在罪之下,不但希利尼人,犹太人也在内;

新译本罗3:9 那又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绝不是的。因为我们已经控诉过,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现代译罗3:9 那麽,我们犹太人比外邦人强〔或译:弱〕吗?没有这回事!我已经指出,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样处在罪恶的权势下。

当代译罗3:9 那麽,我们犹太人比别人优越吗?绝对不是。我们已经证实了,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一样陷在罪恶之中。

思高本罗3:9 那麽,我们犹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吗?决不是的! 因为我们早先已说过: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权势之下,

文理本罗3:9 然则若何、我侪愈于彼乎、曰、否、不然、我侪曾证犹太人、希利尼人、咸在罪下、

修订本罗3:9 那又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绝不是!因我们已经指证: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KJV 英罗3:9 What then? are we better than they? No, in no wise: for we have before proved both Jews and Gentiles, that they are all under sin;

NIV 英罗3:9 What shall we conclude then? Are we any better? Not at all! We have already made the charge that Jews and Gentiles alike are all under sin.

和合本罗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拼音版罗3:10 Jiù rú jìng shàng suǒ jì, méiyǒu yì rén, lián yī gè ye méiyǒu.

吕振中罗3:10 正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

新译本罗3:10 正如经上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现代译罗3:10 正像圣经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当代译罗3:10 旧约圣经说:“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

思高本罗3:10 正如经上所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文理本罗3:10 如经云、无义人、无其一也、

修订本罗3:10 就如经上所记: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KJV 英罗3:10 As it is written, There is none righteous, no, not one:

NIV 英罗3:10 As it is written: "There is no one righteous, not even one;

和合本罗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拼音版罗3:11 Méiyǒu míngbai de, méiyǒu xúnqiú shén de.

吕振中罗3:11 没有晓悟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新译本罗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现代译罗3:11 没有明智的人,也没有寻求上帝的人。

当代译罗3:11 没有人明辨是非,没有人寻求上帝。

思高本罗3:11 没有一个明智的人,没有寻觅天主的人;

文理本罗3:11 无晓悟者、无寻求上帝者、

修订本罗3:11 没有明白的, 没有寻求上帝的。

KJV 英罗3:11 There is none that understandeth, there is none that seeketh after God.

NIV 英罗3:11 there is no one who understands, no one who seeks God.

和合本罗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拼音版罗3:12 Dōu shì piānlí zhèng lù, yītóng biàn wéi wúyòng. méiyǒu xíng shàn de, lián yī gè ye méiyǒu.

吕振中罗3:12 他们都偏离了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以慈惠待人的,连一个也没有;

新译本罗3:12 人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成污秽;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现代译罗3:12 人人背离上帝,一齐走入歧途;没有行善的人,连一个也没有。

当代译罗3:12 人人误入歧途,变得毫无价值。没有人行善,一个也没有。

思高本罗3:12 人人都离弃了正道,一同败坏了; 没有一人行善,实在没有一个;

文理本罗3:12 皆弃正路、同为无益、无行善者、无其一也、

修订本罗3:12 人人偏离正路,一同走向败坏。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KJV 英罗3:12 They are all gone out of the way, they are together become unprofitable; there is none that doeth good, no, not one.

NIV 英罗3:12 All have turned away, they have together become worthless; there is no one who does good, not even one."

和合本罗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拼音版罗3:13 Tāmende hóulóng shì chǎngkāi de fùnmù. tāmen yòng shétou lòng guǐzhà. zuǐchún lǐ yǒu huǐ shé de dúqì.

吕振中罗3:13 他们的喉咙是敝开的墓;他们用舌头弄欺诈;他们咀唇下有虺蛇之毒气;

新译本罗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他们嘴里有虺蛇的毒,

现代译罗3:13 他们的喉咙像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尽说诡诈的话;蛇一般的毒气从他们的嘴唇发出;

当代译罗3:13 世人是怎样的呢?喉咙是打开的坟墓,舌头歪曲正直,嘴唇喷出毒气,

思高本罗3:13 他们的咽喉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说出虚诈的言语,他们的双唇下含有蛇毒;

文理本罗3:13 厥喉如未封之墓、舌施诡诈、唇藏蝮毒、

修订本罗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他们的舌头玩弄诡诈。 他们的嘴唇里有毒蛇的毒液,

KJV 英罗3:13 Their throat is an open sepulchre; with their tongues they have used deceit; the poison of asps is under their lips:

NIV 英罗3:13 "Their throats are open graves; their tongues practice deceit." "The poison of vipers is on their lips."

和合本罗3: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拼音版罗3:14 Mǎn kǒu shì zhòumà kǔ dú.

吕振中罗3:14 他们的口满了咒骂和苦恨;

新译本罗3:14 满口是咒骂和恶毒;

现代译罗3:14 他们满口恶毒的咒巊。

当代译罗3:14 满口谩骂,言语刻薄。

思高本罗3:14 他们满口是咒言与毒语;

文理本罗3:14 口盈咒诅荼苦、

修订本罗3: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KJV 英罗3:14 Whose mouth is full of cursing and bitterness:

NIV 英罗3:14 "Their mouths are full of cursing and bitterness."

和合本罗3: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拼音版罗3:15 Shārén liúxuè tāmende jiǎo fēi pǎo.

吕振中罗3:15 他们的脚飞快、要流人的血;

新译本罗3:15 为了杀人流血,他们的脚步飞快,

现代译罗3:15 他们奔跑如飞,到处伤害残杀;

当代译罗3:15 杀人流血的时候,脚步飞快,毫不迟延;

思高本罗3:15 他们的脚急於倾流人血;

文理本罗3:15 其足疾趋以流人血、

修订本罗3:15 他们的脚为杀人流血飞跑;

KJV 英罗3:15 Their feet are swift to shed blood:

NIV 英罗3:15 "Their feet are swift to shed blood;

和合本罗3: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拼音版罗3:16 Suǒ jīngguò de lù, biàn xíng cánhaì bào nüè de shì.

吕振中罗3:16 他们所经过的路、都使人受残害和灾难;

新译本罗3:16 在经过的路上留下毁灭和悲惨。

现代译罗3:16 所到的地方,留下了破坏和悲惨的痕迹。

当代译罗3:16 所经之处,残害暴虐;

思高本罗3:16 在他们的行径上只有蹂躏与困苦;

文理本罗3:16 其途毁灭残伤、

修订本罗3:16 他们的路留下毁坏和灾难。

KJV 英罗3:16 Destruction and misery are in their ways:

NIV 英罗3:16 ruin and misery mark their ways,

和合本罗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拼音版罗3:17 Píngān de lù, tāmen wèicéng zhīdào.

吕振中罗3:17 平安的路、他们不知道;

新译本罗3:17 和睦之道,他们不晓得,

现代译罗3:17 他们不知道有平安的路;

当代译罗3:17 平安之路,愈离愈远。

思高本罗3:17 和平的道路,他们不认识;

文理本罗3:17 不识平康之路、

修订本罗3:17 和平的路,他们不认识;

KJV 英罗3:17 And the way of peace have they not known:

NIV 英罗3:17 and the way of peace they do not know."

和合本罗3:18 “他们眼中不怕 神。”

拼音版罗3:18 Tāmen yǎn zhòng bú pà shén.

吕振中罗3:18 他们眼中、并没有敬畏上帝的心。」

新译本罗3:18 他们的眼中也不怕 神。” 

现代译罗3:18 他们也不晓得敬畏上帝。

当代译罗3:18 他们眼里没有上帝!”

思高本罗3:18 他们的眼中,没有敬畏天主之情。 』

文理本罗3:18 目无上帝可畏、○

修订本罗3: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KJV 英罗3:18 There is no fear of God before their eyes.

NIV 英罗3:18 "There is no fear of God before their eyes."

和合本罗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拼音版罗3:19 Wǒmen xiǎodé lǜfǎ shàng de huà, dōu shì duì lǜfǎ yǐxià zhī rén shuō de, hǎo sāi zhù gèrén de kǒu, jiào pǔ shì de rén dōu fú zaì shén de shenpàn zhī xià.

吕振中罗3:19 我们晓得、律法无论说什么,都是向律法以内的人讲的,好堵住每一个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

新译本罗3:19 然而我们晓得,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在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话可讲,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审判之下。

现代译罗3:19 我们知道,法律的命令是向在法律下的人说的,为要全世界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下,使人不能再有甚麽藉口。

当代译罗3:19 我们知道律法上规定的一切事,本是针对受律法管制的人,目的是要全世界的人都在上帝面前受审判,不能砌词推诿。

思高本罗3:19 我们知道:凡法律所说的,都是对那些属於法律的人说的,为杜塞众人的口,并使全世界都在天主前承认己罪,

文理本罗3:19 我侪知律所言、乃为律下者言之、以塞众口、使举世服罪于上帝前、

修订本罗3:19 我们知道律法所说的话都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

KJV 英罗3:19 Now we know that what things soever the law saith, it saith to them who are under the law: that every mouth may be stopped, and all the world may become guilty before God.

NIV 英罗3:19 Now we know that whatever the law says, it says to those who are under the law, so that every mouth may be silenced and the whole world held accountable to God.

和合本罗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拼音版罗3:20 Suǒyǐ fán yǒu xuèqì de méiyǒu yī gè, yīn xíng lǜfǎ, néng zaì shén miànqián chèng yì. yīnwei lǜfǎ ben shì jiào rén zhī zuì.

吕振中罗3:20 所以血肉之人在上帝面前、都不能由律法上的行为得称为义∶因为由于律法、人才认识罪。

新译本罗3:20 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因为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

现代译罗3:20 因为没有人能够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判为义。法律的效用不过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罢了。

当代译罗3:20 所以,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遵行律法,被上帝算为义人;因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道甚麽是罪。

思高本罗3:20 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他前成义; 因为法律只能使人认识罪过。

文理本罗3:20 盖于上帝前、无人因行律见义、第由律知罪耳、○

修订本罗3:20 所以,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

KJV 英罗3:20 Therefore by the deeds of the law there shall no flesh be justified in his sight: for by the law is the knowledge of sin.

NIV 英罗3:20 Therefore no one will be declared righteous in his sight by observing the law; rather, through the law we become conscious of sin.

和合本罗3:21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拼音版罗3:21 Dàn rújīn shén de yì zaì lǜfǎ yǐwaì yǐjing xiǎnmíng chūlai, yǒu lǜfǎ hé xiānzhī wéi zhèng.

吕振中罗3:21 但如今呢、上帝救人的义已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了,是律法和神言人们所见证的;

新译本罗3:21 现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话可以证明: 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

现代译罗3:21 但现在,上帝已经显示怎样使人跟他有正确合宜的关系摩西的法律和先知们都这样见证。

当代译罗3:21 然而,上帝的义已经在律法制度以外显明出来了;律法书和先知书都为此作证:

思高本罗3:21 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文理本罗3:21 今上帝之义、于律外昭著、乃律与先知所证者、

修订本罗3:21 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KJV 英罗3:21 But now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without the law is manifested, being witnessed by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NIV 英罗3:21 But now a righteousness from God, apart from law, has been made known, to which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testify.

和合本罗3:22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拼音版罗3:22 Jiù shì shén de yì, yīn xìn Yēsū Jīdū, jiā gei yīqiè xiāngxìn de rén, bìng méiyǒu fēnbié.

吕振中罗3:22 然而上帝救人的义、却是凭着那信耶稣基督的心、加给一切信的人的;并没有区别∶

新译本罗3:22 就是 神的义,因着信耶稣基督,毫无区别地临到所有信的人。

现代译罗3:22 上帝使他们跟他有合宜的关系是基於他们信耶稣基督。上帝这样对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别都没有:

当代译罗3:22 上帝的义就是藉着相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再没有先后,厚薄之分。

思高本罗3:22 就是天主的正义,因为对耶稣基督的信德, 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文理本罗3:22 即上帝之义、因信耶稣基督、及于诸信者、无所区别、

修订本罗3:22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信的人。这并没有分别,

KJV 英罗3:22 Even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which is by faith of Jesus Christ unto all and upon all them that believe: for there is no difference:

NIV 英罗3:22 This righteousness from God comes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to all who believe. There is no difference,

和合本罗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拼音版罗3:23 Yīnwei shìrén dōu fàn le zuì, kuīquē le shén de róngyào.

吕振中罗3:23 因为万人都犯了罪,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新译本罗3:23 因为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现代译罗3:23 因为每一个人都犯罪,亏欠了上帝的荣耀。

当代译罗3:23 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亏欠了上帝的荣耀;

思高本罗3:23 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 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文理本罗3:23 盖众俱已获罪、而歉上帝之荣、

修订本罗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KJV 英罗3:23 For all have sinned, and come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NIV 英罗3:23 for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和合本罗3:24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拼音版罗3:24 Rújīn què meng shén de ēndiǎn, yīn Jīdū Yēsū de jiùshú, jiù báibái de chēng yì.

吕振中罗3:24 都因上帝恩惠中白白的典、凭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赎放、得称为义。

新译本罗3:24 但他们却因着 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现代译罗3:24 然而,上帝白白地赐恩典,藉着基督耶稣来释放他们,使他们跟他有合宜的关系。

当代译罗3:24 然而,现在却蒙了上帝的恩典,可以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无条件地被上帝称为义人。

思高本罗3:24 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文理本罗3:24 惟蒙上帝之恩、因基督耶稣之救赎、不劳而见义、

修订本罗3:24 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得称为义。

KJV 英罗3:24 Being justified freely by his grace 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is in Christ Jesus:

NIV 英罗3:24 and are justified freely by his grace 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came by Christ Jesus.

和合本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拼音版罗3:25 Shén shèlì Yēsū zuò wǎnhuí jì, shì píng zhe Yēsū de xuè, jiè zhe rén de xìn, yào xiǎnmíng shén de yì. yīnwei tā yòng rennaì de xīn, kuānróng rén xiān shí suǒ fàn de zuì.

吕振中罗3:25 这耶稣、上帝显然立为除罪法,凭着人的信、本着耶稣(希腊文∶他)的血、来做上帝(希腊文∶他)救人之义的明证。因为上帝用他的宽容、对人先时所犯的罪过都不追究,

新译本罗3:25 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赎罪祭”原文作“蔽罪所”),是凭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为的是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 神用忍耐的心宽容了人从前所犯的罪,

现代译罗3:25 上帝不惜牺牲基督,藉着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这样做是要显明自己的公义。

当代译罗3:25 上帝使耶稣公开的被定罪,为人抵偿罪债。这样,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心,上帝的义便显明出来。因为上帝用忍耐的心,宽待人,赦免罪。

思高本罗3:25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文理本罗3:25 上帝立耶稣为挽回之祭、俾信之者藉其血而获宥、以彰上帝之义、因其宽容、不究既往之罪、

修订本罗3:25 上帝设立耶稣作赎罪祭,是凭耶稣的血,藉着信,要显明上帝的义;

KJV 英罗3:25 Whom God hath set forth to be a propitiation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to declare his righteousness for the remission of sins that are past, through the forbearance of God;

NIV 英罗3:25 God presented him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He did this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because in his forbearance he had left the sins committed beforehand unpunished--

和合本罗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拼音版罗3:26 Hǎo zaì jīn shí xiǎnmíng tāde yì, shǐ rén zhīdào tā zìjǐ wéi yì, ye chēng xìn Yēsū de rén wéi yì.

吕振中罗3:26 好在现今的时期做他救人之义的明证,来显明他自己的义,也是叫信耶稣的人得以称义的。

新译本罗3:26 好在现今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又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现代译罗3:26 因为他忍耐,宽容人过去的罪。但在这时刻,他以除罪来显明自己的公义。这样,上帝显示了他自己是公义的,也使一切信耶稣的人跟他有合宜的关系。

当代译罗3:26 到了现在,就要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上帝是公义的,又知道上帝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思高本罗3:26 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文理本罗3:26 今彰其义、致己为义、且义夫信耶稣者、

修订本罗3:26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时显明他的义,让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KJV 英罗3:26 To declare, I say, at this time his righteousness: that he might be just, and the justifier of him which believeth in Jesus.

NIV 英罗3:26 he did it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at the present time, so as to be just and the one who justifies those who have faith in Jesus.

和合本罗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拼音版罗3:27 Jì shì zhèyàng, nàli néng kuākǒu ne. méiyǒu kè kuā de le. yòng hé fǎ méiyǒu de ne, shì yòng lìgōng zhī fǎ má. bú shì, nǎi yòng xìn zhǔ zhī fǎ.

吕振中罗3:27 那么可夸口的在哪里呢?绝无可夸之余地了。这无可夸是凭着什么法呢?凭着行为的法么?不,乃是凭着信的法。

新译本罗3:27 这样,有什么可夸的呢?没有可夸的了。凭什么准则说没有的呢?凭行为吗?不是的,而是以信心为准则说的。

现代译罗3:27 那麽,我们有甚麽可夸口的呢?一点儿也没有!甚麽理由呢?是由於遵守法律吗?不是!是由於信。

当代译罗3:27 既然如此,我们哪里能夸口呢?当然没有甚麽可夸的了。为甚麽没有呢?因为上帝是要我们行善立功吗?我们不是靠行善立功,乃是信主而得救。

思高本罗3:27 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麽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 是因信德的制度,

文理本罗3:27 然则所夸安在乎、曰、无之矣、以何律无之、以行之律乎、曰、非也、以信之律耳、

修订本罗3:27 既是这样,哪里可夸口呢?没有可夸的。是藉什么法呢?功德吗?不是!是藉信主之法。

KJV 英罗3:27 Where is boasting then? It is excluded. By what law? of works? Nay: but by the law of faith.

NIV 英罗3:27 Where, then, is boasting? It is excluded. On what principle? On that of observing the law? No, but on that of faith.

和合本罗3:28 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拼音版罗3:28 Suǒyǐ ( yǒu gǔ juǎn zuò yīnwei ) wǒmen kàn déng le, rén chèng yì shì yīn zhe xìn, bú zaìhu zūnxíng lǜfǎ.

吕振中罗3:28 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上的行为。

新译本罗3:28 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由于信,并不是靠行律法。

现代译罗3:28 我们的结论是: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关系只藉着信,而不藉着遵守法律。

当代译罗3:28 我们看清楚了,人称义纯粹是靠着信主而不是遵行律法。

思高本罗3:28 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藉信德, 而不在於遵行法律。

文理本罗3:28 故我谓人见义由乎信、非由行律也、

修订本罗3:28 所以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于律法的行为。

KJV 英罗3:28 Therefore we conclude that a man is justified by faith without the deeds of the law.

NIV 英罗3:28 For we maintain that a man is justified by faith apart from observing the law.

和合本罗3:29 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拼音版罗3:29 Nándào shén zhī zuò Yóutaìrén de shén má. ye bú shì zuò waìbāngrén de shén má. shì de, ye zuò waìbāngrén de shén.

吕振中罗3:29 难道上帝只是犹太人的上帝么?不也是外国人的上帝么?是的,也是外国人的上帝,

新译本罗3:29 难道 神只是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外族人的 神吗?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 神。

现代译罗3:29 难道上帝只是犹太人的上帝?他不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吗?当然是!

当代译罗3:29 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不也是作外族人的上帝吗?当然,他也是外族人的上帝。

思高本罗3:29 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文理本罗3:29 夫上帝独犹太人之上帝乎、非亦异邦人之上帝乎、然也、亦异邦人之上帝也、

修订本罗3:29 难道上帝只是犹太人的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吗?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上帝。

KJV 英罗3:29 Is he the God of the Jews only? is he not also of the Gentiles? Yes, of the Gentiles also:

NIV 英罗3:29 Is God the God of Jews only? Is he not the God of Gentiles too? Yes, of Gentiles too,

和合本罗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拼音版罗3:30 Shén jì shì yī wèi tā jiù yào yīn xìn chèng nà shòu gēlǐ de wéi yì, ye yào yīn xìn chèng nà wèi shòu gēlǐ de wéi yì.

吕振中罗3:30 因为上帝只有一位。他要因人的信称受割礼为义,也要凭着人的信称没受割礼为义。

新译本罗3:30 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为准则称受割礼的为义,也要以信为准则称没有受割礼的为义。

现代译罗3:30 上帝只有一位,他要犹太人基於信,外邦人也是藉着信而跟他有合宜的关系。

当代译罗3:30 既然全世界只有一位上帝,那麽,他要根据受了割礼的犹太人的信心,称他们为义;也要根据那未受割礼的外族人的信心,称他们为义。

思高本罗3:30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他使受割损的由於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文理本罗3:30 上帝惟一、由信而义受割者、亦由信而义未受割者、

修订本罗3:30 既然上帝是一位,他就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藉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KJV 英罗3:30 Seeing it is one God, which shall justify the circumcision by faith, and uncircumcision through faith.

NIV 英罗3:30 since there is only one God, who will justify the circumcised by faith and the uncircumcised through that same faith.

和合本罗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拼音版罗3:31 Zhèyàng, wǒmen yīn xìn feì le lǜfǎ má. duànhū bú shì, gèng shì jiāngù lǜfǎ.

吕振中罗3:31 这样,我们是凭着信废掉律法么?断乎不是;我们倒是叫律法立定呢。

新译本罗3:31 这样说来,我们以信废掉了律法吗?绝对不是,倒是巩固了律法。

现代译罗3:31 这样说来,我们的信使摩西的法律失去效力吗?当然不!相反地,我们使法律更有效力。

当代译罗3:31 如果这样说,我们是讲信心就废掉上帝的律法吗?并非如此,我们的信心是遵守律法,也是支持律法的。

思高本罗3:31 那麽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 我们反使法律坚固。

文理本罗3:31 然则我侪以信废律乎、曰、非也、乃坚律耳、

修订本罗3:31 这样,我们藉着信废了律法吗?绝对不是!更是巩固律法。

KJV 英罗3:31 Do we then make void the law through faith? God forbid: yea, we establish the law.

NIV 英罗3:31 Do we, then, nullify the law by this faith? Not at all! Rather, we uphold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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