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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3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9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10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13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注: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9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 神。

21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注: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提要:1-9,亚伯拉罕因信称义。10-12,他称义是在受割礼以前。13-15,他和他的后裔唯有凭着信心才能承受应许。16-23,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者之祖。24-25,我们也是因信称义的。


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本会注释】

“如此说来”:英文“我们该怎样说呢?”这是保罗所常用的过渡句,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又见6:1;7:7;9:14,30)。因信称义的计划既然排除了一切自夸的理由(3:27),对于犹太人和外邦人一视同仁(22,23节),关于亚伯拉罕的事,我们该怎么说呢?犹太人可能声称:选民的这位祖先是因为他的大功劳被上帝悦纳的。现在保罗开始根据旧约圣经解释亚伯拉罕称义的基础,与向外邦人提供称义的基础是一样的。此外,亚伯拉罕获得这种经验是在他受割礼以前(4:10)。所以很难说保罗主张因信称义是在提倡一种新的道理。他有充分的理由说,自己宣扬外邦人虽然未受割礼,也能因信称义,这完全符合旧约宗教的精神。亚伯拉罕的信心记在创15:6,提供了一个事例,说明公义是“在律法以外”,同时又“有律法为证“(罗3: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犹太人十分自豪自己有亚伯拉罕作他们的祖先,所以从他的生活和行为举例就特别有力(见太3:9注;约8:39,40,53)。

“凭着肉体”: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也可以 理解为“至于在血统上作为我们的祖先的亚伯拉罕,我们说他究竟得到了什么呢?”还有第三种说法:“我们该怎样说呢?说我们单凭血统关系才以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先吗?”(兰斯基)

“得了”:有些圣经文本无此二字。不论有还是没有,保罗的意图是很清楚的。他通过回顾伟大先祖的经历回答了以下的问题:“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3:1)。亚伯拉罕不可否认的优点实际上是什么呢?


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上帝面前并无可夸。

 【本会注释】

“称义”:亚伯拉罕的称义如果是他顺从行为的报酬,他就有值得自豪的地方了,但实际上亚伯拉罕在上帝眼前并没有什么可夸之处。保罗在3-5节中解释了原因。实际上,亚伯拉罕被称为义并不是他行为的报酬,而是通过与其他所有信徒一样的方式。


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经上”:这段圣经引自创15:6七十士译本。这句话评价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亚伯拉罕相信上帝的应许,就是他的后代将象星星那样不可胜数。

“信”:亚伯拉罕的信不是对某种抽象事物的信念,而是个人对上帝的信靠(见3:22注)。

“算”:在古希腊语和草纸文字中该词与记帐有关。亚伯拉罕的信记在表示义的贷方。用于创15:6中的希伯来词chashab意思是“认为”,“看作”。它出现在撒上1:13中“以利以为她喝醉了”。请对照chashab在创8:15;撒下19:19;诗32:2;赛10:7;耶36:3;何8:12中的用法。

“为义”:许多研究圣经的人热烈讨论算亚伯拉罕的信为义的司法含义。不过用司法的用语来讨论因信称义的计划,有可能使它变得不再是因信称义了。犹太人在西乃山已经领受了因信称义的原则,但是由于他们以律法主义的态度对待那恢复他们的计划,他们不久就把它变成靠行为称义了。

亚伯拉罕的信被算为义,并不意味着信心本身拥有可以赚得称义的功劳(见4:3-5怀爱伦注释)。是亚伯拉罕对上帝的信被算为义。这样的信心是人对上帝的一种关系,态度和意向。它意味着乐意接受上帝的任何启示,乐意执行上帝指示。亚伯拉罕爱上帝,信靠顺从上帝,因为他认识上帝,是祂的朋友(雅2:21-23)。他的信心是一种爱,信任和顺服的真诚关系。此外,亚伯拉罕知道救恩的福音,他知道他称义靠的是将要来的那一位的赎罪牺牲(加3:8;参约8:56)。在立约的时候,“救赎的计划向他展示,使他看到基督的死,就是祂伟大的牺牲和祂在荣耀里的降临”(《先祖与先知》137页)。亚伯拉罕相信弥赛亚的应许,他的“信心建立在那一位将要来的救赎主身上”(《先祖与先知》154页)。正是因为亚伯拉罕以感谢和信心接受基督和公义,来代替他自己的义,才使他得称为义。每一位相信的基督徒都有同样因信称义的经验。


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本会注释】

“作工的”即:希望藉此获得称义的。保罗采用了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这个动词常用来表示从事某种职业为生(见徒18:3;林前9:6;帖后3:12)。

“工价”:即“工资”,“赚来的报酬”(见太20:8;雅5:4)。

“算” (logizomai见3节注):该词可用来指把某人当得的或本不是他的记在他的账上。本节中工人的工资是他理所当得的。在第8节中保罗讲到不把罪算在罪人身上。

“恩典”:即“礼物”(见3:24注)。

“乃是当得的”:“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10:7)。若有必要他可以为此而打官司。这代表靠律法得救的方法.如果称义是行为的报酬,我们就使上帝成了我们的债户,与恩典无关系。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

 【本会注释】

“不作工的”:即不想靠自己的行为去购买称义的。这并不否认行善的必要性(见3:28注)。保罗再次强调了基本的真理,即人称义不是靠行为,而是因着信。这信心使他分享上帝的生命和公义,激发出善行来。

“信……上帝”(见3:3注),这种信不单单是相信上帝的良善,而且要相信上帝能称那些不靠怜悯就无法称义的人为义。它意味着不仅相信上帝的应许,而且把心灵和生命完全交给那一位信徒已经学会信靠的上帝。相信祂不只是把祂的话当真,而且还表示一种个人的关系(见4:3注)。

“罪人”(asebes):该词指不敬拜真神的人,如外邦人。从广义上讲是指不信仰宗教,不虔诚的人。保罗选用这个词也许是为了在不配的世人与称他为义之上帝的怜悯之间加强对比。

“他的信就算为义”:这样的人承认自己是罪人,不配也无法靠自己的行为称义,完全信靠上帝的怜悯给他称义。与那些主张称义是他们善行报酬之人的自满相对比,算为义的信最主要的是放弃自己一切的功劳。悔改的罪人凭着信心在上帝面前提出基督的功劳,上帝就把他祂儿子的顺从算在他的帐上(4:3-5怀爱伦注释)。

此外,“信”这个字不单指司法上的一种调整,而且是一种爱心,顺从,改变的新生命的开始。基督显示在祂完美生活和牺牲受死上的公义,使上帝能在宇宙的眼前显为公义,也能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见3:26注)。凭着信心接受基督的义使罪人有罪的过去得以遮盖,使他有罪的性情得以改变。


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正如大卫” 引自诗32:1,2,与七十字译本一致,而不与马所拉文本一致。保罗所引用大卫的话证实并进一步说明了他对亚伯拉罕经验的解释。他将在第九节中继续讲述亚伯拉罕。保罗在这里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因信称义而不靠行为称义的道理得到了旧约充分的支持,是犹太的领袖们所明白的。

“称……是有福的”:既可理解为“大卫宣布福气”,也可理解为“大卫也讲到了福气”。

“在行为以外”:诗篇原文没有这几个字,但有这个意思。行为绝对无法补赎过去的罪过(见3:28注)。

“算为”:算为义实际上就是称义,保罗所引用诗篇32篇的主题是说明得蒙赦免,不算有罪,被当作义人的人是有福的。他不再被看作叛逆的罪人,而被看作上帝的朋友。


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过”(anomiai):意为“违背律法”。

“遮盖”(epikalupto):意为“用罩子盖住”、“蒙上”,该词在新约中只出现于此。

“罪”(hamartiai):意为“失败”、“缺点”,各种各样的罪。

“有福的”(makarioi):也可译为“幸福的”。在八福中也用了这个希腊词。


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本会注释】

“主不算为有罪的”:即主不把他的罪算在他身上。这是指赦免过去的罪,是称义的另一面。称义的正面,如本章3,5,6,9,11,22节所言是算为义。单单强调前者,把称义只看作赦免,就可能忽视了这种经验中和解和赐生命的能力。正面的认识上帝不仅赦免了我,而且赐给我基督的义,就会使我心中充满感激,并对将来存着盼望。上帝不仅赦免我的罪,还要与我恢复友谊。把称义单看作赦免,那是太注重于过去了。上帝希望我知道祂不但赦免我,而且准备待我就象我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见《喜乐的泉源》62页)。我的过去不再作为对我不利的记录。从今以后我将被当作朋友,甚至一个儿子(约壹3:1)。祂就这样给了我一个新的开始。祂已尽了一切可能使我与他恢复正常关系。出于信心、对于称义经验之意义的这种认识,会给我以勇气和决心去面对将来。我知道在称义时算在我身上的基督完全的品格,从今以后将在成圣的过程中赐给我,把我的品格变得象祂。所以,虽然称义所涉及的主要是过去,但其含义不仅是疏远与背叛之生活的结束,而且是仁爱和顺从之新生活的开始。

1563年首次出版的《海德堡教理问答》这样解释称义:“你怎样才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只有藉着真正相信耶稣,即:虽然我的良心指控我严重干犯上帝所有的诫命,从未遵守诫命,我的心仍然容易犯所有的罪,但是上帝不凭我的任何功劳,而单单根据恩典,赐给我完全的满足,公义和基督的圣洁,就象我从来没有犯过罪,从来就没有罪,是我自己做成到了基督替我成就的顺从,只要我凭着信心接受这个福气。”参罗4:35怀爱伦注释。


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这福”:保罗现在准备回答可能提出来的反对意见:尽管应当承认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行为,大卫和亚伯拉罕顺从割礼的例,这一事实总该与他们的称义有一定的关系吧。若是这样,受过割礼的人在这称义的计划中一定有一些好处。保罗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指出,亚伯拉罕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以前,实际上亚伯拉罕是在99岁才受割礼的(创17:10,11,24)。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已经13岁了(25节)。亚伯拉罕信上帝的应许是在以实玛利出生以前就开始的(创15:6)。

“受割礼的人”:指犹太人。


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本会注释】

“是怎么算的呢?”即“亚伯拉罕是在什么情况下称义的呢?他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以前还是在他受割礼以后?旧约清楚地记载他在受割礼以前很久就已被称义了(创15:6;参17:24)。


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本会注释】

“割礼的记号”:即割礼是一个记号。上帝设立割礼时说:“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创17:11)。

“因信称义”:参“信服真道”(参16:26)。

“印证”:(sphragis):用来表示订立合同或协定时的某些记号,或做记号的工具(见林前9:2;提后2:19;启5:1;7:2)。所以割礼是一个外表的记号,表示认可与亚伯拉罕所订立的约,确认他以前因信称义的经验。因而不能把割礼看作是人蒙上帝悦纳的理由。这只是亚伯拉罕及其子孙因信称义的记号。割礼不能带来公义,只提供其外表的记号。对于基督徒也一样,受洗不能带来公义,但这个仪式可以被看作他受洗以前信心和称义的记号。

“信”:救恩是以同样的条件提供给普世人类的,不论他们有没有受过割礼(3:29,30)。亚伯拉罕及其真正的子孙必须符合这些条件。把这个属灵家庭凝聚在一起的乃是信心。这个家庭的有些成员有信心的外部记号,有一些没有这记号。成员的资格不是根据有没有这个记号,而是根据有没有这个记号所代表的经验来决定的。

如果犹太人没有忘记割礼的本意,就会明白救恩计划的普世范围。通过这个计划,公义要赐给一切相信的人。他们就会更好地与上帝合作,实现祂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属灵意义,即:他将成为万国之父(创17:4)。地上所有的家庭都将因他蒙福(12:13)。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本会注释】

“受割礼之人的父”:上帝的计划是让亚伯拉罕把割礼的仪式传给他所有肉身的子孙,作为他们与他一样有信心的记号。如果我们理解正确的话,就可以知道保罗并没有贬低割礼的意义(见3:1,2)。作为选民的一员,带有因信称义的记号,这乃是一项特权。

“受割礼”:亚伯拉罕是一切受割礼之犹太人肉身的祖先。根据本文的意思,他只是那些怀着他那样的精神和信心受了割礼之人的父。单受割礼没有什么用处,但割礼与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相结合,就成了他真后裔的标志(2:28,29;9:6,7)。

“行”(stoicheo):有“跟从”、“看齐”、“同意”、”“服从”之意。用在军事上是指“齐步前进”.参照该词在加5:25和腓3:16中的含义。亚伯拉罕是那些不但受了割礼而且效法他受割礼以前信心之人的父.亚伯拉罕信心的榜样,进一步说明了真信心的意义。他的信心不是暂时性的经验,而是一种终生的习惯,表现在始终如一的顺从和善行上。上帝曾亲自作见证说:“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5)。


13 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本会注释】

“承受世界”: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中并没有这样的话。保罗可能用这句话总结了赐给亚伯拉罕的所有应许,也可能特指那句最有归纳性的应许“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这“亚伯拉罕的福”要藉着耶稣基督临到外邦人(加3:14)。所有属于基督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加3:29)。由于基督的国将要充满全地,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也必定承受世界。当世界的国度交给至高者的子民,基督和祂的圣民永远作王时,这个应许将字字实现(但7:27)。

“因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在原文中该词位于本节开头,也许是要强调“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保罗这里的论点与加3:18很象。那里的律法没有冠词(见罗2:12注)指的是一种原则,与应许相对照。继承不是通过律法,因为上帝已经把它许给亚伯拉罕。在本节中,律法和“因信而得的义”都不加冠词,表达了两种相对的原则。保罗强调应许的实现“不是因律法”(参14,15节)。而是藉着“因信而来的义”(参16,17节)。


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本会注释】

“属于律法”:原文律法无冠词(见2:12注)。这里指的是靠自己的顺从去求得称义的人,即律法主义者。

“归于空虚”:如果律法主义者能够承受国度,信心就毫无意义了,上帝称赞亚伯拉罕也就没有理由了。

“废弃”:即“无效”(见3:3注)。如果实现应许靠的是我们顺从律法,那就永远实现不了。在罗4:15中保罗说明了原因(又见加3:17-19)。


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本会注释】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那些想靠顺从律法从罪中称义的律法主义者,把他们的期望寄托在虚假的观念上。律法的作用使人知罪(3:20),显明罪是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律法不能给罪人称义,带给他平安,即会定他的罪,给他带来上帝的愤怒。保罗已经证明众人都犯了罪(1,2,3章)所以凡想靠律法称义的人都只能卷入愤怒和定罪之中。所以律法所产生的效果与应许正好相反。

在本节中保罗绝没有否认律法的重要性。他只是说明律法在救恩计划中的作用(见罗3:20,31注;见加3:2)。

“没有过犯”:即不顺从一条已知的诫命。保罗似乎用这句否定的话来证实他正面提倡的真理:有律法存在,就会把罪显露出来,并将有愤怒临到。他设法向靠律法的人说明,如果公义是靠律法而不是靠信心获得的,就没有得救的希望。因为犹太人虽然有律法,却违犯了律法的要求,结果他们要受罪的惩罚。如果那不藉行律法而称义的应许不赐给他们,他们就完全没有希望了。


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本会注释】

“所以是本乎信”:即应许(13节),承受(14节)或得救的方法是本乎信。由于律法只能定罪,称义和得救就必须象亚伯拉罕那样出于信心(见加3:11,12)。

“属乎恩”:见3:24注。在本章中保罗把律法、行为和功劳与应许、信心和恩典进行对照。律法主义者试图靠前三项得到救恩。根据上面解释的原因,这个办法肯定会失败。得救只能藉着恩典、应许和信心,因为必须由上帝来应付人类无力无能的状况。此外,是上帝的恩典和慈爱争取了罪人与祂和好,过信心的生活。

“定然”:其反义词是“无效”(4:14)。如果应许靠的是人完全遵守律法,那就靠不住了,因为只有基督能有这样的顺从。但是应许是向所有亚伯拉罕的子孙设立的,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其唯一的条件就是以信心回应上帝的恩惠。

“一切后裔”:即凡信的人(加3:29)保罗把他们分成两等。

“属乎律法的”:即拥有律法的犹太人中间的信徒。

“信的”:即相信的外邦人。


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本会注释】

“叫死人复活”,即赐给死人生命。圣经中经常用起死复生来描述上帝神奇的能力(见申32:39;撒上2:6;赛26:19;约5:12;林后1:9)。

保罗在本节提到上帝复活的大能,原因不十分清楚。一般认为保罗先想到以撒出生的环境(罗4:19),然后想到基督的复活(29节)。请对照来11:19。

“使无变有”:既可以理解为使无变有,也可以理解为称无为有。可能喻指外邦人,他们虽然现在还不是上帝的子民,但也包括在应许之内,好象他们已经是上帝的子民。“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罗9:25;参何1:9,10)。

上述几种解释实际上可能指一回事。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将成为多国之父。这件事当时并没有实现,因为亚伯拉罕还没有一个子女,并且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罗4:19)。但亚伯拉罕相信上帝会赐生命给他那仿佛已死之躯,把应许的事变为现实。上帝凭着祂的预见把应许之事说成是已经存在的事。基督徒也应当有这样的信心,在以下几节里保罗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作为例子。

“面前”:可以理解为“他在他所信的上帝面前作我们众人之父”,也可以理解为强调应许在上帝面前的可靠性。

保罗可能回忆起亚伯拉罕与上帝的谈话。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凭着信心接受上帝的应许,即他将成为多国之父(创17:1-4)。在世人眼中,这个应许是无法实现的,但亚伯拉罕作为上帝的朋友站在全能的创造主面前。祂能预见未来,实行自己的命令。亚伯拉罕在上帝面前被任命为多国之父。

亚伯拉罕的经验是一切信徒的预表。上帝应许让罪人得到完全的恢复,在人看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这应许是可靠的,是在那一位洞悉我们众人的主面前赐下的。拥有创造大能的上帝能够把我们重新变成祂的形象,所求于我们的就是象亚伯拉罕那样凭着信心接受。

“我们世人之父”:相信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了以亚伯拉罕为属灵父亲的家庭。

“如经上所记”:引自创17:5。在发这个应许的时候,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见创17:5注)。保罗解释说,这个应许指的是亚伯拉罕作为属灵父亲的身份。

“立”:也可译为“任命”。该希腊词在新约中的类似用法(tithemi)见太24:51;约15:16;徒13:47;提前2:7。


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本会注释】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尽管表面的环境没有希望,亚伯拉罕仍然盼望相信。“无可指望”指的是按自然来说,这个应许在他这个年龄无法实现。本节第二个“指望”指被上帝的应许所鼓舞。

“就得以作”:即“因此成为”。这可以理解为亚伯拉罕信心的结果,“就得以做多国的父”,也可以理解为上帝对亚伯拉罕的旨意。“他相信,以便能按上帝的旨意成为多国的父”,还可以理解为亚伯拉罕自己盼望应许实现在他身上。他完全并且全心盼望上帝应许的实现,使他成为“多国的父”。

“正如先前所说”;指创15:5的应许:亚伯拉罕的子孙将象星星那样多。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本会注释】

“虽然想到”(参10节):指的是创17:17所记载的事。保罗很清楚地引用了其中的一些话.那一次亚伯拉罕很自然地想到自己的不利因素,就是他和撒拉都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但他的信心并没有削弱。在明摆着的困难面前所表现的信心要比不知道因难的情况下所表现的信心大。

“如同已死”,即不能生孩子(参来11:12)。在以实玛利出生以前,就已经第一次赐给亚伯拉罕生子的应许(创15:3,4).以实玛利出生时亚伯拉罕已86岁。第二次应许是在亚伯拉罕99岁(创17:1)时赐下的,不过他自称100岁,撒拉89岁(17节)。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即“他并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20 并且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本会注释】

“疑惑”:即“动摇”。原文暗示一番思想斗争。

“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意思是“他的信心反而更坚固”。他的信心随着运用而增长,也可以理解为亚伯拉罕因信接受了能力。他没有因不信而动摇,反而因信心而坚强。保罗在别处还说“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还能怀孕”来11:11)。这似乎较有利于第二种解释,但第一种解释无疑也反映了亚伯拉罕的真实经验。

“将荣耀归给上帝”:这不一定是指开口赞美,也可以指任何荣耀上帝的倾向,如思想、言语和行为(见书7:19;耶13:16;路17:18;约9:24;徒12:23)。亚伯拉罕藉着坚信上帝的应许而荣耀了上帝。他就是这样承认了上帝的全能。所有相信上帝应许的人也都这样尊荣上帝。亚伯拉罕通过立即遵命不但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将荣耀归给上帝(创17:22,23)。


21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本会注释】

“满心相信”(plerophoreo):保罗用这个词劝提摩太尽传道的职分(提后4:5),表达上帝的旨意,藉着他将福音“传明”(17节)。在路1:1中用这个词指“所成就的事”。

真正的信心就是“满心相信”,信心的生活就是信靠而有把握的生活。因而保罗可以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不要错误地认为“没有这种信心乃是谦虚,相反,怀疑上帝的应许和祂的慈爱就是羞辱祂。因为怀疑就是对祂的品格和话语提出疑问(见《给传道人的证言》518,519页)。许多人很难相信上帝能够爱他们,赦免他们的罪,其信心比不上年迈的先祖对于自己将成为多国之父的信心。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相信上帝能够成就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可能的事。罪人相信上帝的恩典就是尊荣祂,正象亚伯拉罕信靠祂的能力一样。

“上帝所应许的”:既然是上帝发的应许,亚伯拉罕就毫不怀疑地相信了,相信上帝实质上是两者之间的一种关系。亚伯拉罕对上帝的认识和信靠使他乐意接受上帝所说的一切话,顺从上帝的一切命令。

“必能”(dunatos),原文在路24:19中译为“大能”,参徒24:19;林后10:4。亚伯拉罕不止在这次领受应许时才表现出对上帝这样的信心.当他奉命把应许所生之子献为祭时,他的信心同样是毫无保留的和坚强的(来11:19)。

根据《创世记》17:15-22;18:9-15的讲论亚伯拉罕的目的,在于说明亚伯拉罕对于从撒拉生子之应许的信心,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对“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的信心(罗4:24)。亚伯拉罕所相信的是超自然的神圣能力。他相信上帝能够带生命给按自然规律说已死了的事物。亚伯拉罕对于应许以撒出生的信心怎样牵涉到进一步相信藉着以撒一切应许的应验,照样,基督徒相信基督的复活也牵涉到相信这件事的全部含义。亚伯拉罕不仅在这一件事上,而且在创世纪所记录的一生中,树立了一个超越人的眼光、始终相信上帝指示的榜样。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本会注释】

“所以”:算亚伯拉罕为义的,乃是他坚信上帝能够并且愿意实现祂的应许。保罗对亚伯拉罕经验的分析,进一步证明哪一种信心才是有用的。亚伯拉罕的信心不只是相信上帝所说的话。尽管世上的事有可能引诱他采取另一种想法或做法,他仍始终过着信靠和顺从的生活。这说明他的信心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一种真诚的关系。亚伯拉罕信上帝(3,17节)。即他所信的是上帝,而不是其他东西。他的信心不针对某一条教义或信条,而是对于上帝的。所以亚伯拉罕能接受和顺从上帝的一切应许和命令,即使在人看来这样的应许和命令是不可能实现的。今天基督徒的信心也应当和他一样(《天路》312页)。我们的信心必须象亚伯拉罕那样。我们的生活将显明我们是否享有这样的经验。

在这些讲论因信称义的章节中,没有明言基督的义赐给相信的人。但我们若根据上帝恢复人类的整个计划来看,因信称义的经验就充分蕴含着这层意思(见3,5,8节注;参3:25,26,28注)。律法要求公义,人却拿不出来。但耶稣曾到世上度公义的生活,养成完美的品格。这些祂都愿意赐给凡是要的人。蹋0005的生活是代人类而过的,(《历代愿望》762页;罗4:3-5怀爱伦注释)。由于基督以其牺牲受死为最高表现的完美人生,上帝就能看我们,就象是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一样。基督的义就是这样赐给了我们。


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本会注释】

“不是单为他写的”:保罗所考虑的不只是从历史方面而解释圣经,而且是怎样把经文应用到基督徒的生活中去。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本会注释】

“也是为我们”:不仅是一个历史事例(见罗4:21注;见罗15;4;林前10:11),而且向我们保证将以同样的方式把公义赐给我们。

“我们信上帝”:这里描述了那等信心被算为义的人。保罗强调被算为义的信心必须落实在上帝身上。信心不只是相信某一史实,这是一种个人的关系。亚伯拉罕所仰望实现应许的上帝,在后来的世代通过基督的复活显示了祂的大能和信实,基督徒所信靠的就是祂。

“使……耶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的信心与亚伯拉罕相似,不仅对上帝有个人的信靠,而且相信上帝会运行起死复生的能力。亚伯拉罕曾相信上帝的应许,这应许只能由上帝赐生命的创造能力来实现。同样,基督徒也依靠那一位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称义得救赎。

只有通过运用上帝创造的能力,才能把堕落的人类恢复成他原先所造上帝的形象。耶稣的复活对于我们来说是最有力的保证:上帝赐生命的能力能够战胜死亡;因着信,我们也能获得这种创造的能力,在自己身上恢复上帝的形象。基督的复活是上帝大能的胜利,类似于但远超过以撒从亚伯拉罕“已死”之躯中诞生。藉着相信复活的奇迹及其全部含义,在我们身上也会成就属灵上的复活,就是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以新的生命与祂同行(见罗6:4;弗1:19,20;西3:1)。


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本会注释】

“被交”:在四福音中该词用来表示耶稣被叛卖(太10:4;17:22;约6:64,71)。

“为”:可以理解为耶稣为了我们的过犯,也可理解为耶稣为了赎我们的罪而被交给人。实际上这两种意思都有。因为基督的死是我们犯罪的结果。上帝的旨意是藉着祂的死为我们赎罪。

“过犯”:参太6:14;加6:1。

“为叫我们称义”:保罗指出,我们的称义不仅依靠基督的死,而且依靠祂的复活。这进一步解释了被上帝算为义之经验的意义(见3:20,28注)。上帝所关心的不是人犯罪的过去而是他将来的恢复。称义不仅是赦免,而且是和好,新的关系的建立,是与上帝恢复正常关系的经验。这样的经验只有靠相信永生的基督才能获得。祂“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只有那些接受并且服从上帝那因信基督称义之全部计划的人才能称义。这就要爱永生的基督,期望祂为我们祈求,赐下改变的能力。藉着复活,祂把自己赐给了我们。此外基督的复活也向我们保证,祂为我们所作的救赎工作已经得到天父的批准(徒2:36;3:13-15;林前15:15,17,18)。上帝通过祂实行的旨意已经成就(徒17:31)。复活证明基督有关自己的话是真实的,祂对罪人所发救恩的应许是一定实现的(约5:40;6:33,63;10:10;11:25,26;林前15:20,22;林后4:14)。

一、卷名

保罗在写这封书信的时候,也许是没有题目的。这只是一封写给罗马信徒的信。最早的文本采用《罗马书》为卷名,后来扩大为《保罗达罗马人书》,一些英语译本仍采用这个卷名。


二、作者

《罗马书》为使徒保罗所著,对于这一点从未有人提出严重的异议。一些学者认为原来写给罗马信徒的信中可能不包括第16章,该章是保罗写给他曾经工作过一段时间的以弗所教会的另一封信。这种说法的主要依据是罗马书16章中长长的名单,以及保罗不大可能认识他从未去过的城市中那么多朋友的假想。然而,由于人们很自然地从帝国的各地前往罗马城,保罗在首都有许多朋友并不是不可能的。此外,所有最早的文本都包括16章。因此,保守的现代学者均一致认为《罗马书》是一封完整的书信。


三、历史背景

《罗马书》显然是保罗第三次外出传道,在哥林多逗留的三个月时间里写的(徒20:1-3)。许多学者认为这次行程是公元57-58年的冬季,也有些学者认为是更早一些。

《罗马书》写于哥林多的依据是,他提到了该犹(罗16:23,参林前1:14)和以拉都(罗16:23;参提后4:20),以及他推荐非比,说她在哥林多东部港口坚革哩教会中担任特殊的工作(罗16:1)。保罗写《罗马书》时,快要回巴勒斯坦去了。他携带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的捐款,要送给耶路撒冷基督徒中的穷人(罗15:25,26;参徒19:21;徒20:3;徒24:17;林前16:1-5;林后8:1-4;林后9:1,2)。他想此行以后去罗马访问,然后再去西班牙(徒19:21;罗15:24,28)。他虽然一直想去访问罗马帝国首都的基督教会,却未能成行。他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在亚洲和希腊的传道工作,就急于往西去加强意大利的工作,并把基督教传到西班牙(罗15:19,23,见《使徒行述》373页)。为了完成后一个任务,保罗希望得到罗马信徒的祝福和合作。他预料到自己的这次访问,就给他们写了这封信,以清楚有力的言辞概述了福音的伟大原则(罗1:15;罗2:16)。


四、主题

《罗马书》的主题是人类都犯了罪,以及上帝普及全人类的恩典。它提供了一种方法,使罪人不仅能得蒙救赎,而且能恢复到完全和圣洁。这种方法就是信靠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祂曾死而复生,永远活着,从事调停和恢复的工作。

保罗在写《罗马书》的时候,心中所想的都是他与犹太教师所争论的问题。他把基本的问题都一一提了出来,然后广泛地阐述了罪,以及上帝应付罪的计划。对这一整个问题,他先说明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这是无可推诿的,因为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曾接受上帝旨意的启示(罗1:20;罗3:23),所以众人都被定了罪。罪人根本不可能摆脱这个命运,因为他们处在堕落的境况中是没有办法顺从上帝旨意的(罗8:7)。依靠律法的人试图顺从上帝的律法,不仅注定要失败,而且会表现出一种高傲自大,自以为义的精神,不肯承认人的软弱和需要一位救主。只有上帝能提供救法。祂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已经提供了救法。所求于堕落人类的只是运用信心,凭着信心接受遮盖他过去罪恶的恩惠,凭着信心接受过公义生活的力量。

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前几章所阐述的福音。《罗马书》后面几章谈论于福音实际应用于选民和教会信徒有关的若干问题。


五、纲要

(一)序言 罗1:1-15

1、祝福 罗1:1-7

2、述说自己的景况 罗1:8-15

(二)阐述圣道 罗1:16-11:36

1、因信称义的道理 罗1:16-5:21

1)因信称义 罗1:16,17

2)众人都没有公义 罗1:18-3:20

a.外邦人的罪恶 罗1:18-32

b.犹太人的罪恶 罗2:1-3:20

3)基督里所提供的义 罗3:21-31

4)旧约道理中的因信称义 罗4:1-25

5)因信称义的福气 罗5:1-11

6)称义的效果与亚当堕落的后果相对照 罗5:12-21

2、因信成圣的道理 罗6:1-8:39

1)向罪死,复活得新生命 罗6:1-11

2)摆脱律法和罪的束缚 罗6:12-23

3)律法使人知罪 罗7:1-13

4)灵和肉体的斗争 罗7:14-25

5)圣灵充满的生活 罗8:1-39

3、以色列人被拣选 罗9:1-11:36

1)保罗忧愁以色列人的拒绝真道 罗9:1-5

2)以色列人拒绝的原因 罗9:6-13

3)上帝不容怀疑 罗9:14-29

4)以色列拒绝是因为没有信心 罗9:30-10:21

5)以色列人的最后复兴 罗11:1-36

(三)因信称义道理的具体运用 罗12:1-15:13

1、基督徒的自我牺牲 罗12:1,2

2、基督徒作为教会成员 罗12:3-8

3、基督徒与别人的关系 罗12:9-21

4、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 罗13:1-7

5、基督徒的爱心 罗13:8-10

6、基督复临的临近 罗13:11-14

7、基督徒要彼此宽容 罗14:1-15:13

(四)结语 罗15:14-16:27

1、述说自己的情况 罗15:14-33

2、向各人问安 罗16:1-16

3、警告提防假师傅 罗16:17-20

4、保罗同伴和代笔者的问候 罗16:21-23

5、祝福和赞美 罗16:24-27

和合本罗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拼音版罗4:1 Rúcǐ shuō lái, wǒmen de zǔzong Yàbólāhǎn, píng zhe ròutǐ dé le shénme ne.

吕振中罗4:1 这样,关于那按肉身做我们先祖的亚伯拉罕、我们要怎甚说呢?

新译本罗4:1 那么,论到在血统(“血统”原文作“肉身”)上作我们祖先的亚伯拉罕所经验的,我们可以说什么呢?

现代译罗4:1 至於在血统上作为我们先祖的亚伯拉罕的事,我们该怎麽说呢?

当代译罗4:1 那麽,关於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我们该怎麽说呢?他在肉身上又得了些甚麽呢?

思高本罗4:1 那麽,我们对於按照血统作我们祖宗的亚巴郎, 可以说什麽呢?

文理本罗4:1 如是、试问我祖亚伯拉罕、依其形躯何所得耶、

修订本罗4:1 这样,那按肉体作我们祖宗的亚伯拉罕,我们要怎么说呢?

KJV 英罗4:1 What shall we say then that Abraham our father, as pertaining to the flesh, hath found?

NIV 英罗4:1 What then shall we say that Abraham, our forefather, discovered in this matter?

和合本罗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

拼音版罗4:2 Tǎngruò Yàbólāhǎn shì yīn xíngwéi chēng yì, jiù yǒu kè kuā de. zhǐshì zaì shén miànqián bìng wú kè kuā de.

吕振中罗4:2 倘若亚伯拉罕是由于行为而得称义,他就有可夸了,可不是在上帝面前有可夸阿。

新译本罗4:2 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夸口。

现代译罗4:2 如果他得以被称为义人是由於他的行为,他就有所夸口的,但在上帝面前不能。

当代译罗4:2 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为有好行为被上帝称义的话,他就可以夸口了,可是实际上他并没有甚麽可以在上帝面前夸口的。

思高本罗4:2 如果亚巴郎是由於行为,成为义人,他就可以自夸了;但不是在天主前,

文理本罗4:2 若亚伯拉罕因行见义、则有可夸、然于上帝前则无之、

修订本罗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无可夸。

KJV 英罗4:2 For if Abraham were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th whereof to glory; but not before God.

NIV 英罗4:2 If, in fact,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d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but not before God.

和合本罗4: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拼音版罗4:3 Jīng shàng shuō shénme ne. shuō, Yàbólāhǎn xìn shén, zhè jiù suàn wéi tāde yì.

吕振中罗4:3 因为经上怎么说呢?「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了。」

新译本罗4:3 经上怎么样说呢?“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现代译罗4:3 圣经上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认他为义人。」

当代译罗4:3 旧约圣经怎麽说呢?“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思高本罗4:3 因为经上说:『亚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此算为他的正义。』

文理本罗4:3 经何云乎、亚伯拉罕信上帝、上帝遂以其信为义也、

修订本罗4:3 经上说什么呢?"亚伯拉罕信了上帝,这就算他为义。"

KJV 英罗4:3 For what saith the scripture? Abraham believed God, and it was counted unto him for righteousness.

NIV 英罗4:3 What does the Scripture say? "Abraham believed God, and it was credi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和合本罗4:4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拼音版罗4:4 zuò gōng de dé gōngjià, bú suàn ēndiǎn, nǎi shì gāi dé de,

吕振中罗4:4 工钱给作工的人、原不是按恩惠、而是按『该得』算的;

新译本罗4:4 作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是他应得的。

现代译罗4:4 做工的人得工资,不算恩典,而是他应得的。

当代译罗4:4 人用自己心思和劳力赚得工资,这并不算是“恩典”,不过是应得的报酬罢了。

思高本罗4:4 给工作的人工资,不算是恩惠,而是还债;

文理本罗4:4 夫行者得赏、非为恩、乃其所宜、

修订本罗4:4 做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而是应得的;

KJV 英罗4:4 Now to him that worketh is the reward not reckoned of grace, but of debt.

NIV 英罗4:4 Now when a man works, his wages are not credited to him as a gift, but as an obligation.

和合本罗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拼音版罗4:5 Wéiyǒu bú zuò gōng de, zhǐ xìn chēng zuì rén wéi yì de shén, tāde xìn jiù suàn wéi yì.

吕振中罗4:5 而对那没有作工、只信那称不虔之人为义的、他的信就算为他的义了。」

新译本罗4:5 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神的,他的信就算为义了。

现代译罗4:5 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为无罪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着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为,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关系,

当代译罗4:5 惟有不劳而获——就是单单信靠使罪人称为义的上帝,那人的信就算为义,才是上帝给他的恩典了!

思高本罗4:5 但为那没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复义之主的,这人的信德为他便算是正义,这才是恩惠。

文理本罗4:5 惟不行者、第信称不虔之人为义、彼信即以之为其义矣、

修订本罗4:5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他的信就算为义。

KJV 英罗4:5 But to him that worketh not, but believeth on him that justifieth the ungodly, his faith is counted for righteousness.

NIV 英罗4:5 However, to the man who does not work but trusts God who justifies the wicked, his faith is credited as righteousness.

和合本罗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拼音版罗4:6 Zhèng rú Dàwèi chēng nà zaì xíngwéi yǐwaì, meng shén suàn wéi yì de rén shì yǒu fú de.

吕振中罗4:6 正如大卫也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为有福;

新译本罗4:6 大卫也是这样说,那不靠行为而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现代译罗4:6 大卫所说,那不靠行为而蒙上帝认为义人的人有福了,就是这个意思。他说:

当代译罗4:6 大卫提到不靠行为而被上帝算为义的人说:

思高本罗4:6 正如达味也称那没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赐算为正义的人, 是有福的一样:

文理本罗4:6 又如大卫谓于行之外、而上帝义之者为有福、

修订本罗4: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之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KJV 英罗4:6 Even as David also describeth the blessedness of the man, unto whom God imputeth righteousness without works,

NIV 英罗4:6 David says the same thing when he speaks of the blessedness of the man to whom God credits righteousness apart from works:

和合本罗4:7 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拼音版罗4:7 Tā shuō, dé shèmiǎn qí guō, zhēgaì qí zuì de, zhè rén shì yǒu fú de.

吕振中罗4:7 他说∶「其不法行为蒙赦免、其罪得掩没的、有福阿!

新译本罗4:7 “过犯得蒙赦免,罪恶得到遮盖的人,是有福的;

现代译罗4:7 那过犯蒙宽恕,罪被赦免的人有福了!

当代译罗4:7 “过犯得赦,罪恶遮盖,这人有福了!

思高本罗4:7 『罪恶蒙赦免,过犯得遮掩的人,是有福的;

文理本罗4:7 曰、厥过得宥、厥罪得掩、其曹福矣、

修订本罗4:7 "过犯得赦免,罪恶蒙遮盖的人有福了!

KJV 英罗4:7 Saying, Blessed are they whose iniquities are forgiven, and whose sins are covered.

NIV 英罗4:7 "Blessed are they whose transgressions are forgiven, whose sins are covered.

和合本罗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拼音版罗4:8 Zhǔ bú suàn wéi yǒu zuì de, zhè rén shì yǒu fú de.

吕振中罗4:8 主决不算他为有罪的、这人有福阿!」

新译本罗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现代译罗4:8 那罪过不被主牢记在心的人有福了!

当代译罗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有福了!”

思高本罗4:8 上主不归咎於他的人,是有福的。』

文理本罗4:8 主不以为有罪、其人福矣、

修订本罗4:8 主不算为有罪的,这样的人有福了!"

KJV 英罗4:8 Blessed is the man to whom the Lord will not impute sin.

NIV 英罗4:8 Blessed is the man whose sin the Lord will never count against him."

和合本罗4:9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拼音版罗4:9 Rúcǐ kàn lái, zhè fúyin shì dān jiā gei nà shòu gēlǐ de rén má. bú ye shì jiā gei nà wèi shòu gēlǐ de rén má. yīn wǒmen suǒ shuō, Yàbólāhǎn de xìn, jiù suàn wéi tāde yì.

吕振中罗4:9 如此看来,这称为有福、是指着受割礼的人呢?还是也指着没受割礼的人呢?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是算为义。」

新译本罗4:9 这样看来,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礼的呢,还是指没有受割礼的呢?因为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

现代译罗4:9 大卫所说的这福泽只是属於受割礼的人吗?不是的。它也属於没有受割礼的人;因为我们已经引证圣经的话,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认他为义人。」

当代译罗4:9 这样说来,这种福分只给受割礼的犹太人吗?还是也给没有受割礼的外族人呢?我们已经说过了,亚伯拉罕因为有信心才被称为义。

思高本罗4:9 那麽,这种福分是仅加於受割损的人呢?还是也加於未受割损的人呢?我们说过:「亚巴郎的信德为他算为正义。 」

文理本罗4:9 是福也、祇及于受割者乎、抑亦及于未受割者乎、盖我侪谓亚伯拉罕之信、即以之为其义也、

修订本罗4:9 如此看来,这福只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我们说,因着信,就算亚伯拉罕为义。

KJV 英罗4:9 Cometh this blessedness then upon the circumcision only, or upon the uncircumcision also? for we say that faith was reckoned to Abraham for righteousness.

NIV 英罗4:9 Is this blessedness only for the circumcised, or also for the uncircumcised? We have been saying that Abraham's faith was credi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和合本罗4: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拼音版罗4:10 Shì zenme suàn de ne. shì zaì tā shòu gēlǐ de shíhou ne. shì zaì tā wèi shòu gēlǐ de shíhou ne. bú shì zaì shòu gēlǐ de shíhou, nǎi shì zaì wèi shòu gēlǐ de shíhou.

吕振中罗4:10 那么是怎么算呢?是在受割礼时候呢?还是在没受割礼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时候,乃是在没受割礼时候阿。

新译本罗4:10 那么,是怎样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而是他受了割礼以前。

现代译罗4:10 这是在哪一种情形下发生的呢?在亚伯拉罕受割礼以前,还是以后呢?是在以前,不是以后。

当代译罗4:10 究竟他是在未受割礼时,还是在受割礼后被称为义呢?事实上他在受割礼之前,已经被算为义了。

思高本罗4:10 那麽,由什麽时候算起呢?是在他受割损以後,呢?还是在他未受割损的时候。

文理本罗4:10 何以为义、在割乎、抑在未割乎、非在割、乃在未割也、

修订本罗4:10 那么,这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还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而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KJV 英罗4:10 How was it then reckoned? when he was in circumcision, or in uncircumcision? Not in circumcision, but in uncircumcision.

NIV 英罗4:10 Under what circumstances was it credited? Was it after he was circumcised, or before? It was not after, but before!

和合本罗4: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拼音版罗4:11 Bìngqie tā shòu le gēlǐ de jìhào, zuò tā wèi shòu gēlǐ de shíhou yīn xìn chēng yì de yìnzhèng, jiào tā zuò yīqiè wèi shòu gēlǐ ér xìn zhī rén de fù, shǐ tāmen ye suàn wéi yì.

吕振中罗4:11 他领受了割礼为象徵,像没受割礼时因信而称的义的印记,好使他做一切没受割礼而信的人的父,[叫义人可以算为他们的],

新译本罗4:11 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被算为义;

现代译罗4:11 他后来受了割礼;这是一种表徵,证明他在受割礼前已经因信而成为义人了。所以,对所有未受割礼、但因信而被上帝认为义的人来说,亚伯拉罕是属灵的父亲。

当代译罗4:11 他后来受割礼,只不过是一个记号,表明他在未受割礼时,已经因着信心被称为义了。於是,他就成为一切没有受割礼相信上帝之人的父,使这些人也可以因信称义;

思高本罗4:11 他後来领受了割损的标记,只是作为他未受割损时,因信德获得正义的印证。如此,亚巴郎作了一切未受割损而相信的人的父亲,使他们也同样因信德而算为正义;

文理本罗4:11 且亚伯拉罕受割之号、即其未受割、因信为义之印证、使为凡未割而信者之父、致彼称义、

修订本罗4: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KJV 英罗4:11 And he received the sign of circumcision, a seal of the righteousness of the faith which he had yet being uncircumcised: that he might be the father of all them that believe, though they be not circumcised; that righteousness might be imputed unto them also:

NIV 英罗4:11 And he received the sign of circumcision, a seal of the righteousness that he had by faith while he was still uncircumcised. So then, he is the father of all who believe but have not been circumcised, in order that righteousness might be credited to them.

和合本罗4: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拼音版罗4:12 Yòu zuò shòu gēlǐ zhī rén de fù, jiù shì nàxiē búdàn shòu gēlǐ, bìngqie àn wǒmen de zǔzong Yàbólāhǎn, wèi shòu gēlǐ ér xìn zhī zōng jī qù xíng de rén.

吕振中罗4:12 又做受割礼的人的父,做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照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没受割礼时的信心之脚踪而按规矩行的人的父。

新译本罗4: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并且照着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

现代译罗4:12 他也是已经受割礼的人的父亲,不但因为他们受了割礼,也因为他们跟随了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时的那种信心生活。

当代译罗4:12 同时,他也作了受割礼之犹太人的父;这些受割礼的人,也是跟随我们先人亚伯拉罕的步履,效法他在没有受割礼时的信心。

思高本罗4:12 同时也作受割损者的父亲,就是那些不仅受割损,而且也追随我们的祖宗亚巴郎,在未受割损时所走的信德之路的人。

文理本罗4:12 亦为受割者之父、即不第由乎割、亦践我父亚伯拉罕、未割而信之迹者也、

修订本罗4:12 也使他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而且跟随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的足迹的人。

KJV 英罗4:12 And the father of circumcision to them who are not of the circumcision only, but who also walk in the steps of that faith of our father Abraham, which he had being yet uncircumcised.

NIV 英罗4:12 And he is also the father of the circumcised who not only are circumcised but who also walk in the footsteps of the faith that our father Abraham had before he was circumcised.

和合本罗4: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拼音版罗4:13 Yīnwei shén yīngxǔ Yàbólāhǎn hé tā hòuyì, bì dé chéngshòu shìjiè, bú shì yīn lǜfǎ, nǎi shì yīn xìn ér dé de yì.

吕振中罗4:13 向亚伯拉罕或他后裔发的那应许、使他承受得世界为产业的、并不是凭着律法,乃是凭着信心而称的义。

新译本罗4:13 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并不是因着律法,而是借着因信而来的义。

现代译罗4:13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说他将承受这世界。这应许不是因为亚伯拉罕遵守法律,而是由於他因信而被认为义人。

当代译罗4:13 很明显的,上帝应允将世界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作产业,并不是因为亚伯拉罕遵行了律法,乃是因为他有信心,被称为义。

思高本罗4:13 因为许给亚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许,使他作世界的承继者, 并不是藉着法律,而是藉着因信德而获得的正义,

文理本罗4:13 盖上帝许亚伯拉罕、及其苗裔承世、非由律、乃由因信之义、

修订本罗4:13 因为上帝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信而得的义。

KJV 英罗4:13 For the promise, that he should be the heir of the world, was not to Abraham, or to his seed, through the law, but through the righteousness of faith.

NIV 英罗4:13 It was not through law that Abraham and his offspring received the promise that he would be heir of the world, but through the righteousness that comes by faith.

和合本罗4: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拼音版罗4:14 Ruò shì shǔ hū lǜfǎ de rén, cái dé wéi hòusì, xìn jiù guīyú xū kòng, yīngxǔ ye jiù feìqì le.

吕振中罗4:14 假使本着律法的人才是承受产业的,那么信就落了空,应许也就失效了。

新译本罗4:14 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信就没有作用,应许也就落空了。

现代译罗4:14 如果上帝的应许是给遵守摩西法律的人,人的信就是空的,而上帝的应许也是无效的。

当代译罗4:14 假使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这分产业的话,那麽信心就没有作用了;上帝的诺言也失去了功效!

思高本罗4:14 因为假使属於法律的人才是承继者,那麽信德便是空虚的,恩许就失了效力,

文理本罗4:14 若由律者为嗣、信则为虚、许亦废矣、

修订本罗4:14 若是属于律法的人才是后嗣,信就落空了,应许也就失效了。

KJV 英罗4:14 For if they which are of the law be heirs, faith is made void, and the promise made of none effect:

NIV 英罗4:14 For if those who live by law are heirs, faith has no value and the promise is worthless,

和合本罗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拼音版罗4:15 Yīnwei lǜfǎ shì re dòng fèn nù de. ( huò zuò jiào rén shòuxíng de ) nàli méiyǒu lǜfǎ, nàli jiù méiyǒu guō fàn.

吕振中罗4:15 因为律法能使上帝的义怒起作用;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犯法的事。

新译本罗4:15 因为律法带来刑罚,没有律法,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

现代译罗4:15 上帝的义愤是从法律而来的;没有法律,就没有违犯法律的事。

当代译罗4:15 律法只会惹动上帝发怒。如果没有律法,就没有违法的事。

思高本罗4:15 因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义怒:那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违犯。

文理本罗4:15 盖律以致怒、无律则无犯、

修订本罗4:15 因为律法是惹动愤怒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KJV 英罗4:15 Because the law worketh wrath: for where no law is, there is no transgression.

NIV 英罗4:15 because law brings wrath. And where there is no law there is no transgression.

和合本罗4: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拼音版罗4:16 Suǒyǐ rén dé wéi hòusì shì benhū xìn. yīncǐ jiù shǔ hū ēn. jiào yīngxǔ déng rán guī gei yīqiè hòuyì. búdàn guī gei nà shǔ hū lǜfǎ de, ye guī gei nà xiàofǎ Yàbólāhǎn zhī xìn de.

吕振中罗4:16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才本着信、要使应许确定,按照恩典、给予一切后裔,不但给予那本着律法的人,也给予那本着亚伯拉罕之信的人。

新译本罗4:16 所以,成为后嗣是因着信,为的是要按着 神的恩典,使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不但临到那属于律法的人,也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而信的人。亚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

现代译罗4:16 那麽,应许是以信为根据的;这是要保证上帝的应许白白地赐给亚伯拉罕所有的子孙,不仅是遵守法律的,也包括那些像亚伯拉罕一样信上帝的人。因为亚伯拉罕是我们大家属灵之父。

当代译罗4:16 上帝的诺言是根据人的信心,也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保证所有亚伯拉罕的后裔——不单是遵行律法的,也是一切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都能够得到上帝所应许的。

思高本罗4:16 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为的是一切本着恩宠,使恩许为亚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坚定不移,不仅为那属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为有那亚巴郎信德的後裔, 因为他是我们众人的父亲,

文理本罗4:16 故由乎信、而依乎恩、致坚所许于诸裔、不第于宗律者、亦于宗亚伯拉罕之信者、亚伯拉罕于所信之上帝前、为我众之父、

修订本罗4:16 所以,人作后嗣是出于信,因此就属乎恩,以致应许保证归给所有的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人。

KJV 英罗4:16 Therefore it is of faith, that it might be by grace; to the end the promise might be sure to all the seed; not to that only which is of the law, but to that also which is of the faith of Abraham; who is the father of us all,

NIV 英罗4:16 Therefore, the promise comes by faith, so that it may be by grace and may be guaranteed to all Abraham's offspring--not only to those who are of the law but also to those who are of the faith of Abraham. He is the father of us all.

和合本罗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拼音版罗4:17 Yàbólāhǎn suǒ xìn de, shì nà jiào sǐ rén fùhuó shǐ wú biàn wéi yǒude shén, tā zaì zhǔ miànqián zuò wǒmen shìrén de fù. rú jīng shàng suǒ jì, wǒ yǐjing lì nǐ zuò duō guó de fù.

吕振中罗4:17 在亚伯拉罕所信的上帝面前,就是那能叫死人活、能呼叫不存在的成为存在者、面前,亚伯拉罕是我众人的父;正如经上所记∶「我立了你做许多邦国的父」。

新译本罗4:17 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了你作万国的父。”他所信的,是叫死人得生命、使无变为有的 神。

现代译罗4:17 正如圣经所说:「我立了你作许多民族之父。」在上帝面前,这应许是有效的;亚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复活、从无有创造万有的上帝。

当代译罗4:17 因他是我们众人的父。旧约圣经说:“我已经立你为万民的父。”亚伯拉罕已经在上帝面前,接受这个诺言,作了我们的父亲。他所信的,是能够使死人复活,由无变为有的上帝。

思高本罗4:17 正如经上所载:『我已立你为万民之父;』亚巴郎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就是在叫死者复活,叫那不存在的成为存在的那位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亲。

文理本罗4:17 如经云、我立尔为万邦之父、夫上帝即苏诸死者、命无为有者也、

修订本罗4: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在这位上帝面前亚伯拉罕成为我们众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之父。"

KJV 英罗4:17 (As it is written, I have made thee a father of many nations,) before him whom he believed, even God, who quickeneth the dead, and calleth those things which be not as though they were.

NIV 英罗4:17 As it is written: "I have made you a father of many nations." He is our father in the sight of God, in whom he believed--the God who gives life to the dead and calls things that are not as though they were.

和合本罗4: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拼音版罗4:18 Tā zaì wú kè zhǐwang de shíhou, yīn xìn réng yǒu zhǐwang, jiù déyǐ zuò duō guó de fù, zhēng rú xiānqián suǒ shuō, nǐde hòuyì jiāngyào rúcǐ.

吕振中罗4:18 他在无可指望时、仍然存着指望而信,就按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的话做了许多邦国的父。

新译本罗4:18 在他没有盼望的时候,仍然怀着盼望去信,因此就成了万国的父,正如 神所说:“你的后裔将要这样众多。”

现代译罗4:18 在没有盼望的时候,亚伯拉罕仍然盼望,仍然信,因此成为「许多民族之父」。正如圣经所说:「你必定会有许多子孙。」

当代译罗4:18 亚伯拉罕在绝望之中,仍然深信上帝的诺言,於是他便真正成为“万民之父”,实现了上帝以前所说“万民要成为你的后裔”的诺言。

思高本罗4:18 他在绝望中仍怀着希望而相信了,因此便成了万民之父,正如向他所预许的:『你的後裔也要这样多。 』

文理本罗4:18 亚伯拉罕虽已绝望、犹望而信、致为诸邦之父、如经云、尔裔将若星然、

修订本罗4:18 他在没有盼望的时候,仍存着盼望来相信,就得以作多国之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KJV 英罗4:18 Who against hope believed in hope, that he might become the father of many nations, according to that which was spoken, So shall thy seed be.

NIV 英罗4:18 Against all hope, Abraham in hope believed and so became the father of many nations, just as it had been said to him, "So shall your offspring be."

和合本罗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拼音版罗4:19 Tā jiāng jìn bǎi suì de shíhou, suīrán xiǎng dào zìjǐ de shēntǐ rútóng yǐ sǐ, Sǎlā de shēngyù yǐjing duàn jué, tāde xìnxīn háishì bú ruǎnfuò.

吕振中罗4:19 他看透了自己的身体已死了的[那时他已将近百岁],又看透了撒拉胎孕之死绝,却没有在信心上显着衰弱,

新译本罗4:19 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想到自己的身体好像已经死了,撒拉也不能生育,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现代译罗4:19 当时亚伯拉罕快要一百岁了。他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而莎拉生育的机能也已经丧失,可是,他并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当代译罗4:19 他将近一百岁的时候,年纪老迈,身体衰败;且撒拉已经过了生育的岁数;然而,他的信心却不衰老!

思高本罗4:19 他虽然快一百岁,明知自己的身体已经衰老,撒辣的胎也已绝孕;但他的信心却没有衰弱,

文理本罗4:19 彼虽年近百龄、自念其身如死、撒拉绝孕、而其信不衰、

修订本罗4: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也不可能生育,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KJV 英罗4:19 And being not weak in faith, he considered not his own body now dead, when he was about an hundred years old, neither yet the deadness of Sarah's womb:

NIV 英罗4:19 Without weakening in his faith, he faced the fact that his body was as good as dead--since he was about a hundred years old--and that Sarah's womb was also dead.

和合本罗4:20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 神。

拼音版罗4:20 Bìngqie yǎngwàng shén de yīngxǔ, zǒng méiyǒu yīn bú xìn, xīnli qǐ yíhuò. fǎn dào yīn xìn, xīnli dé jiāngù, jiāng róngyào guī gei shén.

吕振中罗4:20 也没有以不信之心去疑惑上帝的应许,反而在信心上得了能力而坚固,而将荣耀归与上帝,

新译本罗4:20 也没有因着不信而疑惑 神的应许,反倒坚信不移,把荣耀归给 神,

现代译罗4:20 他没有失去信心,也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他的信心反而更坚固,把荣耀归给上帝。

当代译罗4:20 他对上帝的应许,毫不疑惑;因有信心,心里坚固,将荣耀归给上帝。

思高本罗4:20 对於天主的恩许总没有因不信而犹疑,反而信心坚固, 归光荣於天主,

文理本罗4:20 且于上帝所许、不以不信而贰其心、惟信弥笃、归荣上帝、

修订本罗4:20 仍仰望上帝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刚强,将荣耀归给上帝,

KJV 英罗4:20 He staggered not at the promise of God through unbelief; but was strong in faith, giving glory to God;

NIV 英罗4:20 Yet he did not waver through unbelief regarding the promise of God, but was strengthened in his faith and gave glory to God,

和合本罗4:21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拼音版罗4:21 Qie mǎn xīn xiāngxìn, shén suǒ yīngxǔ de bì néng zuò chéng.

吕振中罗4:21 并且坚确地相信、有话应许的、上帝必有能力实行。

新译本罗4:21 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 神必能成就。

现代译罗4:21 他坚决信上帝一定成就他所应许的。

当代译罗4:21 因为他确实相信上帝的诺言必会实现的。

思高本罗4:21 且满心相信天主所应许的,必予完成。

文理本罗4:21 深信上帝所许者、必能成之、

修订本罗4:21 且满心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能成就。

KJV 英罗4:21 And being fully persuaded that, what he had promised, he was able also to perform.

NIV 英罗4:21 being fully persuaded that God had power to do what he had promised.

和合本罗4: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拼音版罗4:22 Suǒyǐ zhè jiù suàn wéi tāde yì.

吕振中罗4:22 因此这就算为他的义了。

新译本罗4:22 因此,这就算为他的义。

现代译罗4:22 这就是为甚麽亚伯拉罕因信而「被上帝认为义人」了。

当代译罗4:22 这样的信心,上帝就算他为义。

思高本罗4:22 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

文理本罗4:22 故因其信以之为义、

修订本罗4:22 所以这也就算他为义。

KJV 英罗4:22 And therefore it was imputed to him for righteousness.

NIV 英罗4:22 This is why "it was credi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

和合本罗4: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拼音版罗4:23 Suàn wéi tā yì de zhè jù huà, bú shì dān wéi tā xie de,

吕振中罗4:23 『算为他的义』这句话、原不单是为亚伯拉罕写的,

新译本罗4:23 “算为他的义”这一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现代译罗4:23 可是「他被认为义人」这句话并不单是指他说的,

当代译罗4:23 “算他为义”这句话,不单单指着他说的,

思高本罗4:23 『算为他的正义』这句话, 不是单为他个人写的,

文理本罗4:23 夫经所载以之为义者、不第为彼、亦为我侪、

修订本罗4:23 "算他为义"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KJV 英罗4:23 Now it was not written for his sake alone, that it was imputed to him;

NIV 英罗4:23 The words "it was credited to him" were written not for him alone,

和合本罗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拼音版罗4:24 Ye shì wéi wǒmen jiānglái dé suàn wéi yì zhī rén xie de. jiù shì wǒmen zhè xìn shén shǐ wǒmen de zhǔ Yēsū cóng sǐ lǐ fùhuó de rén.

吕振中罗4:24 也是为我们这将要被算为义的、这相信那叫我们主耶稣从死人中活起来的、这种人写的。

新译本罗4:24 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就是为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

现代译罗4:24 也是为我们说的。因为我们信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因而被认为是义人。

当代译罗4:24 也是指着我们相信上帝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而说的,我们将来也必得算为义人。

思高本罗4:24 而且也是为了我们这些将来得算为正义的人,即我们这些相信天主使我们的主耶稣,由死者中复活的人写的;

文理本罗4:24 即信使我主耶稣自死而起者、亦将以之为义也、

修订本罗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就是为我们这些信上帝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

KJV 英罗4:24 But for us also, to whom it shall be imputed, if we believe on him that raised up Jesus our Lord from the dead;

NIV 英罗4:24 but also for us, to whom God will credit righteousness--for us who believe in him who raised Jesus our Lord from the dead.

和合本罗4: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拼音版罗4:25 Yēsū beì jiāo gei rén, shì wéi wǒmen de guō fàn, fùhuó shì wéi jiào wǒmen chēng yì. ( huò zuò Yēsū shì wéi wǒmen de guō fàn jiāofù le shì wéi wǒmen chēng yì fùhuó le )

吕振中罗4:25 这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被送官,也为我们的称义得才活起来的。

新译本罗4:25 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

现代译罗4:25 主耶稣被交在人手里,为我们的罪死;上帝使他复活,使我们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关系。

当代译罗4:25 耶稣被交给人受害而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了使我们称义。

思高本罗4:25 这耶稣曾为了我们的过犯被交付,又为使我们成义而复活。

文理本罗4:25 夫耶稣为我罪愆而被付、且为我见义而复起焉、

修订本罗4:25 耶稣被出卖,是为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使我们称义。

KJV 英罗4:25 Who was delivered for our offences, and was raised again for our justification.

NIV 英罗4:25 He was delivered over to death for our sins and was raised to life for our jus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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