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燔祭的条例
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6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7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9 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11 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13 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4 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16 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注:“脏物”或作“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17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提要:1 燔祭。3 以牛为燔祭,10 以羊为燔祭,14 以鸟为燔祭。


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本会注释】

  上帝曾应许在会幕建立后,祂将在圣所中与摩西交往。祂从前曾在山上对他说话,但现在祂要在施恩座上说话(出25:22)。祂现在实现这一应许,呼叫摩西前来,以便通过他来指教百姓如何接近上帝和圣所。

  这种指示是非常需要的。以色列人对上帝的圣洁和罪的邪恶本质认识不清。需要指教百姓恭敬与崇拜的首要原则。他们要懂得不仅上帝是圣洁的,祂的居所甚至其周围的事物都是神圣的。他们要懂得人非圣洁就不能接近上帝,来到祂的面前。他们不可擅自闯入上帝的居所,最多只能到院子的门口,怀着谦卑和痛悔的心来献祭。祭司们将替上帝从他们手中接过祭物,并在圣所里献血和烧香。就连祭司都不能进入至圣所主持崇事。这只留给了大祭司。他在深刻地省察己心之后才能一年一次在赎罪大日进入至圣所待几分钟。然后至圣所又将保持关闭一年之久。上帝确实是至圣的。

  借着被杀的羊羔;借着公牛、公绵羊、公山羊、斑鸠、雏鸽;借着洒血在燔祭坛上、在香坛上、弹血在幔子上、或在约柜上;借着祭司的教训和代求,以色列人应学会如何接近上帝,在面对上帝神圣律法的定罪时不至被撇在无助的境地之中。他们有一条逃生之路。上帝的羔羊将为他们而死。借着对其宝血的信心,他们得以与上帝建立亲密的交往。借着祭司的代求,他们以祭司为代表得以进入圣所,甚至以大祭司为代表来到至高者的台前。对于忠心的以色列人来说,这预表着上帝的百姓“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的时候(来10:19)。

  上帝希望借着献祭的制度将这一切教导以色列人。这是他们的得救之道,给予了他们希望和勇气。尽管上帝十诫的律法定了他们的罪,但上帝的羔羊要为他们而死的事实,却给了他们希望。献祭的制度成了以色列人的福音。它指明与上帝交往的路径。

  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看不出上帝所指定的圣殿崇事对他们有什么重要性或价值。然而通过了解《旧约》,《新约》中救赎的福音计划会显得更为清晰。事实上,凡明白《旧约》中献祭制度的人,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欣赏《新约》中所阐明的福音真理。前者预示着后者,是后者的一种预表。

  从会幕中。人类因为犯罪从其乐园中被赶了出来。他在那乐园中曾享受与创造主畅通无阻的交往。由于人再也不配与上帝一同生活,所以上帝现在屈尊下来与人一同生活。祂指示摩西说:“又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25:8)。摩西执行了。“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出40:34)。何等奇妙的爱!上帝无法忍受与祂自己的子民隔绝。祂凭爱心设计出了一个计划,使祂可以依然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祂愿意和他们在旷野飘流的路途中同行,并最终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本会注释】

  供物(qorban),源于动词qarab(“靠近”、“接近”)。燔祭有两种:法定的和自愿的。某些法定的燔祭是在指定的时间由祭司替全民族而献上的,包括每日当献的燔祭(出29:38-42;民28:3-8),安息日当献的燔祭(民28:9,10),在月朔、逾越节、五旬节、吹角节、赎罪日和住棚节所献的,节期当献的燔祭(民28:11至29:39)。其他法定的燔祭属于临时性的,并由个人所献,包括在祭司接受圣职之礼时(出29:15-18;利8:18-21;9:12-14),在生子时(利12:6-8),在行对大麻风患者的洁净之礼时(利14:19,20),在洁净仪文的污秽时(利15:14,15,30),以及在还拿细耳人的愿时(民6:13-16)所献的燔祭。自愿的燔祭可以由个人在任何时候献上,但必须符合法定燔祭的各方面规定的各方面(见民7;王上8:64)。利1章中的规定特别针对自愿的燔祭,尽管其仪式也与其他的相似。


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本会注释】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燔祭” ,希伯来语是`Olah,指“上去的”或“上升的”。另一个表示“燔祭”的词是kalil,仅用过两次,意思是“全”。这些词汇表示燔祭完全在坛上焚烧;随着烟往上冒,祭物也象征性地上升到上帝那里。燔祭的任何部分都不得像其他祭物的某些部分那样吃掉;一切都要被烧在火中作为“馨香的火祭”升到上帝那里(第9节)。任何东西都不得保留。一切都要献给上帝。这表示完全的奉献。

  燔祭是在洪水之后首次提到的,那时挪亚“在坛上献燔祭”(创8:20)。燔祭在上帝对亚伯拉罕所说“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献子“为燔祭”的吩咐中再次提到(创22:2)。《约伯记》可能是圣经最古老的著作,其中记载了约伯“清早起来,……献燔祭;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上帝’”(伯1:5)。约伯显然相信他的燔祭有利于避免上帝的忿怒,即或他的儿子没有为自己献任何的祭物,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犯了罪。拉比有一句常话说:“燔祭为以色列人的过犯赎罪”。

  燔祭是所有献祭中最早的形式,而且是最有特色和最全面的献祭形式,它综合了所有献祭的基本要素。这是数百年来仅存的献祭形式,说明了其重要性。后来主吩咐献其他祭时,清楚地说明它们不应取代而应补充“常献的燔祭”(见民28:10;29:16等)。

  每日早晚的献祭在赎罪日也不例外。虽然它是为了整个民族,但也适合于每一个以色列人的需要。当圣所的崇事最终在耶路撒冷建立起来时,上帝吩咐说从此以后所有的祭都应在那里献,只有祭司才可以在坛旁司仪。这虽然有使敬拜集中并趋于统一的好处,但却给那些远离圣所的人带来困难。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程需要好几天,特别是带着祭牲的话。在回家的路上,那人可能会再次犯罪而又需要回去献祭。这当然造成了一种不可能解决的难题。为此,每日早晚的献祭提供了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

  每日崇事中规定要用的祭牲是用全民捐助的钱买来的。每天清早,一只羊羔为全民族而被献在燔祭坛上,在黄昏,此崇事被重复。燔祭为民族提供了一种临时性的赎罪,直到罪人能够亲自到场献上他自己的祭物时为止。这些全国性的献祭对民族所起的作用和约伯在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上帝”时所抱的想法一样(伯1:5)。约伯并不知道他的儿子是否犯了罪。但他们有可能犯了罪。所以为了“遮掩”他们直到他们献上他们自己的祭物为止,约伯就为他们而行。同样,每日为全国所献的燔祭遮掩以色列人的罪,直到每个人能献上他个人的祭物为止。《塔木德》教训说,早祭为晚上犯的罪赎罪,晚祭为白天犯的罪赎罪。

  每日当献的燔祭被烧在坛上,但须在慢火之上,以便使一次祭可以持续到下一次献祭的时候(利6:9)。晚祭要持续到清早,早祭要持续到黄昏。这样始终有一个祭牲在坛上为以色列民提供暂时性的赎罪。当一个人犯了罪时,他虽然无法立刻,甚至在几周或几个月之内,来到圣所,但他知道在坛上有一个祭物为他而献。他被“遮掩”直到他能带他自己的祭物来确认他的悔改为止。

  这个为古时罪人制定的仁慈规定,成为今日罪人的可靠盼望。有时我们犯了罪,但到后来才意识到,因此没有立即认罪。基督始终愿意用祂的义袍“遮掩”我们,直到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景况为止。祂永不离弃我们。在我们来到祂面前之前祂就为我们的救恩做了必要的准备。这给我们带来何等大的安慰啊!感谢上帝这样奇妙的恩赐!但任何人都不应滥用这一优惠而耽延认罪。

  利1章中所谈到的个人燔祭虽然都是自愿的,但如前所述,在献祭的时候,所应遵照的仪式仍是精确而严格的。以色列人如此懂得了绝对的顺从。上帝可以饶恕,上帝也愿意饶恕,但必须绝对服从上帝的指令。凡要靠近上帝的人必须按照上帝所指定的方式。只有按照祂的旨意敬拜,才能被祂所接受。不是按照我们觉得最好和最有效的方式,也不是我们所认为最适宜的方式,更不是看起来会带来最快的回报或最多金钱的方式,而只能是上帝所认可并能赐福的方式。

  用作燔祭的有四种动物:公牛、绵羊、山羊、鸟。献祭者可以随意选择其中的一种。买得起公牛的有钱人自然会带一只牛来。只能买得起一只斑鸠或雏鸽的穷人会带其中的一只来。值得一提的是,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带了两只斑鸠来到圣殿作为她生子后所献的礼物(见利12:8;路2:22-24)。约瑟和玛利亚都是穷人。兽类和鸟类中的君王狮子和老鹰作为不洁净的动物,没有被用在献祭中,所用的却是羊羔和鸽子。上帝不理睬高傲、傲慢的精神,而接受柔和谦卑的人。

  自愿献的燔祭是一种出于爱心,归主为圣的礼物。这是在乐意牺牲的精神下献给上帝的。这不仅仅是一种礼物,而是以自己为活祭。我们今日不再献燔祭,但我们却可以将激发人献燔祭的精神应用在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天中。上帝喜爱甘心乐意的服务(林后9:7)。

  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利22:21)。这强调上帝要我们最好的东西。我们可能并不富有,不能将重礼献给上帝,但我们所给的必须是完全的。我们不应将任何次要的东西献上。我们不应献给上帝低值的东西──一个有瑕疵的钱币、滞销的财产、一点空闲的时间。我们应当以所能支配的最佳事物服侍上帝。


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本会注释】

所献祭牲被视为罪人的替身。它应“为他”得蒙悦纳。由于这个替身是基督的一种预表,所以必须是完全的(利22:25)。

  此仪式的一个严肃的重要部分就是献祭者按手在祭牲头上。Samak(“按”)一词的意思就是用自身的重量“倚靠”,一种悔罪的罪人表示对替身完全依赖的动作。这一举动的含义,古代和现代的注释家都知道是象征着献祭者的罪转到祭牲身上,或象征祭牲代替罪人而死。“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乃是一种平常的仪式,借以使罪的替代和转移生效”。“在每一次献祭中都有替罪的概念;祭牲代替了罪人”(《犹太教百科全书》第2册第286页,标题“赎罪日”)。

  基督徒现在因信将他们的罪归在上帝的羔羊耶稣身上,所以在献祭的崇事中完全能找到预表这一点的礼仪,这就是燔祭的仪式所反映的。事实上,按手在一切涉及到罪的情况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督徒从按手和倚靠在祭牲身上的礼仪中,看出这预表他自己靠赖基督而得救。在这样的靠赖中,我们将自己的罪放在祂的身上,祂在祭坛上代替我们,成为“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祭(罗12:1)。

  悔过的罪人按照上帝所吩咐的去做,就可以确知那祭牲已代替他而蒙悦纳了。我们也是如此。当我们遵守上帝的吩咐时,我们也可以确知自己在替罪者基督里已蒙悦纳了。祂在祭坛上代替了我们──祂事实上已经在十字架上如此做了。祂为我们而死,替我们而死,我们因祂的死而得以存活。


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本会注释】

宰公牛。我们无法相信一个正常的人会喜欢将一把刀刺入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体内,即或只是一只动物。但上帝却要求献祭者采取这样的举动。在以后的时代中,祭司承接了宰杀的工作,尽管上帝起初的意图是让罪人自己如此行。这对于罪人来说一定是一种痛苦而烦恼的经验,因为他知道正是他的罪造成死亡。这一定使他痛下决心“从此不再犯罪了”。他亲眼看见了罪的后果。这不仅意味着死亡,而且意味着无辜者的死亡。除了在犯罪的人心中产生一种对罪的恨恶和不再犯罪的庄严决心之外,这一礼仪还能产生什么其他的结果呢?

  上帝借着献祭的制度首先要教导以色列人的,就是罪意味着死亡。这一教训一次又一次地铭刻在他们的心上。一年到头,每天早晚都有一只羊羔为全民族而被献上。百姓日复一日地将他们的赎罪祭和燔祭带到圣所来。在每一情形中,都有一只祭牲被宰杀,都有血被涂抹在指定的地方。在每一礼仪和崇事中都铭刻着这样一个教训:罪意味着死亡。

  现代象古时一样都需要这一教训。有些基督徒对罪不当回事。他们认为罪只是人生短暂的阶段,会随着人类的成长而消失的。其他的人则认为罪虽可懊悔但不可避免。每个基督徒都需要牢牢记住罪意味着死亡的教训。新约圣经特别说明“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但许多人却未能领悟这句话的重要性。我们只有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罪和死亡密不可分的联系,才能欣赏和理解福音的真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包含着一个重要的教训。有罪的是我们,而不是祂。我们默想十字架,首先将产生一种负罪感,然后是对罪的厌恶,最终无限感激上帝使救恩因死亡而临到我们。基督为我而死。该死的本应是我,因我犯了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但基督为我死了;祂替我去了髑髅地!上帝的预备是何等的充足!上帝的爱是何等的奇妙!

  把血洒在。献祭者已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已带来了祭物,认了罪,宰了祭牲。现在洒血的仪式开始了。当鲜血涌出时,一个祭司准备着将血接在一个器皿里。他现在将血洒在燔祭坛的周围。“洒”可用来指散尘土(伯2:12),火炭(结10:2)和水(民19:13)等。根据《塔木德》的记载,司仪的祭司把血洒向坛的东北角和西南角,这样就能沾到坛的四边。出于卫生的原因,这很可能是洒在坛的内侧。未用过的血被倒在坛的底下。后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多余的血借助一个用瓦片砌成的下水道排走,流到汲沦溪。

  上帝要使以色列认识到,只有借着认罪和洒血才能获得赦罪。他们应意识到饶恕的无限代价。这不仅是不计较过错。上帝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才能施行饶恕。这代价乃是一条性命,甚至是祂亲生儿子的性命。

  有些人觉得基督的死是不必要的。他们认为上帝无需髑髅地就能实施饶恕。十字架对他们来说似乎不是赎罪的一个重要部分。巴不得今日的基督徒能更多地思考他们得救的代价。饶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借着仪文的制度,上帝教导以色列人,饶恕只能藉着流血才能得到。我们现今也需要这样的教训。在以色列人的献祭制度中可以找到圣洁生活的基本原则。旧约圣经是至关重要的。凡彻底地扎根在其上的人,都能建造起不怕风吹雨打的建筑。他将“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


6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本会注释】

尽管仪式的这一部分后来由利未人接手,但起初献祭者要亲自动手。在旷野中,只有很少的人参与这些崇事,而后来到了应许之地,一天就有成百上千的献祭者来到。专门从事这些仪式的利未人和祭司剥皮的动作比百姓要快。


7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本会注释】

把火放在坛上。在燔祭坛上一个指定的地方总是有火烧着。保证这火永不熄灭乃是祭司的职责。因为上帝亲自点燃了它。它被视为圣火。这火绝不得用在俗事上。凡火也不得被用在圣所的任何崇事中。祭司从这坛中央的火点燃了其他的火,来接受可能献上的祭物。这样,在坛上会同时有许多火燃烧,都是从一个中央的火点燃的。祭司在进入圣所献香时就是从这坛上取香炉所需的火炭的。香坛上的火也来自燔祭坛。值得注意的是在天上也有一位天使有权柄管火(启14:18)。

  把柴摆在火上。在圣所崇事中所使用的柴,在放上祭坛之前要仔细检查。被虫蛀或咬过的柴要丢弃。有些祭司的工作就是提供和照看木柴的。百姓有义务一年一度帮助收集圣所所需的燃料。这对他们来说一定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因为当他们收集柴火并察看它是否会通过祭司的检查时,他们一定对上帝的圣洁和祂甚至对微小事物所要求的完美留下深刻的印象。

  柴不是仍进火里,也不是随便地放上。而是小心“摆”上的。这教训是显而易见的。凡与上帝的崇事有关的事,都不许以一种草率的方式来做。一切都必须小心而恭敬地完成。


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本会注释】

有关次序的教训与第7节中的相同。祭牲的所有部分都要象活的动物那样按照适当的位置被摆在坛的柴上。柴也是摆放整齐的。使徒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这是新约基督教的重要教义。


9 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用水洗。凡不洁净之物都不得摆在坛上或用在上帝的崇事中。所以在祭牲摆在坛上之前,内脏和腿都要在水中洗干净。可能会有人说这没有必要,因为火很快会烧尽祭物,而一切不洁净的东西都会烧掉。何必再化时间洗祭牲的各部分呢?

  这一定又是为使众人深刻认识上帝的圣洁,以及祂对混乱和一切污秽之物的憎恶。事实上每一举措和礼节都体现了上帝工作的神圣,及其品格的圣洁。

  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除了皮以外。皮要给祭司(利7:8)。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原因。

  馨香的。这是令祂喜爱的。第1章的燔祭不是必献的,而是出于自愿的,是献祭者感到他需要上帝,要表示他感激耶和华的良善。他借着献祭表达了他对上帝的爱,并献身为祂服务。

  在许多场合下都献燔祭,表示对上帝的献身和感恩。献这些祭并不要求得到任何特别的恩惠,只是表达对以往仁慈的感激。如在大麻风患者的洁净(利14:19,20)、妇人生子的洁净(利12:6-8)以及一般污秽的洁净(利15:15,30)时要献燔祭。在许多情况下,赎罪祭和燔祭一起献,但并非总是如此。当赎罪祭和燔祭由同一个人献上时,要先献赎罪祭,为了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罪;燔祭是为笼统的罪,而不是为特定的罪奉献的。

  燔祭在亚伦和他的儿子承接圣职之礼(出29:15-25;利8:18),以及他们就任祭司职分之礼中(利9:12-14)具有显著的地位。它们还用在还拿细耳人的愿时(民6:13-16)。在这些情形下,它们象征了个人向上帝完全的献身。献祭者象征性地将自己摆在坛上,将他的生命完全奉献为上帝服务。

  献祭是祈祷的具体表现。从这一角度来看,它们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如果一个基督徒陷入试探并且犯罪,他就谦卑地认罪并请求饶恕。真以色列人也是如此行的,但除此以外,他还为特定的罪献上了一个赎罪祭。如果他又献上一个燔祭,那么他就是借此说:“耶和华啊!我可能做了其他的事情也令你不愉快。我没有意识到我做了这样的事,但求你凭仁慈饶恕我在那方面的亏欠”。当我们今日这样的祷告时,我们乃是在做以色列人献燔祭时所做的事情。

  保罗在罗12:1节中所说“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指的就是古代的燔祭。我们应当完全地献身给上帝,完全地被洁净。只有除去祭物的一切污秽,它才可出以现在坛上,“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我们也当如此。一切的罪、一切肉体和心灵的污秽都必须去除,然后才配得上祭坛(林后7:1)。

  燔祭是基督的预表。祂完全地将自己献给上帝,为我们留下了效法的榜样。燔祭教导我们完全的成圣,完全的献身。把燔祭列在《利未记》各种祭祀之首是十分恰当的。它清楚地告诉我们,要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祭物必须完全献上。一切都必须摆在坛上,献给上帝。

  正如祭物应是完全的,基督也是那“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全然可爱的主,“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上帝”的圣者(彼前1:19;弗5:2)。

  燔祭是上帝所喜悦的,因为它表达了献祭者献身上帝的心愿。他在献祭时实际上是在说:“耶和华啊!我愿意服侍你。我将自己毫无保留地摆在坛上。请因替罪之主的缘故而接纳我吧”。这样的态度是上帝所喜悦的。

  利1章中的燔祭是献与上帝“馨香的供物”,因为它们完全是自愿的。基督徒有这样一种危险,就是他们行善不是因为内在的愿望或爱心,而是根据习惯或责任。责任是高尚的;但我们不要忘记爱是更高尚的。正确地运用爱心就是履行了责任,因为它包括了责任。爱是自愿的、自发的、自由的;责任是严格要求的、强制性的。两者都是基督徒人生中不可少的,不可厚此薄彼。责任成全律法而且起到自己的作用。爱也成全律法并起到自己的作用;但爱的作用更大。它会走第二里路。连外衣也会布施。

  “捐得乐意的人是上帝所喜爱的”(林后9:7)。有些人喜欢用“慷慨”来代替“乐意”,这可能也是正确的。但“乐意”表示甘心给予,不需要催促,乐意尽自己职责的人。这是上帝所喜悦的。燔祭象征了这种精神。现在若有更多乐意服务的精神,那将会蒙上帝所喜悦。我们经常被动地,甚至带着怨言去做我们本应热心和高兴去做的事情。上帝喜爱捐得乐意的人,不仅是指金钱而且包括服务。有些需要完成的任务不是令人愉快的或可爱的。上帝赏识我们把这些工作当作责任。但如果我们毫无怨言地自愿去做这些事的话,祂会更加高兴。有些人须在受到鼓励、劝勉、要求、甚至几乎是物质刺激的情况下,才肯做他们本应甘心乐意去做的事情(见赛64:7;玛1:10)。麻木的态度和渴望赏赐的欲望使人和上帝都感到厌烦。诚恳而反复的劝勉只得到微弱的回应,这会使领袖十分沮丧。


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本会注释】

如果献祭者负担不起或不想献公牛,他可以从羊群中选择一只绵羊或山羊。这是上帝所能悦纳的;但不论他选什么,都必须是一只公的,而且是无残疾的。


11 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本会注释】

与献公牛的仪式一样。这里没有提按手在祭牲头上,但肯定有按手。和献公牛一样,祭司准备接血并将血洒在坛的周围(见第5节注)。


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13 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这里与献公牛的程序一样。祭牲被剥皮,切成块子,腿和内脏洗净,然后各部分拿到坛上摆放整齐。


14 “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本会注释】

斑鸠和雏鸽十分便宜,穷人也献得起。应当记住利1章中的供物都是自愿的。但一颗充满了爱的心总会设法将一件礼物献给上帝,不论它多么微小。这样的供物在上帝看来和那些大的供物一样贵重。

  耶稣在谈到投两个小钱的寡妇时,清楚地教导了这一道理,说她“所投的比众人还多”(路21:3,4)。一个小钱的礼物的确是非常之小。但她却献出了她的一切。所奉献的不在于她给了多少,而在于她还剩下多少。


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本会注释】

通常要献祭者自己动手宰杀。但鸟的血量很少,所以需祭司亲自宰杀,以便迅速地用血抹祭坛。


16 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作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本会注释】

丢在灰堆上,是因为燃烧会产生难闻的气味。


17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本会注释】

鸟太小而无法被分割,象对其他祭牲那样洒血和按手(见第4节注);但它们仍是献与上帝的馨香之物。献祭者除了提供鸟以外,无须插手此仪式。祭司包揽剩下的一切。尽管如此,献祭者已尽了自己的努力,这是上帝所喜悦和悦纳的。

一、卷名

  《利未记》主要记载祭司制度。祭司是由利未人担任的,《利未记》的卷名因此而来。古代希伯来学者取该卷书的第一个词,称之为 Wayiqra,现代犹太学者保留了这个名称。《塔木德》称之为“祭司法典”或“祭祀法典”。副标题“摩西的第三卷书”希伯来原著中是没有的,而是几世纪以后加上去的。

二、作者

  《创世记》的作者摩西,无疑也是《利未记》的作者,有人把《利未记》看作是托名摩西的作品,这种学说自相矛盾,不值一谈。自古以来,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为《利未记》为摩西所作,只是到了现代才有人对其作者身份提出疑问。
  《利未记》是耶稣所说“摩西的律法”(路24:44)中的一部分。在治疗麻疯病人的故事中,祂明确地把《利未记》同摩西联系在一起(见太8:4;路5:14;利14:13,4,10)。祂对不信的犹太人所说的话意义深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5:46,47)这里提到摩西“写”书,称他所写的为“他的书”。在原文中“书”是复数,说明不止一卷书。如果耶稣所指的不是一般所公认的“摩西的书”,那又会指什么呢?

三、历史背景

  《利未记》所涉及的时间仅30天。《出埃及记》的结尾记载了会幕建立起来,并准备奉献。会幕是“第二年正月初一日”(出40:17)完工的。而《利未记》以后的《民数记》则是从“第二年二月初一日”(民1:1)记起的。中间的时间刚好一个月。在这个月中,摩西得到了《利未记》中的指示。该书所记载的事件也发生在这一个月。

  在西乃山颁布律法以后,紧接着就建造会幕。以色列人从山顶密布的乌云中听到上帝的声音。“所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来12:21)在《利未记》中,以色列人要再次听见上帝的声音,不是从山上,而是从藏有律法和施恩座的圣所之中。上帝在基路伯之间,就是赎罪的地方显示自己。圣所既代表律法又代表恩典。律法和恩典在这里相遇,救赎在这里成就。也是在这里,上帝发出了《利未记》的圣训。

四、主题

  《利未记》主要讲述祭司制度和圣所的崇祀。它没有包括上帝就这些问题赐给以色列人的全部指示,因为其中有许多重要部分记在《民数记》中。然而《利未记》阐述了崇拜大部分的基本原则,所以很重要,值得特别研究。

  人类始祖堕落以后就有了献祭。然而《利未记》的仪式对于一切祭牲所代表的救主有了更加明确的显示。经常象征性地把血抹在坛的四角,溅在幕前,或供奉在至圣所约柜前,使百姓充分认识到罪和牺牲之间的关系。在每日的仪式中,献祭的人把手放在祭牲头上承认自己的罪。还有正规的祭司制度建立起来,服务于上帝和人之间。早晚的献祭,个人的燔祭和赎罪祭,大祭司一年一度进入至圣所上帝面前,这一切都彰显了罪的转移,调停,和解和救赎等原则。从这些规则和教训中,人们可以看到救主的调停工作。祂把罪承担在自己身上,为我们而牺牲。因祂所受的鞭伤,我们得到医治。《利未记》是福音的预示。凡要一路跟随“羔羊”的人应当把研究《利未记》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圣所的崇祀显然都是象征性的,因而也是暂时性的,因为在公牛和山羊的血与赦罪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祭牲都是象征性的,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可是它们预示了将来美好的事物,所以意义重大。只要有正确地理解,就能把人带到上帝面前。它们告诉我们罪的严重性,认罪的必要,律法的尊严,上帝的圣洁,祂对于堕落人类的大爱,以及要站立在祂面前所必需的准备。

  也许其中最重要的教训是有关圣洁的教训。这确实是《利未记》每一章所涉及的伟大主题。祭司必须圣洁,他们的生活必须无可指摘;他们的食物必须清洁,甚至他们的衣服也必须是圣洁的象征。所献的祭牲必须纯全没有瑕疵。圣所本身必须圣洁,用具必须圣洁。祭牲献给祭司的部位必须圣洁,甚至圣所的场地也是神圣的,不得有任何的玷污。与会幕有关的任何事物和任何人都必须有严格认真的洁净,作为上帝所要求属灵上清洁的象征。上帝一再申明的命令是“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11:44,45;利19:2;利20:7,26)。这种圣洁的象征就是上帝命令摩西为大祭司“用精金”制作“圣冠上的牌”,上面按刻图书之法,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39:30)

  《利未记》处在摩西五经的当中,前面是《创世记》和《出埃及记》,后面是《民数记》和《申命记》。正如圣所是以色列人崇拜的中心,照样,《利未记》也处在有关崇拜之训示的当中。它是雏形的福音。有了它,就能更好地理解新约圣经。没有它,四福音和使徒书信有些部分就难以理解。基督担任祭司和大祭司,作为上帝的羔羊;作为我们的罪牲;作被杀的祭物,血溅在祭坛的四周;作天上降下来的粮;作世上的光;作芬芳的香──这些以及其他许多暗喻,若没有《利未记》的光照,就无法充分明白。保罗在撰写《希伯来书》,论述基督徒信心的道理时,大量引用了《利未记》。今日的以色列人当然也不能忽视这卷书。有关赎罪工作,赎罪日,洁净圣所,基督担任我们的大祭司在天上的圣所中供职,有关审判和基督再来,有关律法和安息日的真义──既然这一切的道理是宗教和生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必须传给世界的信息,那么,在传扬真理的工作中应当把《利未记》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利未记》的训言里彰示了福音。”(《证言》卷六392页)

  有时有人问,为什么上帝设立献祭的制度,要求流血?上帝憎恨罪恶,深知其后果。祭牲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使以色列人也憎恨罪恶。祂本来只须劝告祂的子民不要犯罪,因为罪极其可恶,应予以杜绝。可是让他们亲眼看见罪的后果,会给他们留下更深更久的印象,使他们认识到罪的后果就是死。在伊甸园中,因着亚当犯罪,上帝曾这样做,让一只羔羊被杀。由罪人自己执行死刑,难道不会使他更深刻地体会罪的后果?上帝也许问道:在帮助人认识罪恶之严重性的事上,凡能够做的,我还有什么没有做的呢?“我为我葡萄园所作的之外,还有什么可作的呢?”(赛5:4)

  然而以色列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曲解了上帝的计划。他们没有把祭牲的死看作罪恶可憎本质,以及需要离弃罪恶的证据,反而逐渐把祭牲看作是为他们犯罪的特权所付的代价。所以上帝派先知告诉他们,祂不再要他们献祭。“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羊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欢。”(赛1:11)

  祂藉着阿摩司说,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我却不悦,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摩5:22)弥迦问:“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上帝面前跑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吗?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上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接着他自己回答说:“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们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6-8)

  这是旧约圣经,也是新约圣经的至理名言。可见我们仍能从上帝当初所规定的仪式中学到许多宝贵的教训。研究《利未记》会获得很大的收获。

五、纲要

(一)有关祭祀和礼拜的律法 利1:1-10:20
 1、几种主要的祭 利1:1-7:38
 1)燔祭 利1:1-17
 2)素祭 利2:1-16
 3)平安祭 利3:1-17
 4)赎罪祭 利4:1-15
 5)赎愆祭 利5:1-6:7
 6)燔祭的条例 利6:8-13
 7)素祭的条例 利6:14-18
 8)大祭司的素祭 利6:19-23
 9)赎罪祭的条例 利6:24-30
 10)赎愆祭的条例 利7:1-7
 11)燔祭和素祭当归祭司的份 利7:8-10
 12)平安祭的条例 利7:11-21
 13)禁食血和脂油 利7:22-27
 14)平安祭当归祭司的份 利7:28-34
 15)结语 利7:35-38
 2、使圣幕,亚伦及其儿子成圣;他们首次献祭 利8:1-9:24
 1)使亚伦和他儿子成圣 利8:1-9
 2)用膏油抹圣幕 利8:10,11
 3)为亚伦和他的儿子献赎罪祭 利8:12-17
 4)为亚伦和他儿子献燔祭 利8:18-21
 5)献公绵羊 利8:22-30
 6)亚伦和他儿子留在圣所七天 利8:31-36
 7)亚伦和他儿子首次为自己献祭 利9:1-14
 8)为百姓献祭 利9:15-23
 9)上帝降火悦纳 利9:24
 3、亚伦的两个儿子犯罪,以及有关饮食的指示 利10:1-20
 1)亚伦的两个儿子犯罪被杀 利10:1-7
 2)禁用清酒,浓酒和不洁净之物 利10:8-11
 3)吃圣物的条例 利10:12-15
 4)摩西责备亚伦不吃赎罪祭 利10:16-20
(二)洁净的条列 利11:1-15:33
1、洁净和不洁净动物的区别 利11:1-47
2、人、衣服和房屋洁净的条例 利12:1-15:33
 1)因生育而致的不洁 利12:1-8
 2)因麻疯病而致的不洁 利13:1-14:57
 a.染疾之人 利13:1-46
 b.染疾之人的衣服 利13:47-59
 c.染疾之人的洁净 利14:1-32
 d.染疾之人的房屋 利14:33-53
 3)个人的不洁 利15:1-33
 a.男人的不洁 利15:1-18
 b.女人的不洁 利15:18-33
(三)洁净圣所和其他条例  利16:1-17:16
 1、赎罪日 利16:1-34
 1)亚伦进入圣所 利16:1-4
 2)亚伦为百姓献赎罪祭和燔祭, 并为两只山羊拈阉利16:5-10
 3)为自己和本家献赎罪祭, 并把血和香带进至圣所利16:11-14
 4)宰杀主的羊,为圣所和至圣所行赎罪之礼利16:15-17
 5)用公羊和公山羊的血为燔祭坛行赎罪之礼 利16:18,19
 6)把双手按在罪羊头上,把以色列人一切的罪都转移到它身上,然后将它送到旷野去 利16:20-22
 7)更衣,洗身,为自己和百姓献祭,将公牛在营外焚烧 利16:23-28
 8)遵守七月初十赎罪日作为永远的定例利16:29-31
 9)守为安息日;为圣所,祭坛,祭司和百姓行洁净之礼 利16:32-34
 2、关于献祭地点的规定 利17:1-9
 3、禁止吃血 利17:10-14
 4、关于洁净的其他规定 利17:15,16
(四)道德法律的民法 利18:1-20:27
 1、伦常的罪 利18:1-30
 1)以色列人不可随从迦南人,而当遵守上帝的律例 利18:1-5
 2)违法的婚姻 利18:6-18
 3)违法的淫欲 利18:19-30
 2、若干道德戒例与仪式献祭方面的规定 利19:1-20:27
(五)有关祭司,其资格,权利和义务的其他规定。利21:1-22:33
(六)安息日和节期:逾越节,五旬节,赎罪节,住棚节。利23:1-44
(七)圣所崇祀的其他条例 利24:1-9
(八)亵渎的罪 利24:10-16,23
(九)有关侵犯人身及财产之罪的法律 利24:17-22
(十)安息年 利25:1-55
(十一)遵守安息日和上帝其他诫命的福气,以及不顺从的咒诅 利26:1-46
(十二)其他律例 利27:1-34
 1、许愿 利27:1-25
 1)关于被许之人 利27:1-8
 2)供物不可更换,外加五分之一 利27:9-13
 3)将房屋或田地分别为圣 利27:14-25
 2、当献之物 利27:26-34
 1)头生的牲畜和当献之物 利27:26-29
 2)十分之一归主为圣 利27:30-34


圣所崇祀提要

燔 祭

性质:就个人而言是自愿的,但在某些大众的场合和个人的情况下则是规定要献的。利1:3

献祭场合

祭 物

1、通常是甘心的(利1:3)

1、一般用来献祭的任何雄性洁净动物(利1:)

2、每天(出29:38-42;尼28:3-8)

2、两只一岁的羊羔

3、在奉献的礼节中(出29:15-18;利18:18-21;民7,8)

3、公牛犊,公绵羊,公羊羔

4、在特殊的日子和节期上

4、在特殊的日子和节期上

1)安息日(民28:9,10)

1)再加两只公羊羔

 2)月朔(民28:11-14)

 2)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公羊羔

3)无酵节(民28:17-25)

 3)每天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公羊羔

 4)摇捆日(利23:10-14)

4)一只一岁的公绵羊羔

 5)五旬节 (利23:17-21;民28:16-31)

 5)为了这日子,献公牛犊二只,公绵羊一只,公羊羔七只;为了收成的粮食献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二只,公羊羔七只

 6)七月初一(民29:1-6)

6)除了当月的祭以外,再献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一只公羊羔七只

 7)赎罪日(利16:;民29:7-11)

7)为祭司献公绵羊一只(利16:3),为百姓献公绵羊一只(利16:5),为这节日献公牛赎一只,公绵羊一只,公羊羔七只(民29:7-11)

 8)住棚节(民29:12-34)

 8)第一天13只公牛犊,2只公绵羊,14只公羊羔,以后每天减少一只公牛犊直至第7日7只公牛犊,2只公绵羊,14只公羊羔

 9)住棚节的第八天(民29:35-38)

 9)公牛一只,公绵羊一只,公羊羔七只

5、为洁净

5、为洁净

 1)出生(利12:)

1)羊羔,雏鸽或斑鸠

 2)麻疯(利14:)

 2)羊羔,雏鸽或斑鸠

 3)漏症(利15:13-15,25-30)

 3)雏鸽或斑鸠

6、许拿耳人的愿(民6:)

6、许拿细耳人的愿

 

 1)偶然违愿:雏鸽和斑鸠

 

 2)期满:公羊羔

7、与穷人的赎罪祭同献(利5:7-10)

7、雏鸽或斑鸠

8、合众因无知而犯罪时与赎罪祭同献(民15:22-26)

8、公牛犊

与燔祭伴献之物

通常:盐(利2:13)
      素祭(民15:2-12)
         每一只绵羊羔或山羊羔要调和1/10伊法细面,1/4欣油和1/4欣酒。
        每一只公绵羊要调和2/10伊法细面,1/3欣油 1/3欣酒。
        每一只公牛犊要调和3/10伊法细面,1/2欣油,1/2欣酒,乳香  (利2:1,2) 
安息日:每只羊羔要调和2/10伊法细面(平时的2倍)油适量,1/4欣酒(与平时一样) (利23:13)
出生洁净之礼:没有特别规定
麻疯洁净之礼: 3/10伊法细面,加上油或1/10伊法细面加上油。
漏症洁净之礼:    无

献燔祭的手续
公牛、绵羊或山羊  (利1:3-13)
    1、献祭者按手在祭牲头上,宰杀祭牲。
    2、祭司把血洒在坛周围。
    3、献祭者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用水洗净燔祭牲的内脏和腿。
    4、祭司点火,架柴,把切成块的燔祭牲摆在火上。
    5、把祭牲全然烧在坛上。
斑鸠和雏鸽 (利1:14-17)
    1、祭司掀下鸟头, 把鸟烧在坛上。
     2、鸟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3、除掉鸟的嗉子和翎毛。
    4、把鸟撕开,但不要撕断。
    5、祭物在坛上完全烧掉。

祭物的处置:
    血       洒在坛的周围 (利1:5,11,15)
    脂油      不要分开  (利1:8,12)
    摇祭       无
    整个身体    烧在坛上  (利1:9,13,17)
    皮      给祭司    (利7:8)
    嗉子和翎毛  丢在倒灰在地方 (利1:16)


平 安 祭

性质:一般是自愿的。包括为还愿,感谢或是甘心献的(利19:5;利17:15,16)。祭物献给上帝,同时由祭司和百姓聚餐分食(利3:11;利7:14,31-33;利7:15-18;利19:5-8;申27:7;申12:17,18)。

目的:赎罪──“蒙悦纳”。利1:4

献祭场合

祭物

1、甘心献的,或是为还愿(利19:5;利7:16)

1、任何适于献祭的洁净动物,公母都行(利3:)

2、在奉献的礼节中(出29:19-28;利8:22;利9:4;民7)

2、公绵羊(利8:22);公牛和公绵羊(利9:4);公牛,公绵羊,公山羊,公羊羔(民7)

3、在五旬节与饼一同献上(利23:17-20)

3、两只公绵羊羔(利23:20)

4、还拿细耳人的愿(民6:14,17,18)

4、公绵羊(民6:14)

规则:要蒙悦纳,祭牲的肢体必须完整,但甘心祭可以用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利22:21-24)

与平安祭伴献之物
  为感谢献上帝的(利7:12-14) 调油的无酵饼; 抹油的无酵饼;油煎饼;存酵之饼,一部分作为举祭归给洒平安祭的祭司。为还愿或是作甘心祭:
  每只绵羊羔调和1/10伊法细面,1/4欣油和1/4欣酒
  每只公绵羊调和2/10伊法细面,1/3欣油和1/3欣酒
  每只公牛调和1/10伊法细面, 1/2欣油和1/2欣酒
所有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利2:13)

献平安祭的手续  (见利3:)
    1、献祭者把手放在祭牲头上。
    2、献祭者宰杀祭牲。
    3、祭司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4、献祭者在上帝面前摇祭牲的胸,右腿和脂油。(利 7:29-32)
    5、祭司把脂油烧在坛上。
    6、把剩下的吃掉。(见祭物的处置)

祭物的处置
    血:   洒在祭坛周围 (利3:2等)
    脂油等: 烧在坛上 (利3:3-5; 7:31)
    摇祭:  胸和右腿归祭司 (利7:29-36)
    其余部分:由献祭者吃掉 (申27:7; 12:17,18)
    规则:  感恩祭必须当天吃掉,为还愿或是作甘心祭也可以在第二天吃,但不可以再拖延了。(利7:16-18)


赎 罪 祭

 

性质:在误犯罪时,以及在特殊场合为全会众赎这样的罪,需献赎罪祭(利4:2;民15:12-29)

目的:为赎罪(利4:35;民15:24)

献祭场合

祭物

1、一般情况──人“误犯罪”时(利4:2;民15:12-29)

 1)祭司(利4:3-12)

 2)会众(利4:13-21)

 3)官长(利4:22-26)

 4)平民(利4:27-35)

需献赎罪祭的特殊疑难场合:

1)伪证(利5:1)

2)因触摸死尸而不洁(利5:2)

3)摸了别人的污秽(利5:3)

4)冒失发誓(利5:4)

1、一般情况──人“误犯罪”时
 1)公牛犊(利4:3-12)
 2)公牛犊(利4:13-21),山羊(民15:24)
 3)公山羊(利4:22-26)
 4)母山羊或母绵羊羔(利4:27-35)
  若力量不够可用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利5:7),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力量若还不够,可用细面1/10伊法为赎罪祭,不作素祭(利5:11,12)。

2、在奉献的礼节中
 1)亚伦和他儿子(出29:10-14,36,37;利8:2-3等)
 2)族长(民7:)
 3)利未人(民8:)

2、在奉献的礼节中
 1)公牛
 2)公山羊
 3)公牛

3、在特殊的日子
 1)月朔(民28:15)
 2)吃无酵饼的节日(民28:17-24)
 3)五旬节(利23:19;民19:30)
 4)七月初一日(民29:5)
 5)赎罪日(利16;民29:11)
 6)住棚节(民29:16-34)
 7)住棚节第八天(民29:38)

3、在特殊的日子
 1)公山羊(民28:15)
 2)每天一只公山羊(民28:22-24)
 3)为这日子献公山羊(民28:30),
  为饼献上公山羊 (利23:18,19)
 4)公山羊(民29:5)
 5)赎罪祭以外再献一只公山羊(民29:11)
 6)每天献公山羊(民29:16-34)
 7)公山羊(民29:38)

4、为洁净而献
 1)出生(利12:6,8)
 2)麻疯(利14:10,19,22)
 3)漏症(利15:14,15,29,30)

4、为洁净而献
 1)雏鸽(利12:6,8)
 2)母羊羔或雏鸽(利14:10,19,22)
 3)雏鸽(利15:14,15,29,30)

5、为拿细耳人的愿
 1)意外的违愿(民6:10,11)
 2)满了离俗的日子(民6:14-16)

5、为拿细耳人的愿
 1)雏鸽(民6:10,11)
 2)母羊羔(民6:14-16)

伴献之物:    盐  (利2:13)

献赎罪祭的手续
    祭司和会众 (利4:)
       1、按手在祭牲头上 
       2、宰杀祭牲
       3、血弹在圣所的幔子上,抹在金坛的四角
       4、剩下的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5、脂油,腰子等烧在坛上
       6、整个祭牲,包括皮和内脏搬到营外烧掉
    官长和平民  (利4:) 
       1、按手在祭牲头上
       2、宰杀祭牲
       3、血抹在燔祭坛在四周
       4、剩下在血倒在祭坛在脚那里
       5、脂油等烧在坛上
       6、肉由祭司吃掉(利6:25-29;10:16-20)平时献赎罪祭显然按照一般规则
          (至于赎罪节的赎罪祭,见“特殊仪式”部分)

祭物的处置
    血:
  1、祭司和会众──弹在幔子上,抹在金坛的四角,剩下的倒掉(利4:6,7,16-18)
  2、官长和平民──抹在燔祭坛的四角,剩下的倒掉(利4:25,30,34)
  脂油等: 烧在坛上 (利4:8-10,19,26,35)
   摇祭: 无 
     肉:
 1、祭司和会众──在营外烧掉 (利4:12,21)
    2、官长和平民──由祭司吃掉 (利6:25-29)
     皮:
 1、祭司和会众──同整个祭牲一起烧掉 (利4:12,21)
     2、官长和平民──没有规定,可以假定它归祭司
   规则:
      “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利6:30)


赎 愆 祭

性质:为已知的罪而献

目的:赎罪(利5:16)

献祭场合

祭物

1、为已知的罪(利6:2,3)

1、公绵羊(利6:6)

2、在圣物上误犯了罪(利5:15)(在疑难情况下用赎愆祭)

2、公绵羊(利5:15)

3、与已许配人的婢女行淫(利19:20-22)

3、公绵羊(利19:20-22)

4、为麻疯病行洁净之礼(利14:12-18)

4、公羊羔(利14:10,13等)

5、意外违拿细耳人的愿(民6:9-12)

5、公羊羔(民6:12)

伴献之物:    盐  (利2:13) 

献赎愆祭的手续

除了血以外,与赎罪祭相同 (利7:1-7)

血洒在坛的周围,而不是抹在坛的四角(利7:2)


素 祭

性质:不流血的,与流血的祭同献。

献祭场合

祭物

1、与常规的、特殊的和个人的燔祭同献(民15:2-12,28,29)

1、细面(利2:1-2),油煎饼(利2:7)

2、与所有的平安祭同献(民15:3;利7:11-14)

2、无酵的面饼(利2:4),轧了的禾穗子(利2:14-16)

3、特殊场合
 1)大祭司的素祭(利6:20-23)
 2)陈设饼(利24:5-9)
 3)摇捆(利23:10-14)
 4)初熟的面饼(利23:16,17)
 5)审判疑案(民5:15)
 6)拿细耳人(民6:15)

3、无酵的薄饼(利2:4),大麦饼(民5:15)

规则:素祭不可有酵,因为酵和蜜不可献在坛上(利2:11)

例外:五旬节作为初熟之物献的面饼,以及为感恩献上的面饼要有酵,但不可烧在坛上(利2:12;7:12,13;23:17-20)

伴献之物

    盐 (利2:13)         油 (利2:2-7;民15:4-11)
    酒 (民15:4-11)      乳香 (利2:2; 24;7)   

献素祭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 (利2:)
   1、把祭物带给祭司
   2、由祭司烧掉─把浇在油上的细面和所有的乳香,或部分加油的饼。
   3、剩下的归祭司。

大祭司的素祭: 全部烧掉 (利6:23)  

陈设饼:    放在圣所的桌上一星期,旁边放净乳香 (利24:5-8)

作举祭禾捆和新穗子: 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利3:11)

祭物的处置

    面粉:  通常烧一把在坛上,其余归祭司。(利7:10) 
    面饼:  一部分烧在坛上。(利2:9) 其余归给献祭的祭司。(利7:9) 
     陈设饼:归给祭司。(利24:5-9)
    作举祭的有酵饼: 为感恩献上的归给祭司, 其他的归奉献的人。(利7:13,14;申27:7)
    初熟麦子作的饼: 归给祭司  (利23:20)  


逾  越  节

性质: 特定的。作为记号和纪念 (出13:9,10)

目的: 纪念从埃及地被拯救出来  (出12:12,13)

献祭时间: 正月(亚笔月)十四(出12:2,6)

祭  牲  : 公羊羔(山羊和绵羊均可。出2:5)

伴献之物: 苦菜(出12:8),无酵饼(出12:8),葡萄酒( 犹太传统,历代愿望653页)

献祭手续: 1、于亚笔月十四日挑选祭牲
     2、在十四日黄昏宰杀
     3、把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
     4、烤熟整只动物
     5、与苦菜同吃 
     6、剩下的用火焚烧

处  置:
     血: 涂在门框和门楣上
     肉: 由献的人和朋友吃掉
     剩下的: 烧掉 


性  质:   特定的
目  的:  与祷告同献在上帝面前  (诗141:2; 启8:3)

奉献时间:  1.早晚  (出30:7,8)
      2.赎罪日  (利16:12,13)
      3.特殊场合  (民16:46,47)
规定的原料: 用各种香料调制  (出30:34-38)

伴献之物: 无  

手续:    烧在上这帝面前 


特  殊  仪  式

赎  罪  日

经文:  利16; 23:27-32; 民29:7-10; 出30:10
供献:  每日的燔祭; 为祭司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为百姓献两只公绵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为那日子献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 七只公羊羔为燔祭,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手续:
   1、大祭司穿着圣衣, 完成日常早晨的供奉后, 用水洗身,换上白衣。
   2、把公牛带到上帝面前,按手在牛头上。
   3、带来两只公山羊,拈阄确定哪一只归耶和华,哪一只归阿撒泻勒。
   4、宰杀公牛,留下血。
   5、把香炉和香料带到至圣所,把香放在火炭上。
   6、回到外院取公牛的血,带进至圣所,用指头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
   7、回到外院,宰杀归于耶和华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带到至圣所,弹在施恩座 上面和前面,好象弹公牛的血一样。
   8、回到圣所,为圣物行赎罪之礼。
   9、回到外院,为坛行赎罪之礼,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坛上四角的周围,并用指头把血弹在坛上七次。
   10、按手在那只活着的公山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然后藉所派之人把羊牵到旷野去。
   11、重新穿上圣服,献上赎罪祭的脂油,为自己和百姓献丰燔祭,为那日子献上燔祭,为那日子献上公山羊作为赎罪祭。


拿细耳人的愿

经文:  民6:1-21                                
意外违愿:  
当献之物: 两只斑鸠,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一只公羊羔作赎愆祭。
  手续:
   1、在得洁净的第一日和第七日剃头。
      2、在第八日把两只斑鸠给祭司,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
      3、牵来一只公羊羔作赎愆祭。
      4、先前的日子归于徒然。
还愿:
  当献之物:一只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母羊羔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平安祭,并一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和抹油和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
  手续:
   1、献赎罪祭       4、剃下头发并烧掉
      2、献燔祭          5、摇祭
      3、献平安祭   


麻疯洁净之礼

经 文:     利 14:1-32 

初步仪式
   当献之物:两只活鸟、香柏木、朱红色线、牛膝草、活水
  手续:
    1、把一只鸟宰在活水的瓦器中。
    2、把另一只鸟和香柏木,朱红色线,牛膝草一同蘸于宰在活水上的鸟血中,在患者身上洒七次。
    3、放走活鸟
    4、第七日患者剃头洗澡。
    5、第八日回来完成仪式并献祭。
   (以上仪式亦适用于洁净染疾之宅, 见利14:48-53)
主要仪式
  当献之物:一只公羊羔为赎愆祭,一只公羊羔为燔祭,一只母羊羔为赎罪祭,调油的细面3/10伊法为素祭,一罗革油。
  手续:
    1、宰杀赎愆祭牲和那一罗革油一同地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2、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之人在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
    3、在耶和华面前弹油七次。
    4、把油抹在求洁净的人涂过血的右耳垂,右拇指和右脚大拇指上。
    5、把油抹在那求洁净之人的头上。
    6、献赎罪祭。
    7、献燔祭和素祭。
(若是贫穷,只须献一只公羊羔作赎愆祭,一只斑鸠作赎罪祭,一只斑鸠作燔祭就够了。)


除污秽的水(红母牛仪式)

经文:  民19: 
目的:  洁净因摸尸体, 人的骨头或坟墓而致的不洁。   
准备工作:  (任何洁净的人都可执行, 但须有祭司监督)
         1、把红母牛牵到营外。
         2、宰杀红母牛。   
         3、祭司用指头蘸血向会幕面前弹七次。
         4、把母牛全部焚烧。
         5、祭司把香柏木, 牛膝草和红色线丢在火中。
         6、由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
  手续:   (任何洁净的人都可执行)
         1、把灰和活水调和。
         2、把水洒在涉及的房屋或帐棚里。
         3、把水洒在不洁净的人身上。
         4、第三天和第七天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
         5、不洁净的人在第七日洗澡, 到晚上就洁净了。


生子成洁之例

经文:   利12: 
隔离:   生儿子, 七天加33天; 生女儿,14天加66天
当献之物: 一只羊羔作燔祭,一只斑鸠作赎罪祭, 若是贫穷,两只斑鸠就行了──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


患漏症洁净之例

经文:   利15: 
当献之物: 二只斑鸠, 一只作燔祭, 一只作赎罪祭。
手续: 1、从痊愈之日起计算七天。
         2、在第七天洗澡。
         3、在第八天带二只斑鸠给祭司。
         4、一只作赎罪祭, 一只作燔祭。


疑妻行淫试验之法

经文:      民5:11-31
当献之物:  大麦面1/10伊法
适用场合:  怀疑妻子不贞时
手续: 1、把供物带到祭司面前。
         2、祭司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用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调成苦水。
         3、祭司宣布行淫的咒诅,写在纸上, 将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4、在耶和华面前摇素祭,取出一把烧在坛上。
         5、妇人喝下这水。
         6、如果她是清白的,就平安无事,如有罪,咒诅就实现。


察究凶杀疑案之例

  经文:      申21:1-9
  当献之物:  未曾耕地, 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手续:  1、从被杀之人量到最近的城。
           2、那城的长老把母牛犊牵到未曾耕种的山谷去。
           3、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4、祭司走前来。
           5、众长老 在母牛犊以上洗手。
           6、长老宣告自己的清白。


节期和圣会

安息日
  经文:   出20:8-11  民28:9,10
  时间:   每周的第七日为圣日
  供献:   二只公羊羔为燔祭, 这是除了常献的燔祭之外的

月朔
  经文:   民28:11-15
  时间:   每月初一 
  供献:   两只公牛犊, 一只公绵羊,  七只公羊羔为燔祭,加上适量的素祭和奠祭; 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逾越节 
  经文:   出12; 利23:5; 民9:1-14; 民28:16 申16:1-7
  时间:   正月(亚笔月)十四
  供献:   逾越节的羊羔

无酵节 
  经文:   出12:15-20;13:5-9; 利23:6-8; 民28:17-25;申16:8
  时间:   亚笔月十五至廿一
  供献:   每日献公牛犊二只, 公绵羊一只, 公羊羔七只为燔祭,再加上适量的素祭; 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节期的安息日: 第一日和第七日当有圣会,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摇捆的仪式
  经文:   利23:10-14
  时间:   亚笔月十六日, 即无酵节第二日。
  供献:   一捆大麦, 在耶和华面前摇, 一岁的公绵羊及适量的素祭。“无论是饼, 是烧的子粒, 是新穗子,你们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们献给上帝的供物带来的那一天,才可以吃。(利23:14)

五旬节
  经文:   利23:15-21; 民28:26-31; 申 16:9-11
  时间:   献禾捆为摇祭后50天
  供献:   二个摇祭的饼, 以及──
    1、当那日子要献公牛犊二只, 公绵羊一只, 公羊羔七只为燔祭加上适量的素祭; 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民28:26-30)
    2、为摇祭的饼献羊羔七只, 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二只为燔祭, 加上适量素祭, 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二只公绵羊为平安祭。(利23:15-21)
  节期的安息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吹角日
  经文:   利23:24,25; 民29:1-6
  时间:   七月初一
  供献:   一只公牛犊, 一只公绵羊,七只公羊羔为燔祭, 同献适量的素祭;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这些都是在月朔的祭和常献的燔祭之外的。
  节期的安息日:这日当有圣会,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赎罪日
  经文:   利16; 23:27-32; 民 29:7-10
  时间:   七月初十
  供献:   (见前面赎罪日特殊仪式项)
  节期安息日: 这日当有圣会,“刻苦己心”,什么劳碌的工也不可做。

住棚节
  经文:   利23:34-43; 民 29:12-34; 申16:13-15
  时间:   七月十五至廿一日
  供献:   第一天13只公牛犊, 2只公绵羊, 14 只公羊羔为燔祭,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以后每天减一只公牛犊,直到最后一天献7只公牛犊, 14只公羊羔, 2只公绵羊为燔祭,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节期的安息日:这天当有圣会, 什么劳碌的工都可做。

住棚节第八天
  经文:   利23:36,39; 民29:35-38
  时间:   七月廿二日
  供献:   公牛一只, 公羊一只, 公羊羔七只作燔祭, 公山羊一只为赎罪祭。
  节期的安息日: 这日当有严肃会,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和合本利1: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拼音版利1:1 Yēhéhuá cóng huì mù zhōng hūjiào Móxī, duì tā shuō,

吕振中利1:1 永恒主呼叫摩西,从会棚中告诉摩西说∶

新译本利1:1 耶和华呼叫摩西,从会幕里对摩西说:

现代译利1:1 上主从他的圣幕里召唤摩西,吩咐他

当代译利1:1 主在会幕里吩咐摩西,

思高本利1:1 上主叫了梅瑟来,由会幕中训示他说:

文理本利1:1 耶和华从会幕呼摩西、谕之曰、

修订本利1: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说:

KJV 英利1:1 And the LORD called unto Moses, and spake unto him out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saying,

NIV 英利1:1 The LORD called to Moses and spoke to him from the Tent of Meeting. He said,

和合本利1: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拼音版利1:2 Nǐ xiǎoyù Yǐsèliè rén shuō, nǐmen zhōngjiān ruò yǒu rén xiàn gōngwù gei Yēhéhuá, yào cóng niú qún yáng qún zhōng xiàn shēngchù wéi gōngwù.

吕振中利1:2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要从牲口中把供物献与永恒主,就要从牛群羊群中带供物来献上。

新译本利1:2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如果你们中间有人把供物献给耶和华,就要从牛群羊群中献家畜为供物。

现代译利1:2 向以色列人民颁布以下的条例。你们当中若有人要献祭物给上主,可以献他牛群中的牛,或羊群中的羊。

当代译利1:2 叫他教导以色列人遵守以下的规矩:“你们献祭给主的时候,要用你们所牧养的牛羊作为祭品。

思高本利1:2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你们中若有人愿意由家畜中给上主奉献祭品。应以牛羊作你们的祭品。

文理本利1:2 告以色列族云、尔中有人献祭于耶和华、必献牲畜、牛羊是也、

修订本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若有人要献供物给耶和华,可以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KJV 英利1:2 Speak un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and say unto them, If any man of you bring an offering unto the LORD, ye shall bring your offering of the cattle, even of the herd, and of the flock.

NIV 英利1:2 "Speak to the Israelites and say to them: 'When any of you brings an offering to the LORD, bring as your offering an animal from either the herd or the flock.

和合本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拼音版利1:3 Tāde gōngwù ruò yǐ niú wéi Fánjì, jiù yào zaì huì mù ménkǒu xiàn yī zhǐ méiyǒu cánji de gōngniú, keyǐ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meng yuènà.

吕振中利1:3 「他的供物若是以牛群中的为燔祭,他就要供献一只公的、完全没有残疾的,牵到会棚门入处来献上,好在永恒主面前蒙悦纳。

新译本利1:3 他的供物若是献牛作燔祭,就要把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牵到会幕门口,就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现代译利1:3 如果他献牛作烧化祭,必须选用没有残缺的公牛,带它到上主的圣幕门口,上主就会接纳。

当代译利1:3 倘若你们献作燔祭的祭牲是牛,就必须用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牛。你们把牛带到会幕门口献给主。这样,主必会悦纳你们所献的祭物。

思高本利1:3 若有人献牛作全燔祭,该献一条无瑕的公牛,牵到会幕门口,为在上主面前蒙受纳悦;

文理本利1:3 如献牛为燔祭、当取牡者、纯全无疵、献于会幕门、冀蒙悦纳于耶和华、

修订本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要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献在会幕的门口,他就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KJV 英利1:3 If his offering be a burnt sacrifice of the herd, let him offer a male without blemish: he shall offer it of his own voluntary will at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before the LORD.

NIV 英利1:3 "'If the offering is a burnt offering from the herd, he is to offer a male without defect. He must present it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so that it will be acceptable to the LORD.

和合本利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拼音版利1:4 Tā yào àn shǒu zaì Fánjì shēng de tóu shàng, Fánjì biàn meng yuènà, wéi tā shú zuì.

吕振中利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为自己行除罪礼,便蒙悦纳。

新译本利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就蒙悦纳,可以为他赎罪。

现代译利1:4 他要把手放在祭牲的头上;这烧化祭就蒙接纳,能替他赎罪。

当代译利1:4 献祭的人要把手按在那牲口的头上,使祭牲代替他成为赎罪的祭品,然后在主的面前把牛宰了,将祭牲的皮剥掉,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跟着用水把内脏和腿洗乾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在献祭的人宰了牛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在祭坛上生火,又在火上加上柴,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最后,把洗乾净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4 先按手在全燔祭牲的头上,使祭牲蒙受纳悦,代自己赎罪。

文理本利1:4 按手燔牲之首、则蒙悦纳、俾罪得赎、

修订本利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为自己赎罪,就蒙悦纳。

KJV 英利1:4 And he shall put his hand upon the head of the burnt offering; and it shall be accepted for him to make atonement for him.

NIV 英利1:4 He is to lay his hand on the head of the burnt offering, and it will be accepted on his behalf to make atonement for him.

和合本利1: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拼音版利1:5 Tā yào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zǎi gōngniú, Yàlún zǐsūn zuò jìsī de, yào fèng shàng xuè, bǎ xuè sǎ zaì huì mù ménkǒu, tán de zhōuwéi.

吕振中利1:5 他要在永恒主面前宰小公牛,亚伦子孙做祭司的要将血献上,将血泼在会棚出入处的祭坛四围。

新译本利1: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杀那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泼在会幕门口祭坛的四周。

现代译利1:5 他要在上主面前把这头公牛宰了;亚伦一系的祭司要把祭牲的血献上,然后把这血洒在圣幕门口的祭坛四周。

当代译利1:5 献祭的人要把手按在那牲口的头上,使祭牲代替他成为赎罪的祭品,然后在主的面前把牛宰了,将祭牲的皮剥掉,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跟着用水把内脏和腿洗乾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在献祭的人宰了牛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在祭坛上生火,又在火上加上柴,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最后,把洗乾净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5 以後在上主面前宰了那牛,亚郎的儿子司祭们,应奉献牲血,将血 在会幕门口的祭坛的四周。

文理本利1:5 宰牛于耶和华前、亚伦子孙为祭司者、必奉其血、沃于会幕门前坛之四周、

修订本利1: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犊;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献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KJV 英利1:5 And he shall kill the bullock before the LORD: and the priests, Aaron's sons, shall bring the blood, and sprinkle the blood round about upon the altar that is by the door of the tabernacle of the congregation.

NIV 英利1:5 He is to slaughter the young bull before the LORD, and then Aaron's sons the priests shall bring the blood and sprinkle it against the altar on all sides at the entrance to the Tent of Meeting.

和合本利1:6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拼音版利1:6 Nà rén yào bāo qù Fánjì shēng de pí, bǎ Fánjì shēng qiè chéng kuaì zǐ.

吕振中利1:6 那人要将燔祭牲的皮剥去,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新译本利1:6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

现代译利1:6 接着,他要剥祭牲的皮,把肉切成块;

当代译利1:6 献祭的人要把手按在那牲口的头上,使祭牲代替他成为赎罪的祭品,然后在主的面前把牛宰了,将祭牲的皮剥掉,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跟着用水把内脏和腿洗乾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在献祭的人宰了牛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在祭坛上生火,又在火上加上柴,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最后,把洗乾净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6 奉献者剥去祭牲的皮,将牺牲切成块。

文理本利1:6 剥取燔牲之皮、脔切其肉、

修订本利1:6 他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

KJV 英利1:6 And he shall flay the burnt offering, and cut it into his pieces.

NIV 英利1:6 He is to skin the burnt offering and cut it into pieces.

和合本利1:7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拼音版利1:7 Jìsī Yàlún de zǐsūn yào bǎ huǒ fàng zaì tán shǎng4, bǎ chái bǎi zaì huǒ shàng.

吕振中利1:7 亚伦子孙做祭司的要把火放在祭坛上,把柴摆在火上;

新译本利1:7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炭火放在祭坛上,把柴排列在火上;

现代译利1:7 祭司们要把柴火摆好在祭坛上,点火,

当代译利1:7 献祭的人要把手按在那牲口的头上,使祭牲代替他成为赎罪的祭品,然后在主的面前把牛宰了,将祭牲的皮剥掉,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跟着用水把内脏和腿洗乾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在献祭的人宰了牛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在祭坛上生火,又在火上加上柴,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最后,把洗乾净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7 亚郎的儿子司祭们先将火放在祭坛上,火上摆上木柴;

文理本利1:7 祭司亚伦子孙、必置火于坛、陈柴其上、

修订本利1:7 亚伦祭司的子孙要在坛上生火,把柴摆在火上。

KJV 英利1:7 And the sons of Aaron the priest shall put fire upon the altar, and lay the wood in order upon the fire:

NIV 英利1:7 The sons of Aaron the priest are to put fire on the altar and arrange wood on the fire.

和合本利1: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拼音版利1:8 Yàlún zǐsūn zuò jìsī de, yào bǎ ròu kuaì hé tóu bìng zhīyóu bǎi zaì tán shàng huǒ de chái shàng.

吕振中利1:8 亚伦子孙做祭司的要把切块和头跟板油摆在祭坛上之火的柴上;

新译本利1: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以及脂肪,排列在祭坛炭火上的木柴上面。

现代译利1:8 把肉块,包括头和脂肪都放在祭坛的火上面烧。

当代译利1:8 献祭的人要把手按在那牲口的头上,使祭牲代替他成为赎罪的祭品,然后在主的面前把牛宰了,将祭牲的皮剥掉,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跟着用水把内脏和腿洗乾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在献祭的人宰了牛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在祭坛上生火,又在火上加上柴,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最后,把洗乾净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8 然後亚郎的儿子司祭们,将成块的肉、头和脂肪,摆在祭坛火上的木柴上。

文理本利1:8 所脔切者、与首及脂、亚伦子孙为祭司者、陈之于柴、在坛火之上、

修订本利1: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连头和脂肪,摆在坛上烧着火的柴上。

KJV 英利1:8 And the priests, Aaron's sons, shall lay the parts, the head, and the fat, in order upon the wood that is on the fire which is upon the altar:

NIV 英利1:8 Then Aaron's sons the priests shall arrange the pieces, including the head and the fat, on the burning wood that is on the altar.

和合本利1:9 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拼音版利1:9 Dàn Fánjì de zàngfǔ yǔ tuǐ yào yòng shuǐ xǐ. jìsī jiù yào bǎ yīqiè quán shāo zaì tán shàng, dàng zuò Fánjì, xiàn yǔ Yēhéhuá wéi xīnxiāng de huǒ jì.

吕振中利1:9 至于燔祭牲的脏腑和腿、却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这一切全都熏在祭坛上、做燔祭、做怡神香气之火祭、献与永恒主。

新译本利1:9 那人又要用水洗净内脏和腿;祭司就把这一切全献在祭坛上焚烧,作为燔祭,就是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现代译利1:9 他必须用水把祭牲的内脏和后腿洗涤;祭司要把全部祭牲放在祭坛上烧献。这火祭的香味是上主喜悦的。

当代译利1:9 献祭的人要把手按在那牲口的头上,使祭牲代替他成为赎罪的祭品,然后在主的面前把牛宰了,将祭牲的皮剥掉,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跟着用水把内脏和腿洗乾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在献祭的人宰了牛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在祭坛上生火,又在火上加上柴,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最后,把洗乾净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9 奉献者应用水将内脏和小腿洗净;司祭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作为全燔祭,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

文理本利1:9 惟脏及腿、洗涤以水、祭司悉焚于坛、以为燔祭、而作馨香之火祭、奉于耶和华、○

修订本利1:9 燔祭牲的内脏与小腿要用水洗净,祭司要把整只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KJV 英利1:9 But his inwards and his legs shall he wash in water: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all on the altar, to be a burnt sacrifice,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of a sweet savour unto the LORD.

NIV 英利1:9 He is to wash the inner parts and the legs with water, and the priest is to burn all of it on the altar. It is a burnt offering,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an aroma pleasing to the LORD.

和合本利1: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拼音版利1:10 Rén de gōngwù ruò yǐ miányáng huò shānyáng wéi Fánjì, jiù yào xiànshang méiyǒu cánji de gōng yáng.

吕振中利1:10 「人的供物若是以羊群中的为燔祭,无论是用绵羊或山羊,他总要供献一只公的、完全没有残疾的。

新译本利1:10 “人的供物若是献羊作燔祭,不论是绵羊或是山羊,总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羊。

现代译利1:10 如果他献绵羊或山羊作烧化祭,他必须选用没有残缺的公羊。

当代译利1:10 倘若你们献作燔祭的祭牲是山羊或绵羊,也必须是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羊,献祭的人要在祭坛的北面把羊宰了,跟着把羊的头和脂肪割下来,将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用水把内脏和腿都洗乾净了。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等献祭的人宰了羊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然后,把洗净了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0 若有人献羊作全燔祭,不论是绵羊,或是山羊,该献一头无瑕的公羊。

文理本利1:10 如献绵羊山羊为燔祭、当取牡者、纯全无疵、

修订本利1: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羊。

KJV 英利1:10 And if his offering be of the flocks, namely, of the sheep, or of the goats, for a burnt sacrifice; he shall bring it a male without blemish.

NIV 英利1:10 "'If the offering is a burnt offering from the flock, from either the sheep or the goats, he is to offer a male without defect.

和合本利1:11 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拼音版利1:11 Yào bǎ yáng zǎi yú tán de beibiān, zaì Yēhéhuá miànqián, Yàlún zǐsūn zuò jìsī de, yào bǎ yáng xuè sǎ zaì tán de zhōuwéi.

吕振中利1:11 他要把羊宰在祭坛的北边、在永恒主面前;亚伦子孙做祭司的要将羊血泼在祭坛的四围。

新译本利1:11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在祭坛的北面,把羊宰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泼在祭坛的四周。

现代译利1:11 他要在祭坛的北面,在上主面前把这只公羊宰了;亚伦系的祭司要把祭牲的血洒在祭坛四周。

当代译利1:11 倘若你们献作燔祭的祭牲是山羊或绵羊,也必须是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羊,献祭的人要在祭坛的北面把羊宰了,跟着把羊的头和脂肪割下来,将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用水把内脏和腿都洗乾净了。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等献祭的人宰了羊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然后,把洗净了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1 应在上主面前,祭坛的北边将它宰了;亚郎的儿子司祭们,应将血 在祭坛的四周。

文理本利1:11 在坛之北、宰于耶和华前、亚伦子孙为祭司者、必以其血沃于坛之四周、

修订本利1:11 他要在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宰羊;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KJV 英利1:11 And he shall kill it on the side of the altar northward before the LORD: and the priests, Aaron's sons, shall sprinkle his blood round about upon the altar.

NIV 英利1:11 He is to slaughter it at the north side of the altar before the LORD, and Aaron's sons the priests shall sprinkle its blood against the altar on all sides.

和合本利1: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拼音版利1:12 Yào bǎ Fánjì shēng qiè chéng kuaì zǐ, lián tóu hé zhīyóu, jìsī jiù yào bǎi zaì tán shàng huǒ de chái shàng.

吕振中利1:12 那人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祭司就把切块、连头和板油、都摆在祭坛上之火的柴上;

新译本利1:12 那人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祭司就把肉块、头和脂肪,排列在祭坛炭火上的木柴上面;

现代译利1:12 他把肉切成块以后,祭司要把全部祭牲,包括头和脂肪都放在祭坛的火上面烧。

当代译利1:12 倘若你们献作燔祭的祭牲是山羊或绵羊,也必须是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羊,献祭的人要在祭坛的北面把羊宰了,跟着把羊的头和脂肪割下来,将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用水把内脏和腿都洗乾净了。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等献祭的人宰了羊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然后,把洗净了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2 然後奉献者应将祭牲切成块,司祭将成块的肉、头和脂肪,摆在祭坛火上的木柴上。

文理本利1:12 脔切其肉、并首及脂、祭司陈之于柴、在坛火之上、

修订本利1:12 他要把燔祭牲切成块,祭司就要把肉块连头和脂肪,摆在坛上烧着火的柴上。

KJV 英利1:12 And he shall cut it into his pieces, with his head and his fat: and the priest shall lay them in order on the wood that is on the fire which is upon the altar:

NIV 英利1:12 He is to cut it into pieces, and the priest shall arrange them, including the head and the fat, on the burning wood that is on the altar.

和合本利1:13 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拼音版利1:13 Dàn zàngfǔ yǔ tuǐ yào yòng shuǐ xǐ, jìsī jiù yào quán rán fèngxiàn, shāo zaì tán shàng. zhè shì Fánjì, shì xiàn yǔ Yēhéhuá wéi xīnxiāng de huǒ jì.

吕振中利1:13 至于脏腑和腿、那人却要用水去洗,祭司就要把这一切全都熏在祭坛上∶这是燔祭、做怡神的香气之火祭献与永恒主。

新译本利1:13 那人又要用水洗净内脏和腿,祭司就把这一切全献在祭坛上焚烧,作为燔祭,就是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现代译利1:13 他必须用水把祭牲的内脏和后腿洗涤;祭司要把全部祭牲放在祭坛上烧献。这火祭的香味是上主喜悦的。

当代译利1:13 倘若你们献作燔祭的祭牲是山羊或绵羊,也必须是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羊,献祭的人要在祭坛的北面把羊宰了,跟着把羊的头和脂肪割下来,将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用水把内脏和腿都洗乾净了。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等献祭的人宰了羊之后,就用祭牲的血洒在祭坛上面的四周,然后把切好的肉块,连同祭牲的头颅和脂肪一起放在坛上燃着了的柴上,然后,把洗净了的内脏和腿都放在坛上,一起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3 那人应用水将内脏和小腿洗净;司祭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作为全燔祭,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

文理本利1:13 惟脏及腿、洗涤以水、祭司悉献之、而焚于坛、是为燔祭、以为馨香之火祭、奉于耶和华、○

修订本利1:13 内脏与小腿要用水洗净,祭司要把整只献上,全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KJV 英利1:13 But he shall wash the inwards and the legs with water: and the priest shall bring it all, and burn it upon the altar: it is a burnt sacrifice,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of a sweet savour unto the LORD.

NIV 英利1:13 He is to wash the inner parts and the legs with water, and the priest is to bring all of it and burn it on the altar. It is a burnt offering,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an aroma pleasing to the LORD.

和合本利1:14 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拼音版利1:14 Rén fèng gei Yēhéhuá de gōngwù, ruò yǐ niǎo wéi Fánjì, jiù yào xiàn bānjiū huò shì chú gē wéi gōngwù.

吕振中利1:14 「人献给永恒主的供物若以禽鸟中的为燔祭,他就要从斑鸠或雏鸽中带着(或译∶供献)他的供物来献上。

新译本利1:14 “人若是献鸟类为燔祭作耶和华的供物,就要献斑鸠或雏鸽。

现代译利1:14 如果他献鸟类给上主作烧化祭,他必须选用斑鸠或鸽子。

当代译利1:14 倘若有人要用鸟作为燔祭献给主,就必须要用斑鸠或雏鸽。

思高本利1:14 若有人给上主献飞禽作全燔祭,该献班鸠或雏鸽作祭品。

文理本利1:14 如献禽为燔祭、以奉耶和华、则献⒒虺搿�

修订本利1:14 "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雏鸽为他的供物。

KJV 英利1:14 And if the burnt sacrifice for his offering to the LORD be of fowls, then he shall bring his offering of turtledoves, or of young pigeons.

NIV 英利1:14 "'If the offering to the LORD is a burnt offering of birds, he is to offer a dove or a young pigeon.

和合本利1: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拼音版利1:15 Jìsī yào bǎ niǎo ná dào tán qián, jiū xià tóu lái, bǎ niǎo shāo zaì tán shàng, niǎo de xuè yào liú zaì tán de pángbiān.

吕振中利1:15 祭司要把禽鸟带(或译∶供献)到祭坛前,揪下它的头来,将鸟熏在祭坛上;它的血要让流在祭坛边。

新译本利1:15 祭司要把鸟带到祭坛那里,扭下牠的头来,焚烧在祭坛上;又把鸟血挤出来,流在祭坛的壁上;

现代译利1:15 祭司要把鸟带到祭坛上,拧断它的头,把头放在坛上烧,在祭坛旁边把它的血挤出来。

当代译利1:15 祭司要把鸟的头扭掉,在祭坛旁边把血放尽。献祭的人要把鸟的嗉囊和羽毛除掉,丢在祭坛东边倒灰的地方;然后揪着鸟的翅膀,把它撕开,却不可撕成两半。祭司要把鸟放在坛上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5 司祭应将它带到祭坛前,扭断他的头,放在祭坛上焚烧;先把它的血靠在祭坛的旁边挤尽,

文理本利1:15 祭司携至坛前、扭去其首、而焚于坛、沥血坛旁、

修订本利1: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扭断它的头,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KJV 英利1:15 And the priest shall bring it unto the altar, and wring off his head, and burn it on the altar; and the blood thereof shall be wrung out at the side of the altar:

NIV 英利1:15 The priest shall bring it to the altar, wring off the head and burn it on the altar; its blood shall be drained out on the side of the altar.

和合本利1:16 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作“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拼音版利1:16 Yòu yào bǎ niǎo de sù zǐ hé zàng wù ( zàng wù huò zuò líng maó ) chúdiào, diū zaì tán de dōngbiān dǎo huī de dìfang.

吕振中利1:16 那人要把禽鸟的嗉子和翎毛除掉,丢在祭坛附近东边、倒灰的地方。

新译本利1:16 又要除掉鸟的嗉囊和脏物,丢在祭坛东边,倒灰的地方。

现代译利1:16 他要把鸟的嗉囊和留在里面的东西一起除掉,丢在祭坛东边那倒灰的地方。

当代译利1:16 祭司要把鸟的头扭掉,在祭坛旁边把血放尽。献祭的人要把鸟的嗉囊和羽毛除掉,丢在祭坛东边倒灰的地方;然后揪着鸟的翅膀,把它撕开,却不可撕成两半。祭司要把鸟放在坛上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6 然後那人将嗉囊和羽毛拔去,丢在祭坛东边倒灰的地方。

文理本利1:16 必去其嗉及矢、掷于坛东弃灰之处、

修订本利1:16 又要把鸟的嗉囊和里面的脏物t除掉,丢在坛东边倒灰的地方。

KJV 英利1:16 And he shall pluck away his crop with his feathers, and cast it beside the altar on the east part, by the place of the ashes:

NIV 英利1:16 He is to remove the crop with its contents and throw it to the east side of the altar, where the ashes are.

和合本利1:17 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拼音版利1:17 Yào ná zhe niǎo de liǎng gè chìbǎng, bǎ niǎo sī kāi, zhǐshì bùke sī duàn, jìsī yào zaì tán shàng, zaì huǒ de chái shàng fùnshāo. zhè shì Fánjì, shì xiàn yǔ Yēhéhuá wéi xīnxiāng de huǒ jì.

吕振中利1:17 他要在翅膀那里把禽鸟撕裂,可不要完全分开。祭司就要把鸟熏在祭坛上,在坛火上面的柴上熏∶这是燔祭,是怡神香气之火祭、献与永恒主。献与永恒主为馨香的火祭。」

新译本利1:17 然后要拿着两个翅膀把鸟撕裂,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把牠放在祭坛,在炭火上的木柴上面焚烧,作为燔祭,就是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现代译利1:17 他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但是不要把翅膀撕下,然后把全部祭牲放在祭坛上烧献。这火祭的香味是上主喜悦的。

当代译利1:17 祭司要把鸟的头扭掉,在祭坛旁边把血放尽。献祭的人要把鸟的嗉囊和羽毛除掉,丢在祭坛东边倒灰的地方;然后揪着鸟的翅膀,把它撕开,却不可撕成两半。祭司要把鸟放在坛上焚烧,作为燔祭,这就成了主所喜爱的火祭。”

思高本利1:17 然後司祭将牺牲由两翼的中间撕开,但不可分离;放在祭坛火上的木柴上焚烧,作为全燔祭,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

文理本利1:17 裂其翼而弗尽、陈之于柴、焚之于坛、是为燔祭、以为馨香之火祭、奉于耶和华、

修订本利1:17 他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却不可撕断;祭司要把它摆在坛上烧着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KJV 英利1:17 And he shall cleave it with the wings thereof, but shall not divide it asunder: and the priest shall burn it upon the altar, upon the wood that is upon the fire: it is a burnt sacrifice,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of a sweet savour unto the LORD.

NIV 英利1:17 He shall tear it open by the wings, not severing it completely, and then the priest shall burn it on the wood that is on the fire on the altar. It is a burnt offering, an offering made by fire, an aroma pleasing to the 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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